[司法機關行政許可實施與監督工作規則]發佈
央視國際 (2004年07月07日 16:42)
為了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和國務院6月28日召開的全國依法行政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司法部今天頒布《司法行政機關行政許可實施與監督工作規則(試行)》,自發佈之日起施行。
《規則》是根據國務院關於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工作安排通知的要求,為建立實施行政許可法相關配套制度而制定的。《規則》根據行政許可法的規定,結合司法行政管理實際,對司法行政機關行政許可實施與監督工作的程序作出具體化、可操作性的規定。明確要求司法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許可的事項應當依法設定,實施行政許可的主體應當依法確定,內設機構在行政許可的實施與監督工作中,應當按照權責明確、分工配合的原則,嚴格依法履行職責,提供優質服務。《規則》共分七章,分別對申請與受理、審查與決定、聽證、監督檢查的程序作出細化規定,總共三十八條。同時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司法行政機關應當根據行政許可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本規則規定,建立健全行政許可實施與監督工作制度。
《規則》的頒佈施行,對推動司法行政系統全面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規範行政許可行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必將産生積極的作用。
責編:曉星 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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