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27個政府機構停止行使行政許可權
央視國際 (2004年07月01日 15:22)
專題:《行政許可法》7月1日正式實施
新華社濟南7月1日電 從7月1日起,濟南市對不符合行政許可法要求的14個部門27個機構,一律停止行使行政許可事項。
記者從濟南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了解到,為認真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濟南市政府成立市行政管理體制和機制創新領導小組,專門負責行政許可事項、許可主體及行政許可有關收費的清理工作。根據三項清理結果,經濟南市政府研究,市機構編制委員會決定,自7月1日起,不符合行政許可法要求的14個部門27個機構,一律停止行使行政許可事項。這些部門機構涉及計劃、公用事業管理局、人事局等“權利”部門。其中,對計委行使的外地遷濟人員條件審核事項進行清理,逐步停止收取城市綜合管理費。根據規定,各部門此前行使的行政許可事項,一律收歸所在行政機關。並將在即將開始的政府機構改革中調整其職責任務、機構編制。同時要求,市政府各部門凡依照法律法規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不得委託下屬事業單位行使,已經委託的要立即收回。(記者孫浩)
責編:魏偉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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