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建設法治政府的重大舉措
央視國際 (2004年06月30日 09:43)
人民日報消息:國務院28日召開全國依法行政工作電視電話會議,部署貫徹《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和《國務院工作規則》的各項工作。這是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重大舉措,對於貫徹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推進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偉大事業,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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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的十五大確立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基本方略,九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將其載入憲法。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三中全會又把依法治國、依法行政作為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任務。這些都為我們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指明了方向。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建設取得了顯著成績,依法行政也取得了明顯進展。但也應看到,與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實施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客觀要求相比,政府法制建設還存在不少差距: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問題沒有完全解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現象還比較突出,侵害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的現象比較嚴重;因行政機關不嚴格依法辦事或者不嚴格履行法定職責導致的重大責任事故仍時有發生。這些問題如不加緊解決,就會損害人民群眾的利益、政府的形象,妨礙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
依法行政的本質是依法規範和制約行政權力,建設法治政府的關鍵是擺正政府與公民的關係、權力與權利的關係。這就要求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自覺遵守和運用法律法規,學會並善於依法處理經濟社會事務,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當、高效便民、誠實守信、權責一致的要求,實施管理、履行責任、提供服務,做到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要追究、侵權要賠償。
今年3月22日,國務院發佈的《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明確提出了今後10年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指導思想和目標、基本原則和要求、主要任務和措施,是建設法治政府的綱領性文件。7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就要正式施行,這是規範政府行為的一部重要法律,將對政府工作産生重大而深遠的影響。為適應新的形勢和任務,修訂的《國務院工作規則》對國務院和國務院部門全面履行職能、實行科學民主決策、堅持依法行政、加強行政監督等提出了新的要求。這是國務院及各部門按照執政為民的要求和建設法治政府的目標,加強自身建設的重要舉措。
建設法治政府,制度建設是前提。各級行政機關要進一步加強制度建設、重在提高質量。建設法治政府,建立行為規範、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行政管理體制是基礎。各級行政機關要進一步推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政府機構改革,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堅持科學民主決策,創新行政管理方式,提高政府管理效能。建設法治政府,嚴格履行法定職責、確保法律法規正確實施是關鍵。各級行政機關要嚴格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職權,從體制、機制、隊伍入手,進一步加強行政執法,做到嚴格執法、文明執法、公正執法。建設法治政府,加強對行政權的監督制約是保障。各級行政機關都要高度重視人民群眾的監督,自覺接受權力機關的監督,虛心接受政協的民主監督和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訴訟法實施的監督,支持新聞輿論監督,強化政府系統的內部監督。
建設法治政府,是一項需要全社會共同努力的系統工程。各級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幹部,要&&學法、守法、用法。要大力加強法律普及和宣傳教育工作,逐步形成與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相適應的社會氛圍。
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是一場深刻的變革。在這一進程中,我們會遇到各種困難,也可能碰到一些阻力。各級政府和政府各部門、特別是各級領導幹部,一定要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認識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把這項工作擺到重要位置。我們相信,只要堅定信心,紮實工作,加強領導,就一定能夠把各項任務和要求落到實處,全面推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把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事業不斷推向前進。
責編:魏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