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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面]大毒梟譚明林 

央視國際 (2004年06月28日 10:37)


  CCTV.com消息(面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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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時間

  他從一個打工仔蛻變為泛金三角地區的頭號毒犯

  他曾經控制中緬邊境上50%的毒品交易

  他也曾經擁有自己的私人武裝

  毒品讓他成為了超級富豪也讓他淪為階下囚

  《面對面》揭示一個毒梟從發跡走向覆滅的真實經歷。

  人物介紹

  譚明林,又名譚曉林,1962年生,四川省樂至縣人

  1993年移居緬甸,並逐步建立了龐大的跨國走私販毒團夥

  從1995年開始,頻繁組織向我國境內販運毒品

  2001年4月20日被中緬警方抓獲

  2003年11月,譚明林團夥販毒案正式由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2004年6月25日被執行死刑

  王志:怎麼會開始涉足毒品呢?

  譚明林:他既然能賺幾百萬我也可以賺。

  王志:最輝煌的時候有多少資産? 

  譚明林:輝煌的時候有三四個億。

  王志:那這一兩百人你都得養著?    

  譚明林:每年(每人)相當於給人民幣三萬塊錢。

  王志:在你的公司裏面,你對部下有什麼要求呢?

  譚明林:最主要是不吸毒。

  2004年6月25日,雲南省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打擊毒品犯罪大會,依法對製造販運毒品的罪犯譚明林執行死刑。

  上世紀九十年代中期開始,譚明林就在毒品氾濫的中緬邊境地區聲名顯赫,在短短幾年時間裏,這個來自四川農村的打工仔就控制了50%以上的緬甸走私到中國的毒品總量,並憑藉著販毒積累的數億元財富成為緬甸北部地區的超級富豪。2004年1月,《面對面》記者在昆明對等待判決的譚明林進行了專訪。

  王志:怎麼會開始涉足毒品的?

  譚明林:1995年12月才開始慢慢介入毒品。

  王志:第一起買賣怎麼做?

  譚明林:第一起沒有直接做,只是1995年幫那邊的老闆跑腿。

  王志:幫別人打工?

  譚明林:幫別人打工。

  王志:你做什麼?

  譚明林:給人打工。就是在境外幫他(把毒品)從這地區拉到另外一個地方。

  王志:那肯定不會只是一個搬運工啊。

  譚明林:1995年我做著做著,老闆看我做事比較勤快,比較認真,就直接告訴我就説幫助做這個毒品安排,就是接電話。

  王志:你去緬甸以前是在什麼地方?

  譚明林:我去緬甸以前,最初我在(四川)供銷社當業務採購。

  王志:你家庭的生活在當地是富裕的還是?       

  譚明林:小時候當時父親被下放,在一個鄉鎮收破銅爛鐵。母親當時在鹽業公司做會計,成分不好一直受迫害。很苦的時候 母親平常做點家務。我母親心靈手巧會織毛線衣,就幫人家織織毛衣,縫縫補補,做做鞋子,供我們讀書。兩個哥哥,有一個哥哥考取了農業大學,畢業後由於成分不好還是被分到了農業局,二哥屬於知青也被下放到(農村)。

  王志:那你文化程度是?

  譚明林:我一直從小學讀到高中,讀書在當地來説還是比較愛學習 比較上進的。本

  來要讀到1978年畢業的,過後父親有個同事幫忙,就是讓我在供銷社打份臨時工。

  王志:第一份工作是在供銷社的工作?

  譚明林:對,第一份工作是在供銷社打工。

  王志:掙多少錢一個月?

  譚明林:那個時候掙七塊五嘛。

  王志:七塊五。那七塊五怎麼生活呢?這七塊五怎麼支配怎麼花?

  譚明林:這七塊五我就拿五塊錢回家交給母親,我用兩塊五買一點書,我早上吃點早點,那個時候早點油條才五分錢一個,這兩塊五就這麼用。

  王志:都買什麼書呢?

  譚明林:買一點,印象最深的是《鋼鐵是怎樣煉成的》。

  王志:喜歡看文學方面的書?                 

  譚明林:文學方面的。

  王志:這些書對你有什麼影響呢?

  譚明林:像《鋼鐵是怎樣煉成的》我讀到它的時候,(感覺到)人生不管是最惡劣的環境,最艱苦的環境,主要是一個人意志要堅強,還要有堅定的信念,對我印象比較深的。

  清貧生活的考驗並沒有讓譚明林成為保爾那樣的英雄,1989年,譚明林從四川老家到雲南中緬邊境一帶打工、經商,一次偶然的機會,他與一位緬甸姑娘結識相愛了,而他的岳父正是緬甸北部地區一個名叫楊國棟的大毒梟。婚後譚明林與妻子移居到緬甸動古地區生活,這次婚姻徹底改變了譚明林此後的人生。

  王志:那你當時了解她的的背景嗎?

  譚明林:當時她也沒有講,處了半年多,她帶我去緬甸一次,我當時只曉得她父親,只聽這邊人説是同盟軍緬北財政部副部長。

  王志:她的家族跟毒品有關係嗎?

  譚明林:我岳父他原來是緬甸生長的,屬於緬北那一帶的人,緬北那一帶種植罌粟,他又成長在仰光,可能當地的人不沾這一點是不可能的,當時我也不知道,因為六幾年的時候,在緬甸的鴉片種植比較普遍,差不多那邊的生意人都做過這個生意嘛。

  王志:那你覺得最後你販毒跟認識她這個家族,進入她這個家族有直接的關係嗎? 譚明林:她從來沒叫我販毒,我也沒有跟她合夥販過毒,在這邊當時做點藥材生意,賺了十萬二十萬,就覺得賺得很少,我前妻就説到緬甸那邊做生意,我岳父在那邊算個知名人士,就通過那些人認識,就做一些珠寶玉石生意 。

  王志:那個錢好掙嗎?

  譚明林:那個錢還是好掙,1年賺幾十萬了。

  開始做玉石生意後,譚明林迅速積累了幾百萬的財富,但是不久之後,他就找到了一個更賺錢的生意——販毒。譚明林的販毒生涯是從給一個名叫陳茂堂的毒販當馬仔做起的。

  王志:那你知道陳茂堂是販毒嗎?

  譚明林:當時也不知道,從來也見不著他搬運這個毒品啊,也沒有操作這個毒品,他也做正當生意,我也給他跑跑路,做做木材。

  王志:真的是做木材?

  譚明林:我那半年多一年都是跟他倒賣木材,一年以後有一次我見到他侄子,他就説,一個叫陳家友的,他説這個木材生意是掩護,其它生意他是做白粉,他販賣到廣州一趟賺幾百萬,專門做這個生意,有一次陳茂堂就説,他説你在我這裡一年多了,我還是比較相信你,他就負責安排我在境外,有一次安排了98公斤的貨,只是叫我在境外幫他接電話,他説反正做成功了給我十萬元。

  王志:你沒有猶豫嗎?告訴你要參與販白粉。

  譚明林:還是矛盾,也不想做。但是也想貪那個錢,貪婪之心就從那個時候起了,因為陳茂堂他也沒有多大能力,他也可以賺幾百萬,他做事的方法和各方面又不那麼聰明,做得也不那麼好,自己想他既然能賺幾百萬,我也可以賺那麼多,我就有這個打算。

  王志:要另立門戶了?

  譚明林:隔了半年就離開他了。過後跟我在一起開玉石場的一個朋友約我到泰國邊界大其力那邊去,他説中國這邊查得嚴,要從泰國那邊做,我就跟他一起到泰北邊界做。

  王志:那你怎麼能找到這種線索呢?

  譚明林:跟我做玉石場的朋友原來就是乃莫山的,乃莫山就是金三角的中心地帶,他家一兩代人就做這個生意。

  王志:隔行如隔山,你並不懂白粉這一行。

  譚明林:我説我不熟悉這個生意,他説跟著他去就對了,我就跟著他去了,跟著他下泰緬邊界,我去泰緬邊界的時候當時自己也不熟對這個比較陌生,又不懂。當然他是當地搞販運的,從産地把大煙白粉,從甲地販到乙地去,吃這個差價的,因為緬北這個中心地帶産毒品地方的産地價和緬甸境內的另外一個異地的價,就有一個差價,有20-30%的差價。

  王志:這個過程有風險嗎?

  譚明林:這個過程有,就是你必須要走山路,必須用馬幫,必須親自跟著押貨。

  王志:你親自押運嗎?

  譚明林:親自跟了馬幫,那個時候就是用馬馱,馱一些海洛因或者鴉片,比如從乃莫山馱到大其力去賣。

  王志:第一單有多少呢?

  譚明林:第一單馱二十來公斤鴉片。

  王志:賺了多少錢?

  譚明林:賺了1萬元。

  憑著家族背景和個人的精明,譚明林在毒品網絡中很快從一個馬仔躥升為幫派頭目。1994年以後,由於泰緬邊境戰事不斷,毒品運輸通道經常被截斷。譚明林決定另找一條毒品出境通道。1995年,譚明林離開動古地區舉家遷往與中國德宏州接壤的緬甸木姐鎮。而這個地方正是被稱作“泛金三角”的新一代鴉片種植和毒品加工基地。在鉅額利潤的吸引下,譚明林積極謀劃向中國境內走私毒品。

  王志:這個利潤大到什麼程度呢?

  譚明林:1995年在緬甸(海洛因價格)才五千元一公斤,1996年以後就上漲了就到五六萬元,緬甸那邊要五六萬。

  王志:五六萬?


  譚明林:香港就是三十多萬港幣。

  王志:怎麼找買家呢?

  譚明林:因為買家最主要是有批中間人,中間人就是做了十多二十年的,幾十年,有些是從一九三幾年開始做的。也有部分這種人,他就認識一些國際上一些做毒的毒販子,通過他們介紹。

  王志:你直接跟他們聯絡,還是由中間人聯絡?

  譚明林:先由中間人……

  王志:怎麼去談呢?怎麼去信任對方?

  譚明林:中間人他們來緬甸談。

  王志:去緬甸談,你怎麼知道我是不是臥底?

  譚明林:因為主要是中間人擔保。

  王志:這個擔保起什麼作用?

  譚明林:擔保就是一個他拿著你的貨款,你要保證發給他貨;第二個你發給他貨保證要收到錢。

  王志:就是這種關係你怎麼保證你拿到錢。保證貨不讓人家拿走。

  譚明林:中間人他就用他的錢來擔保,他的實力和他的錢。

  王志:你怎麼控制呢?

  譚明林:剛開始的時候先做小的,先做幾百萬的生意,因為做這個生意一半是冒險一半是成功,先做幾百萬,做了一兩次兩三次過後,再做上千萬。

  自古以來,中緬邊境兩側的邊民就有著自由往來經商、探親的傳統習慣。而從上世紀九十年代初開始,一些販毒分子也越來越頻繁地借助這一便利條件,將毒品輸入到中國境內,再轉運到廣東、香港等地,進而進入國際市場。為了應對日益嚴重的毒品犯罪勢頭,中國緝毒機關在邊境通往內地的各條交通要道上設立了重重查堵關卡,這裡成為毒販和警方較量的重要戰場。

  王志:但是這個毒品運輸也不是很容易的,通過什麼方法來運輸?

  譚明林:第一個最主要就是隱蔽,瞞關繞卡。

  王志:怎麼瞞怎麼隱蔽呢?

  譚明林:第一就是這個運輸線長的,主要是用交通工具,就在交通工具上設暗箱或者是用物品偽裝,第二個就是繞過固定的檢查卡。

  王志:查的嚴嗎?從你的感覺上來説。

  譚明林:查的嚴。

  王志:查的嚴,你幾千公斤是怎麼過來的?

  譚明林:大部分是繞關卡走便道,用螞蟻搬家那種方法。

  王志:你有什麼辦法裏規避這種風險呢。你看從收購到運輸、到找買家,最後送到買家的手裏,過程中哪一個環節都不可能出現一個紕漏。

  譚明林:第一就是安排事情的人,知道的人越少越好。第二個,就是用別人沒有使用過方法或者路線交貨。

  王志:都有什麼辦法呢?

  譚明林:比如道上停的車經常是被查到的,(被查著的)很多方式方法就不要用了,比如那段時間在廣西查的比較多了,就不走廣西了,就進湖南繞道,就起這個作用。

  王志:繞道風險就大了吧?

  譚明林:因為查著過的地方他經常很注意你那種藏毒的方式方法,查的人公安人員有經驗容易查著,你到其它地方沒有發生過這種案子的地方,其他人也不容易注意到,不可能(查到)。

  王志:聯絡方面呢?我聽説都是單線聯絡。           

  譚明林:都是單線,有些運輸的人不知道毒品交給誰。

  王志:不知道交給誰?

  譚明林:因為你做得大了互相就比較信任,比如你把貨送到昆明,你把車停到某某停車場或者雙方預先租好的某某倉庫裏,開車人就走掉了。你另外就打電話叫對方買毒品老闆派他的人來。

  王志:電話裏總不可能説交毒品吧。

  譚明林:一般就是説講那些黑話暗語。比如説貨到了,我倆曉得的在某某倉庫,就説叫你過來玩一下,過來打麻將過來玩,表示貨已經到了倉庫擺好了,用這些方法。

  王志:最後這個貨物送到以後怎麼把錢拿回來呢?          

  譚明林:貨物送到以後,通過地下錢莊。

  王志:都什麼辦法?

  譚明林:地下錢莊有人專門在香港,有些在泰國,有些在新加坡,有些在日本,到處都有。

  王志:都轉幾道彎呢?才到你這兒。

  譚明林:轉三四道彎。

  王志:為什麼要轉那麼多彎?

  譚明林:因為直接拿錢打擊的嚴,銀行大筆匯款人家要查。都要通過他們。

  王志:這個沒有出過差錯嗎?

  譚明林:錢莊有時候出差錯,收他的轉款被抄了錢莊負責。

  王志:他有什麼利益?

  譚明林:他收手續費。

  王志:多高?

  譚明林:他收7%。一百萬(收)7萬。

  王志:他知道是販毒的錢嗎?

  譚明林:他不管你什麼錢,他不管的。

  1995年8月,雲南省德宏州警方從一輛東風牌貨車水箱裏發現了98公斤海洛因。經查,這批毒品就是譚明林指使販運的,目的地是廣東。從此,人稱小四川的譚明林引起了中國警方的注意。但是譚明林非常狡猾,他在木姐鎮深居簡出,遙控指揮販毒活動,這給中緬警方的調查取證工作帶來很大困難。

  王志:抓住只是貨物被抓住了,人呢,你怎麼保證安全呢,怎麼保證不查到你呢?

  譚明林:因為在那邊做毒品,現在做毒品分了很多環節,運輸的人專門是搞運輸的,銷售的人專門搞銷售,做老闆的專門做老闆。

  王志:那你算哪一行?           

  譚明林:最初是直接做,(現在)當老闆間接地做。   

  王志:你怎麼控制呢?

  譚明林:那邊當地也是做毒品的老闆,他底下有些人專門搞運輸毒品的,搬運的運輸的,就是説有批貨要交給他,由他運輸,幫忙負責安全運到,他來負責擔保運輸,每一公斤得一萬塊錢。

  王志:那你怎麼呢放心呢?這個貨物這麼值錢的貨物。

  譚明林:比如説我交給他五百萬的貨,他就要有五百萬的財産來擔保 。

  王志:被拿走了,貨不見了?

  譚明林:不見了就找他,他要負責賠,因為在道上定著一條(規矩),就是説不明不白這個貨哪不見了,被黑吃黑了,就由他來賠。要是被公安機關查獲了,在那邊説就算天災人禍了,他也不負責了。

  王志:你怎麼信任他呢,你不怕他把你賣了?

  譚明林:因為在那邊他也是有身份的,也是大老闆,他也不敢,都是有口頭上的這種原則,他也不會亂搞。

  王志:你拿什麼約束他?

  譚明林:約束他,我們當地有一點實力,好像吃不過我們,但是我們可以找他。

  王志:你用什麼辦法呢。你不可能告到法院去吧。

  譚明林:當然不可以,可以告到武裝勢力那裏來解決。

  王志:你跟他講的話,他會幫你嗎?

  譚明林:他們有這种先例,他們來公正解決。比如説有一千萬,你們兩個有生意上的那種過節,就是有生意上的糾紛,他幫你們解決,解決都是以公道的方法,就是説他幫你抓人,他幫你抓來解決,他幫你要回這些財産,他也抽百分之幾十。

  王志:抽百分之多少呢?

  譚明林:抽20%吧。

  王志:我聽説你自己養了一個軍隊。                

  譚明林:在那邊你沒有一點武裝組織保護自己,那邊搶劫的人也多,偷的人也多,自己保護自己。

  王志:你有多少武力呢?                       

  譚明林:當時有一兩百人。

  王志:裝備呢?

  譚明林:裝備要買嘛。

  王志:都能買到一些什麼樣的裝備?

  譚明林:M16步槍,還有一些M16帶榴彈發射器。

  王志:那這些都應該受過專業訓練的,才能夠使用的。

  譚明林:跟我在一起的就是原來緬甸戰亂的時候,當過職業兵的一些人,一些老兵。

  王志:那你怎麼給他們開工資呢?

  譚明林:小頭目要給他買一些田,他家裏種田,給他買一些地,他家裏自己也種地,另外每一年給人民幣相當於三萬元錢。

  王志:那三萬元錢就給你賣命?

  譚明林:因為當其他武裝團隊(頭目)的話,(每月)三百塊錢都沒有,他比起當地的生活水平來説還算是最好的。

  王志:他是合法性存在的嗎?

  譚明林:因為我們屬於地方自衛隊那種組織,地方民兵自衛隊。

  王志:沒有行不行?

  譚明林:在緬甸是相當亂的地方,治安相當亂,沒有就怕人家來搶。 養一些兵,但是跟其它武裝組織要相處融洽。

  憑藉著販毒積累的鉅額財富,譚明林購置先進武器裝備私家武裝,置辦大量田産,並在邊境地區編織了複雜的社會關係網絡,他成為緬甸北部地區最有權勢的富豪之一。

  王志:最輝煌的時候有多少資産?                 

  譚明林:輝煌的時候有三四個億,因為當時我在緬甸投資公路,還有一些工廠、電站。

  王志:誰幫你管這些錢呢?

  譚明林:當時和我一起的還有那些經理。

  王志:你手下有多少人呢?

  譚明林:有幾百人,兩三百人。

  王志:都是做毒品的嗎?

  譚明林:也不是,這些人也不都是做毒品的,他們有些在那邊搞些種植園,種植香蕉、龍眼、紅毛丹。

  王志:那這三百人中間有多少人知道你做毒品?

  譚明林:二三十個人。這種事情原來專門有兩三個經理在緬甸跑。

  王志:你怎麼能信任他們呢?

  譚明林:因為那些經理有些,就是從自己開始做小生意一起做成老闆,一直跟在身邊的人,有十多個。

  王志:那你怎麼知道他出不出賣呢?他有沒有二心。

  譚明林:這個就是平常對他的為人(了解),相處已經這麼多年,都比較信任了。 王志:你做生意,做老闆做的那麼大,總有一些跟常人不同的手段吧?

  譚明林:他們原來是做小生意,大家都是做生意的人,主要以賺錢為目的,跟其他人相比,他跟我要賺得多一點。

  王志:你對他們怎麼好呢?

  譚明林:每年分紅,分利潤。我是老闆分一千萬,他們最低都是一百萬。

  王志:分的比別人多一些?

  譚明林:做事有能力的人有把握的的人,肯定要賺得多一點,像我有時候不叫他們辦事,也沒有幫我做過什麼事情的人,遇到困難或者遇到什麼,我還是比較慷慨地對待他們。

  王志:怎麼個慷慨法呢,你舉個例子給我聽?

  譚明林:他還沒有幫我做過什麼多大的事,但是他家裏遇到什麼困難,我給他十萬八萬。

  王志:在你的公司裏面你對部下有什麼要求呢?    

  譚明林:主要是不吸毒。

  王志:不吸毒,你自己吸過毒嗎?

  譚明林:沒有。

  王志:為什麼呢?

  譚明林:因為吸毒的人做事比較懶散,做事情不那麼果斷,或者是該去辦一件事情的時候拖拖拉拉的。

  王志:如果説發現他吸毒了呢?

  譚明林:發現吸毒就是叫他不要吸,實在不聽就給他一點錢,就不讓他做事了。

  譚明林禁止部下吸毒,但卻並不妨礙自己大肆販毒,他越來越頻繁地組織向中國境內的走私活動,而且許多情況下,單次數量就達到上百公斤。僅僅兩三年時間他一躍成為邊境地區最大的毒品走私組織者。

  正當譚明林志得意滿的時候,他風聞自己的名字已經列入了中國警方的緝捕名單,思前想後,1998年的一天,譚明林向中國警方寄送了一封懺悔信,表示自己痛改前非, 不再做毒品生意。

  王志:懺悔信是怎麼一回事呢?當時怎麼會想到給警方寫一封信呢?

  譚明林:因為自己那段時間參與販毒的次數多,確實各方面都有罪惡感,還有一個原因想這種事情,跑到哪都會被抓住的。

  王志:當時是出於真心來寫這一封信的嗎?

  譚明林:當時是真心的,沒得説真心的。

  王志:你是不是這樣做的結果警方可能會相信你,或者説你會給警方一種迷惑。

  譚明林:當時寫的主要作用就是説,大家都在做這個事情,也不是我一個人做。

  王志:那你在信中間表態我以後不做了。

  譚明林:唉!

  事實上, 譚明林的販毒活動從未停止過。 經過精心準備,1999年七月到11月間,譚明林先後組織了三次從雲南邊境到廣東的大規模販毒活動。僅事後被警方查獲的毒品海洛因數量就達到了470 公斤,這就是當年曾經轟動一時的728大案。

  王志:你説你不做了但是結果呢,還繼續做而且越做越大,為什麼?  

  譚明林:陷到這個裏面來了,人家來威脅,(如果)你不幫 哪天抓住一個反正都要抓。

  王志:退不出來嗎?

  譚明林:只是慢慢退,但是。

  王志:給自己想的退路是什麼?

  譚明林:退路,移民嘛到其它國家去。

  王志:最後沒有退出來?   

  譚明林:時間來不及逃,因為我想不到那麼快會被抓住。

  雖然屢屢受到警方打擊,但是譚明林並沒有收斂,反而變本加厲,2000年前後,譚明林的毒品走私量已經佔到中緬邊境毒品走私總額的50%,僅警方事後查實的數量就超過了兩噸。

  為了打掉這個邊境地區危害最大的毒販。經過半年時間的準備, 2001年4月20日, 中緬兩國警方設計將譚明林在緬甸北部地區抓獲並在立即押送回國。隨即,警方搗毀了譚明林在雲南、廣東等地6個販毒聯絡網點,繳獲了一大批毒品和運毒車輛,譚明林苦心經營了六年的毒品王國徹底垮掉了。

  王志:那現在你外面公司的生意呢,還有人在繼續嗎?     

  譚明林:因為投資到緬甸修公路,事情出來後(緬甸方面)就説,緬甸政府就不認了,一樣都不認。

  王志:那你那些手下呢,他現在知道你在哪嗎?

  譚明林:肯定現在都散了,散了。

  王志:那你曾經對他們那麼好。

  譚明林:因為我這個事情比較特殊,他們也怕沾著。

  王志:你有幾個孩子。               

  譚明林:四個。

  王志:四個孩子,現在都在什麼地方呢?

  譚明林:原來在新加坡讀書,現在可能回來了。

  王志:那誰供養他們呢?

  譚明林:妻子和親戚朋友,給點生活費吧。

  王志:聯絡過嗎?跟家裏人。

  譚明林:因為現在不允許聯絡,只是生活情況通過律師轉達。

  王志:那想對他們説一些什麼話呢?

  譚明林:賺錢的時候,自己過於貪那個錢,一天做事情都在忙忙碌碌,小孩在自己身邊的時間很少,因為原來前妻也去世得早,原來那兩個小孩很小的時候,又送回四川讀書,一兩歲就離開我了,在我身邊最長的時間也不超過兩三個月,欠他們的很多,親情方面,對他們的關心,在他們身邊時間很少,對不起孩子,我欠他們的太多了。

  王志:你覺得你自己是一個聰明人嗎?

  譚明林:覺得自己是個聰明人,但是在是非觀念和道德上自己不聰明了,該做不該做的,就是説自己貪婪,太貪婪了。

  王志:什麼時候才悟出這個?

  譚明林:通過非法賺到錢,又通過自己成為階下囚,又通過自己到了現在,走上人生的盡頭這種感悟,各方面吧,因為社會是有規則的嘛,每個人要懂規則,要是不懂規則,任何人都行不通的, 不管你是誰, 走上歪門邪道, 不管是哪種犯罪。

責編:張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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