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最高立法機關高度關注傳染病人權利保護
央視國際 (2004年06月21日 18:46)
新華社北京6月21日電 傳染病防治法修訂草案在提交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初審後引發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的熱烈討論,其中傳染病人權利的保護和防止實驗室感染等問題備受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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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胡光寶21日在向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作傳染病防治法修訂草案修改情況的彙報時説,許多常委委員都在修訂草案一審時提出對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和疑似傳染病病人的權利保護應該更加具體。
委員們建議,在規定對傳染病病人採取必要的隔離治療、醫學觀察、醫學干預和控制傳播措施的同時,應該規定國家對患有特定傳染病的困難人群實行醫療救助,減免醫療費用;在規定對甲類傳染病發病場所或者特定區域的人員採取隔離措施的同時,規定實施隔離措施的當地政府應當對被隔離人員提供生活保障,被隔離人員的工作單位不得拒絕支付隔離期間的工作報酬。
委員們還建議,在規定傳染病疫情公佈制度的同時,規定對涉及個人隱私的有關信息、資料予以保密。並建議增加規定:“國家和社會應當關心、幫助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和疑似傳染病病人,使其得到及時救治。”
另外,防止實驗室感染也成為委員們關注的話題。有的常委會組成人員提出,要吸取今年發生的國家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實驗室非典病毒感染事件的教訓,嚴格傳染病菌種、毒種的監督管理制度,防止實驗室感染和病原微生物擴散。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認為,確有必要加強對實驗室及傳染病菌種、毒種的監督管理,以嚴防傳染病病原體的實驗室感染和擴散,並將修訂草案第二十二條修改為:“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機構和從事病原微生物實驗的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嚴格的監督管理制度,對傳染病病原體樣本按照規定的措施實行嚴格監督管理,嚴防傳染病病原體的實驗室感染和病原微生物的擴散。”(記者孟娜 趙磊)
責編:劉雅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