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原創] 公職的為民性不容侵害
央視國際 (2004年05月27日 15:46)
這是一篇讀來令人窒息的消息:吉林省乾安縣年僅16歲的農村少年陶漢武在縣政府反映問題時意外跌倒昏迷,後經搶救無效死亡。從發生意外到被送往醫院搶救約半個小時裏,與陶漢武同行的數十名農民一直向在場的縣政府工作人員請求幫助,但一再遭到拒絕。(5月25日《新京報》)一個花季少年的生命,在縣政府工作人員眼裏卻不及兩毛錢的電話費,這樣的冷漠和殘酷已經到了滅絕人性的地步;在陶漢武親人哭天搶地的哀號聲裏,幹部的形象在群眾心目中已經被妖魔化,而這恰恰源自幹部們“自毀長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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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官先做人,德才兼備是國家用人的基本尺度。乾安縣政府裏的工作人員的哪兒能體現合格“做人”?“德”又體現在哪?都説人命關天,真的人命存歿于頃刻之間時,縣政府工作人員卻擺出一副事不關己的超然姿態,任由一個活生生的性命在眼前殞失,暴露出他們對群眾沒有絲毫感情,沒有任何履職意識,沒有起碼的做人良知。這些幹部平日張口閉口都是“情為民所繫、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在關鍵時候卻暴露出了思想底層的冷酷,讓人看到了他們在人性上的欠缺,以及為官上的不合格。
黨的十六大報告中説:我黨最大的優勢在於與人民群眾血肉聯絡,最大的危險在於黨與人民群眾脫離聯絡。可現實中能夠代表黨的黨員幹部與人民群眾關係怎樣?冷靜、客觀地以一個詞概括:基本不滿意。這是有事實為證的。某地副縣長下鄉,將一名小學生擠下橋,平時經常在這兒救人的農民這次卻沒有下去救人,他要以一個小生命為代價看當官的倒楣;某地一名幹部到法國考察,面對搶劫行為見義勇為,在國外受到了公眾熱烈讚譽,可回到國內迎接他的不是鮮花了掌聲,而是如潮般的質疑:為什麼出國?有沒有經過審批……諸如此類的事件還有很多,聽到一個幹部出事、倒臺,與之有關係沒關係的都如同過節般歡欣,群眾的眼睛都盯在幹部的“短板”上、把興奮點寄託在官員的不幸上,這折射出了什麼問題?仇官,絕對是仇官。至於群眾為什麼仇官,開篇的新聞報道就是答案。
沒有人能敗壞幹部的形象,除了幹部自己。有道是“天地之間有桿秤,那秤砣就是老百姓”,幹部的形象取決於自己的作為,只有自己以行動走近群眾,他的形象才會高大;相反,象乾安縣政府裏的幹部那樣見死不救,群眾之“水”怎容他們那樣的“魚”?不落井下石便不錯了,自毀長城者必然自砸腳背!基於少數幹部“自毀長城”損害了幹部群體形象,就應增加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職務的為民性指控,以法規的形式落實幹部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責任,堅持嚴懲“自毀長城”的“害群之馬”,確保幹部的形象,讓國家機關的威信不受損害。(江蘇:成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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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張會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