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訪談》:西安彩票案:公證為何不公
央視國際 (2004年05月18日 20:11)
CCTV.com消息(焦點訪談):《公證暫行條例》明確指出:公證是國家公證機關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證明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文書和事實的真實性、合法性,以保護公共財産,保護公民身份上、財産上的權利和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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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西安彩票案作假內幕的逐漸揭開,社會各界開始關注公證機關工作人員在這次事件中法定職責的履行問題。
記者調查發現,負責抽獎現場公證的西安市新城區公證處公證員存在嚴重失職行為。
按規定,在抽獎過程監控方面,公證員應該進行全程監控,整個兌獎過程也應該分為三個步驟:第一步是第一次抽獎,第二步抽中草花K的彩民到主席臺上進行中獎登記並對第一次中獎的彩票進行保管,第三步進行二次抽獎並公佈中獎結果。在抽獎者的身份審查方面,現場公證員要對身份證的真偽進行辨別並複印。
然而,當天現場的公證員並沒有進行全程監控,而且在既沒有對身份證的真偽進行辨別,也沒有將身份證進行複印的前提下,就對三個造假者的身份進行了公證。這樣,楊永明和他安排的以虛假身份抽獎的“託兒”就順利地通過了一道道關。
對於公證員董萍的嚴重失職行為,西安市司法局已于近日給予她吊銷公證員執業證的處分,並且責令新城區公證處主任郭嵐停職檢查,同時要求新城區司法局局長趙小麗作出深刻檢查。
[詳細內容]
主持人:在5月15號《焦點訪談》節目中,我們報道了令人震驚的西安寶馬彩票案當中,陜西省和西安市兩級體彩管理部門的相關負責人,存在著用人失察、違規操作、監管不力等問題。那麼除了彩票兌獎人員舞弊和體彩管理部門監管問題之外,作為第三方代表國家進行現場公證的公證人員,又是怎樣履行現場的監督職責呢?今天《焦點訪談》將為您解開這個疑團。
隨著楊永明作假團夥最後一名犯罪嫌疑人孫承貴的落網,震動一時的西安寶馬彩票案,案情逐漸清晰。但回顧整個案情,人們仍然禁不住感到疑惑,為什麼在公證人員現場監督下,兌獎活動竟會漏洞百齣呢?在3月20號到25號共六天的西安市即開型體育彩票發行活動中,進行現場公證的公證員是西安市新城區公證處公證員董萍和她的助理陳燕。
董萍,國家三級公證員,有著十幾年的公證工作經驗。在這次彩票發行現場公證中,董萍擔任著主要的公證任務。負責向新城區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的是當時西安市體彩中心樊宏,那麼他當時對應該公證的範圍是如何申請的呢?
記者:在公證員現場公證的時候,您當時希望公證員對哪一個環節,他要到場看到?
西安市體育彩票管理中心原主任 樊宏:第一個就是彩民拿票來登記中獎,同時對二次抽獎過程進行全場監督。
西安市新城區公證處原公證員 董萍:我們主要是對二次開獎這個過程進行公證,證明它的真實、合法、公平和公開。
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西安市這次發行的即開型體育彩票,採取的是兩次開獎的方式,而董萍所説的二次開獎是指在第一次開獎時刮中梅花K的彩民,就獲得登上領獎臺參加第二次抽獎的資格,抽取從4萬元的奇瑞QQ轎車到40多萬的寶馬車價值不等的大獎。
樊宏:兌獎程序是由孫承貴來進行驗票、進行登記,但是公證員就在旁邊能看到中獎的彩民到臺子上進行登記、進行驗票,完了後才去辦理二次中獎下面的程序。
記者:按照他們的程序,您是希望公證員能夠幫助你們來監督,孫承貴有沒有拿到這個彩票,來看一下這張彩票是不是中獎彩票?
樊宏:從現場程序上看,他們公證員都沒有親手拿過來看。
董萍:因為按照方案的規定,由市體彩中心進行中獎登記,然後再進行公證的登記。
按照董萍的描述,從刮中梅花K到抽取大獎前,彩民必須經過兩個步驟,第一步是持本人身份證進行中獎登記,第二步是進行公證登記。而記者在司法部採訪時了解到,在對彩票開獎現場進行公證時,按照公證工作的程序,這兩個步驟都是對參加二次抽獎彩民的主體資格進行審查,從而來保證大獎的真實性。在這兩個步驟中,公證員都必須全程實施監督,並對相關的證明材料進行證據保全。
司法部律師公證司副司長 施漢生:在二次開獎現場,公證人員應該對12位在第二次開獎過程中産生的中獎者身份證進行進一步核驗、對比。之後再把他的身份證複印件留存在我們的公證書卷宗當中,如果有問題我們可以提請公安機關進行核查。
那麼在當時兌獎現場,公證員董萍有沒有這麼做呢?
董萍:對身份證也確實是核對了,抽獎人也就是身份證上這個人。他的中獎登記表上也是由他本人親自填寫的,按照申請表上進行填寫的,我們還核對身份證號和身份證上的號碼是相符的。
而後來的事實證明,僅僅核對了登記表上的身份證號,跟實際身份證上的號碼相符合,根本沒有起到公證員在開獎現場應該起到的監督作用。楊永明的三個同夥恰恰是利用假的身份證,在公證員的眼皮子底下領走了三輛寶馬車。
董萍:現在身份證造假太厲害了,造假太厲害了,你説是不是?而且造得相當真。在目前的情況下,身份證造假的條件下,也是肉眼無法辨別的。
經過造假的身份證,真的像董萍所説的那樣難以辨別嗎?事後經過調查,證明楊永明的三個同夥在現場登記的姓名、住址、電話號碼都存在造假的情況,其中楊小兵的身份證號碼中的行政區代碼比正常的六位少了一位,這麼明顯的造假竟然也通過了所謂的審查。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 葉林:現在身份證是15位和18位兩種號碼的編寫。如果一數發現身份證不對,14位,這是一個用肉眼直觀判斷出身份證真偽的一個非常重要的方面。所以説收了14位號碼的身份證,並且把獎品給了他,那公證處是有毛病的,或者是有問題的。這就不是簡單的失誤的問題,是一個沒有盡責的問題了。
據董萍説,在現場無法辨認身份證的真偽,那麼她有沒有根據公證程序的規定,把這些身份證的複印件留存下來呢?
董萍:我認為當時應該按照規定複印身份證。
記者:當時沒有複印?
董萍:當時沒有複印。
西安市新城區公證處主任 郭嵐:公證人員對現場公證的複雜性沒有充分的認識,再一個現場公證有它特殊的環境,人多,又亂,又雜。考慮到方便當事人,不太好複印身份證。
葉林:這件事是兌獎過程中非常重要的環節,來證明某個人確實有權利,而且拿到獎品。因此這一點作為公證處必須要留底,嚴格按財政部的規定和我們現在對於公證人員本身的職責要求,你要保存證據的職責要求,你都必須按照財政部的要求辦。在這個案件當中出現了我們所説的失誤是,前三輛車拿走的時候,公證處沒有留任何底子。
既沒有對身份證的真偽進行仔細辨別,也沒有複印身份證進行證據保全,對參加二次抽獎彩民主體資格的審查也就形同虛設。董萍還應做好的一項重要工作,就是對二次開獎中獎證明單的真實合法進行公證。
董萍:公證登記之後,在監督之下抽取獎號袋,然後由我們公證人員和當事人查驗密封完好,查驗公章印鑒齊全,確實選的是第幾組的幾號袋,然後公開當場宣佈。
案情公開後,楊永明招認,他就是在這個環節對獎票進行調包,從而讓他的三個同夥抽中了寶馬車。那麼,楊永明究竟是怎麼調包的呢?問題的關鍵出在抽獎之前,對中獎證明單的保管上。按照公證工作的要求,這些中獎證明單在封存之後,應該始終處在公證員的有效監督掌控之下,而當時的實際情況是什麼呢?
董萍:放在誰那兒進行保管,因為這種目前來説沒有明文規定,就等於是那種承辦方保管,那他也是申請方。
樊宏:大獎票的保管,同時害怕密碼洩露,就是由專人負責,當時楊永明定的就是由孫承貴連兌獎帶保管。
這就是説,從封存到二次抽獎之前的十幾個小時的時間裏,抽獎證明單一直由楊永明和他的手下保管。雖然對於他的具體調包手段我們現在還不清楚,但可以想象,在這完全失去監控的十幾個小時裏,他有充分的時間對證明單做手腳。
葉林:你蓋好章的文件已經交給了委託人,中間哪怕有幾秒鐘的時間,都可能使實質內容發生非常大的改變。這個東西給當事人,給委託人,給了任何別人去管,我覺得都不可放心的,因為公信力只有你自己能夠證明的,別人是證明不了你的公信力的。
從公證員董萍在抽獎現場的整個行為看,她似乎對自己所看到的都進行了監督,而實際上從二次抽獎人的資格審查到中獎單的保管,最重要的幾個環節她都沒有按照公證工作的程序去做,公證監督的作用幾乎等於零。正是由於公證員的過錯,才導致公證結果的不真實、不合法。在楊永明精心設計的騙局中,公證成了他欺騙的一個道具。
葉林:只是鑒定了這一段,或者公證了這一段,可能就會把前面那一些操作不規範的事情一概用公證的方式掩飾住了。
西安市司法局副局長 王俊:應當説董萍在現場監督中沒有盡到一個公證員應當所盡的職責,確實存在嚴重的失職。至於更多的情況,那有待於進一步地調查。
對於董萍的嚴重失職行為,西安市司法局已于近日給予她吊銷公證員職業證的處分,並且責令新城區公證處主任郭嵐停職檢查,同時要求新城區司法局局長趙曉麗做出深刻檢查。
記者:如果是因為公證員的過錯導致了公證結果的不真實和不合法,它的危害將會是什麼?
施漢生:公證它體現法律監督的力量,人民群眾對它有很高的期望,公證人員一旦在工作中出現了嚴重問題,導致了比較惡劣的影響,那就不僅僅是公證行業自身利益受損的問題,它會被成百倍、成千倍放大,它導致法律尊嚴的受損,最終導致國家公信力的下降。所以對那些嚴重違規,造成惡劣影響的公證員,我們的態度是及時查處,決不姑息。
主持人:對於西安寶馬彩票案中,公證人員為什麼會出現如此明顯的失職行為,目前當地的公安機關和司法機關正在對此做進一步調查。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在這一事件當中,公證機關的公正性受到了嚴重損害。公證不公,受到損害的不僅僅是公眾的利益,還有國家的公信力。西安寶馬彩票案暴露出公證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提高公證人員職業素質,維護公證的獨立性和公正性已經刻不容緩。
責編:楊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