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試行醫療救助 貧困農民看得起病添保險
央視國際 (2004年05月02日 09:19)
新華社成都5月2日電 在成都,貧困農民“看不起病”的現象將成為歷史。繼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以來,成都市從近日起試行醫療救助,貧困農民“看得起病”再添一道保險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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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政府近日發出了《關於實施農村醫療救助的試行意見的通知》,通知規定:符合條件的貧困農民除按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報銷相關醫療費用外,剩餘部分的醫療費用將得到來自政府的救助,每年最高可享受5000元的醫療救助。農村醫療救助制度,將與早些時候實行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同步實施。這兩個制度,被有關專家稱為農民“看得起病”的兩道保險閘。
這份文件規定,醫療救助對像是農村五保戶、低保對象、優撫對象中的貧困戶以及各區(市、縣)政府規定的符合救助條件的農村貧困居民,救助對象因患大病住院,在農村合作定點醫院(縣級醫院或鄉鎮衛生院)發生的醫療費用,除按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規定的報銷金額和按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剩餘的費用再給予適當救助,享受的醫療救助金額在一個自然年度內一般不得超過5000元。
凡患大病的農村貧困居民在申請醫療救助時,應在出院後的30日內,由本人或其代理人向戶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並如實提供以下材料:申請書、身份證、證明本人身份有效的合法材料、區(市、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出具的合作醫療報銷情況證明及出院證、醫療診斷書、醫療費用收據。
農村醫療救助基金由成都市和各區(市、縣)財政每年分別按照農村人口每人0.5元安排經費建立,並納入同級財政預算。救助對象在獲得區(市、縣)醫療救助後仍有困難者,可以申請從市級醫療救助基金中再給予適當救助。(記者 劉大江)
責編:張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