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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符合香港實際情況的民主制度

央視國際 (2004年04月26日 20:30)

  CCTV.com綜合消息: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26日上午表決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2007年行政長官和2008年立法會産生辦法有關問題的決定後,在人民大會堂閉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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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決定,2007年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三任行政長官的選舉,不實行由普選産生的辦法;2008年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四屆立法會的選舉,不實行全部議員由普選産生的辦法,功能團體和分區直選産生的議員各佔半數的比例維持不變,立法會對法案、議案的表決程序維持不變。會議還決定,在不違反上述前提下,2007年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三任行政長官的具體産生辦法和2008年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四屆立法會的具體産生辦法,可按照香港基本法第四十五條、第六十八條的規定和附件一第七條、附件二第三條的規定作出符合循序漸進原則的適當修改。 >>詳細

  

人民日報:發展符合香港實際情況的民主制度

  人民日報4月27日將發表題為《發展符合香港實際情況的民主制度》的評論員文章,全文如下:

  4月26日,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2007年行政長官和2008年立法會産生辦法有關問題的決定》。這是全國人大常委會繼4月6日對香港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條和附件二第三條作出解釋之後,為正確處理香港政治體制發展的有關問題採取的又一重要舉措。

  中央政府一貫主張並支持按照基本法規定的原則循序漸進地發展適合香港實際情況的民主制度,也完全了解香港社會在這方面的各種訴求。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有關條文的解釋,進一步明確了與香港政制發展有關的法律規定的含義,起到了釋疑解惑的作用。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董建華先生按照該解釋提交的報告,是在特區政府充分諮詢香港各界人士意見的基礎上形成的,反映了香港的實際情況,是一份實事求是的負責任的報告。全國人大常委會收到報告後,又進一步廣泛聽取了香港各界人士、特區政府和中央政府有關部門的意見,並嚴格按照法定程序進行了認真審議。香港特區的政治體制是由全國人大依據我國憲法的規定,通過香港基本法予以確定的,中央對香港政治體制的發展具有主導權和決定權。全國人大常委會無論是對基本法有關條款進行解釋,還是確定2007年行政長官和2008年立法會兩個産生辦法是否需要修改,都是依法行使職權,而且,都是極其慎重的。這樣做的目的完全是為了保持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維護香港和國家的根本利益。

  眾所週知,香港民主制度發展的歷史並不長。1997年7月1日中國政府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實行“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香港同胞才真正當家作主,享有選舉行政長官等前所未有的民主權利。任何國家和地區民主制度的發展,都有一個在實踐中逐漸積累經驗、循序漸進的過程,要一步一步地向前發展,否則,“欲速則不達”。按照香港基本法,特區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産生辦法應根據香港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最終達至行政長官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産生和立法會全部議員由普選産生的目標。基本法此處所規定的“根據香港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以及所體現的均衡參與等原則,是香港特區民主制度發展必須遵循的基本原則。現在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香港特區2007年行政長官的選舉不實行由普選産生的辦法,2008年立法會的選舉不實行全部議員由普選産生的辦法,在符合這一前提條件下,兩個産生辦法可以做出適當的修改,這完全符合香港的實際情況和基本法的規定,充分體現了中央主張在香港特區按照基本法的規定循序漸進地發展民主制度的一貫立場。全國人大常委會的這一決定是一項重要的法律性文件,具有最終的法律效力,必須得到切實貫徹執行,不允許在香港政制發展問題上有任何偏離基本法軌道的行為。

  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的公佈將有利於平息一段時期以來香港社會就政治體制發展問題出現的爭拗,有利於引導香港公眾就2007年行政長官和2008年立法會的産生辦法達成廣泛共識,有利於香港的民主制度沿著基本法規定的正確軌道穩步向前發展,根本目的是保持香港的長期繁榮和穩定,維護香港居民的整體利益和福祉。我們相信,香港特區政府和各界人士一定能夠正確理解和全面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有關決定,珍惜香港當前來之不易的局面,排除各種干擾,齊心協力,儘快實現香港經濟的振興,共創香港更加美好的未來。

  

董建華:香港特區政府歡迎全國人大常委會就港政體的決定

  26日上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2007年行政長官和2008年立法會産生辦法有關問題的決定。中午,香港特區行政長官董建華在會見新聞界時指出,特區政府歡迎人大常委會的決定,這項決定正式啟動了基本法附件的修改機制。

  董建華説,正如吳邦國委員長在今天會議上所講的,全國人大常委會今天作出的是一項重大的決定,常委會充分聽取了各方面不同的意見。人大常委會作出這項決定,是為了切實維護香港市民的利益,保障香港的民主制度按照基本法的規定,循序漸進地健康發展,保持和促進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任何一個國家和地區的民主制度的建設和發展,都必須從本國或本地區的實際出發,經歷一個漸進的過程,不斷探索和積累經驗。全國人大常委會今天作出的決定,有利於維護香港社會的整體利益和長遠利益,有利於保持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

  董建華指出,在過去三個月,由政務司司長領導的政制發展專責小組做了大量工作,廣泛諮詢了社會各界及中央有關部門的意見,妥善處理了有關政制發展的原則和法律程序問題。在此穩固的基礎上,現在是適當時候把政制發展工作向前推進。

  董建華透露,已囑咐政務司司長領導的政制發展專責小組,爭取在下個月,即五月份內,提交政制第三號報告書,能夠積極推動社會理性地、務實地、有前瞻性地開展政制發展的下一步工作。

  董建華呼籲,香港各政黨政團、社會各界,應冷靜、理性,本著求同存異、同心協力的精神,摒除成見,放下爭拗,共同為香港的政制發展尋求共識。

  據悉,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今天就香港政制問題作出了決定。根據人大常委會這個決定,2007年行政長官的選舉,不實行普選産生的辦法;2008年立法會的選舉,也不實行全體議員由普選産生的辦法,立法會的功能團體和分區直選産生的議員各佔半數的比例維持不變,立法會對有關法案、議案的表決程序維持不變。在這個大前提下,2007年行政長官的具體産生辦法和2008年立法會的具體産生辦法,可以按照《基本法》的有關規定,作出符合循序漸進原則的適當安排。

  

中央駐港聯絡辦負責人:堅決擁護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

  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負責人26日在此間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26日上午通過的重要決定,是根據香港特區的實際情況,依照香港基本法的規定及有關解釋,在廣泛聽取香港各界和中央政府主管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就正確處理香港政治體制發展問題採取的重要舉措。我們堅決擁護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也相信廣大香港市民會支持和擁護這一決定。

  這位負責人説,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的《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2007年行政長官和2008年立法會産生辦法有關問題的決定》,有利於香港各界就2007年特區行政長官産生辦法和2008年特區立法會産生辦法如何修改,展開理性討論和逐漸形成共識,有利於香港民主選舉制度在基本法的軌道上穩步健康地向前發展,有利於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有利於維護香港市民的福祉和香港的整體利益。

  這位負責人表示,中央一貫重視和支持香港特區在基本法的框架下逐步發展適合自身情況的民主制度。我們堅決支持董建華先生為首的香港特區政府和社會各界一道,繼續為此創造條件。我們堅信,有中央堅強有力的支持,有祖國內地作強大後盾,只要香港同胞團結一致,奮發有為,香港的明天就一定會更美好。

責編:陳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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