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檢總局等發出加強非典檢疫工作的緊急通知
央視國際 (2004年04月24日 00:31)
新華社北京4月23日電:質檢總局、衛生部等7部門23日就加強口岸和國內交通非典衛生檢疫工作發出緊急通知,要求切實加強口岸和國內交通非典衛生檢疫工作,以防止非典疫情擴散,保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衛生安全,保證“五一”黃金週期間和今後的交通暢通和物資運輸的正常進行,維護正常的口岸和國內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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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要求,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密切配合,立即根據疫情的情況啟動非典防治預案中的相應措施,認真執行傳染病防治法、國境衛生檢疫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和國內交通衛生檢疫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依法加強口岸和國內交通衛生檢疫,防止非典疫情通過口岸和交通工具傳播與擴散。
通知要求,加強口岸和國內機場、車站、碼頭、交通工具及其等候室的衛生檢疫,嚴格按照公共交通工具衛生標準和公共交通等候室衛生標準,加大衛生監督檢查力度,採取通風換氣、消毒等措施,對産生的垃圾等廢棄物要按規定實施嚴格的消毒和衛生處理,保持上述場所的清潔和衛生安全。
檢驗檢疫、海關、公安邊防檢查等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嚴防非典疫情傳入傳出。檢驗檢疫部門要按照《關於加強口岸非典衛生檢疫工作的緊急通知》(國質檢明發〔2004〕53號電)的要求做好口岸非典衛生檢疫工作。鐵路、交通、民航等部門對安徽、北京跨省出行的旅客在始發地實行體溫檢測。發現腋下溫度高於38℃並有呼吸道疾病症狀的人員,要立即報告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由指定的救護車送至規定的醫院診治。
要做好應急準備工作,在口岸和國內機場、車站、碼頭、交通工具及其等候室發現非典疑似病例時,要按照衛生部《預防SARS通過交通工具傳播指導原則》和《SARS密切接觸者判定標準和處理原則》的有關規定及時採取措施,防止疫情傳播,同時做好工作人員的自身防護。
通知要求立即恢復非典值班制度和疫情報告制度,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的要求,認真落實責任制,加強部門間的疫情通報制度,保證各項預防控制措施落到實處,使口岸和國內交通非典衛生檢疫工作依法、科學、規範、有序。
責編:陸玨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