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格杠桿將“撬動”湖南農民增收
央視國際 (2004年04月16日 23:00)
新華網長沙4月16日電(記者 蘇曉洲)推行種糧直補、確保按照國家規定的保護價收購農民余糧、降低農業稅和減輕農民負擔,這些在中國稻米生産第一大省--湖南推行的含金量極高的“反哺”農業政策與價格都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絡。16日,湖南省物價局宣佈,將在全省推行24項“硬措施”,全面運用價格調節杠桿促進農民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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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物價局16日出臺的涉農價格政策共有24項,涉及落實糧食補貼和價格政策、加強農資及農村水電價格管理、規範涉農收費和強化涉農價格監督與信息反饋4大領域,全面推行後,湖南城鄉經濟的價格杠桿“支點”明顯向農村前移。
在落實糧食補貼和價格政策方面,湖南省物價局要求各地物價部門嚴格督促執行國家糧食最低收購價格政策,明確要求即使在稻穀市場價格低於國家規定的最低收購價時,仍應按照保護價敞開收購農民手中的余糧,從而在價格上為確保湖南糧農效益增加了“保險系數”。
湖南省物價局局長李后祥告訴記者,受經濟大環境的影響,從去年4季度以來,湖南省化肥等農資價格不斷上揚。“我們要按照管住源頭(出廠價)、管住流通、管住終端銷售價的原則,遏制住農資價格飆升吞噬糧農利益的勢頭,為保護農民的種糧積極性辦實事。”在此次出臺的涉農價格措施中,湖南省物價局將運用價格手段干預農資市場作為重中之重。文件明確規定尿素和鉀肥批發、零售環節的經營差率不得高於2%和5%,對農民的銷售價格也必須控制在1650元/噸至1700元/噸的水平。
對於農民高度關注的農業用水和農村用電價格問題,湖南省物價局則將通過合理核定農業用水價格,落實農村電價政策等手段來減輕農民負擔。
在其他涉農收費方面,湖南省物價局今年將重點抓好取消國內植物檢疫證書等2項,免收農民水土流失防治費、堤垸保護費、建設用地批准證書工本費等8項收費,將農村教育收費實行“一費制”作為改革方向。今後,利用農民辦理婚姻登記、計劃生育、住房建設等相關手續時搭車收費的行為將被全面禁止。
據湖南省物價局副局長張正介紹,湖南省物價部門將強化價格舉報電話12358的監督功能,建立和完善農村價格公示制度和相關設施,通過包括在村一級聘請農民擔任價格監督員等手段建立縣、鄉、村三位一體的農村價格監督體系,通過價格信息“下鄉”和監督體系的雙向互動將用價格杠桿“撬動”農民增收的舉措真正落到實處。
責編:常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