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工商法律界:釋法為港政制發展奠定基礎
央視國際 (2004年04月07日 16:35)
新華社香港4月7日電 香港工商法律界人士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關於政制發展的條文進行解釋,可為香港社會討論未來政制發展提供清晰而穩固的基礎,有助消除社會上因對條文不同理解而産生的困惑或疑慮。港人應該思考如何在理性基礎上發展香港政制。香港紡織業聯會名譽會長陳永棋説,過去一段時間,香港一些人按自己的需要去解釋基本法的條文,結果是眾説紛紜,令人無所適從。現在人大直接作了法律上的解釋。他希望港人以後多為繁榮穩定著想,減少政治爭拗。香港工業總會主席梁君彥表示,人大常委會的解釋是合理的法理解釋,目的是令香港社會對基本法的條文有更確切的認識。釋法並不會破壞“一國兩制”,無損香港高度自治的原則,也不會影響投資者對香港的信心。他期望香港各界以人大常委會的解釋為基礎,就政制發展進行理性的討論,減少無謂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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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世界發展董事總經理鄭家純表示,基本法寫得很清楚,香港政制發展的最終主導權屬於中央,這是所有人都不能忽視和忘記的。
香港中華廠商會會長楊孫西説,人大釋法進一步明確政改啟動權在中央,日後香港應該根據實際情況,以循序漸進的原則發展政制。
香港大學法學院教授陳弘毅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就香港特區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産生方式的釋法內容開明而且合理,澄清了基本法內有關啟動修改選舉辦法的問題,並確立修改機制。釋法肯定香港在政改問題上扮演著一個重要的角色,特區政府不只享有發言權,同時也有主動提出修改政制的責任和能力。
資深大律師馮華健説,這次釋法,全國人大常委會只是進行原則和程序上的解釋,並沒有給出最後結論,也沒有定下政制發展框架,這些都需要香港人自己去談。馮華健強調,政制發展涉及中央和特區關係,人大一定有權主導。
香港前律師會會長周永健表示,從法理上看,人大常委會的解釋是正確的,是經過詳細研究才作出的,港人應該尊重並相信中央的決定都是以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為大前提的。
香港黃乾亨黃英豪律師事務所首席合夥人黃英豪認為,人大常委會釋法是完全按照香港基本法的原意進行的,既凸顯了“一國”,又堅持了“兩制”,充分體現了依法治國的精神。
香港城市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梁美芬指出,這次釋法,除了履行責任之外,也是行使基本法158條的釋法權。港人必須認識到應該如何在理性基礎上發展香港的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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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唐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