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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空連線]勝訴在新瀉

央視國際 (2004年03月29日 14:08)


  CCTV.com消息(東方時空):日本新瀉地方法院于26日下達判決,命令日本政府和企業向中國勞工提供損害賠償。宣判完畢後,法庭內響起一片熱烈的掌聲,11名中國勞工激動得熱淚盈眶,手拉著手歡呼道:“太棒了”、“終於勝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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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根據日本新瀉地方法院的判定,現在要求日本政府和日本企業要向這11位原告每人賠償800萬日元。這些人是在1944年被當時的日本軍隊強行綁架到日本服苦役,並受到了非人的待遇。這場訴訟歷時五年最後才獲得了勝訴。接下來我們就來連線這些正在日本的11位原告之一,來自山東的王成偉大爺,他現在已經是78歲了。

  王大爺,您當時在法庭上聽到結果,是什麼感想?

  王:我現在給你介紹介紹,在60年以前被日本人抓來這裡,在這裡受罪。在我們萊蕪將近50個,現在還有我一個人,就我自己,回想起來非常難過。就是現在呢,日本投降後,通過律師的幫助,現在法官呢對我們的案件還算公正,判決還算公平。

  主持人:您能不能給我們講一下當初是什麼樣的情況下您被綁架到日本去的?

  王:因為那時候我按周歲來説是17歲,那時我家庭有我父母,我是2月結的婚,到了九月初,日本鬼子把我抓來,還抓來我父親,我大爺。

  主持人:您知道當初從你們家鄉一塊跟您被綁到日本去的有多少人嗎?

  王:去的時候我們一起去了10個,這10個人是一塊去的,從萊蕪一直到了濟南,到了船上,在船上死了一個,到了日本去,日本死了3個,一共回來了6個。這6個人都死了,就我自己了,沒有了。

  主持人:這次打贏官司了,您想對這些死去的兄弟説點什麼嗎?

  王:有這個機會,我的意思回國時要去拜訪他們,和他們家屬説説,現在咱打勝了。

  主持人:王大爺,您這官司是從1999年開始打的,那個時候您怎麼會想到要去跟日本政府、日本企業打官司的?

  王:那時候有些日本朋友,有些日本律師都找到我們家鄉,還有咱們中國的康健律師都上我家裏去,都了解、都調查過,都去照過相。

  主持人:這五年裏你到過幾次日本去作證?

  王:兩次。02年一次,這一次。

  主持人:您為什麼這五年當中這麼堅持?在判決之前您覺得官司能打贏嗎?

  王:我估計過,要按理由來説能打贏。再一個,到了北海道,聽人説北海道敗了,也覺得這個問題太難辦,不過説人家這裡治案辦的好,當初光法律團體就好幾十個,本來沒想到這個案子能打贏。

  主持人:現在是判定每個人要賠償你們800萬日元,而且也認為日本政府是有責任的,您對這樣一個結果有什麼樣的感想?

  王:當時感覺到企業家對這個判決結果還有些心裏不大服似的,還不大太同意,但是下面都鼓掌歡迎,也是好幾百人參加,在法庭上。讓我非常感動,非常感謝,我也謝謝各位對我的幫助。

  主持人:非常感謝王大爺接受我們的採訪。謝謝。

  律師告訴我們説,這個案子最大的突破就是新瀉地方法院認為,在勞工案上日本政府是有責任的,而且應該給予賠償。我們也注意到日本政府對這樣一個判決顯然感到非常意外和不滿意,他們也在進一步商量對策。此外有一個信息也同樣值得關注,那就是在幾天以前,一個非常類似的勞工案在日本的北海道進行了最後的判決,結果卻是判中國的原告敗訴了。 兩個非常類似的案子,為什麼一勝一敗?這次認定日本政府有責任,而且應該給予賠償,對於今後類似的案子又會有什麼影響呢?接下來連線一直在參與這個案子的北京方元律師事務所的康健律師。康律師您好。康律師,這個案子判下來之後,我們發現日本政府感到非常意外,而且是不滿意。新華社的記者要求採訪法務省的官員,結果他什麼都不想説,您覺得日本政府為什麼感覺那麼意外?

  康:因為在以往案件的判決中,不管是勞工、慰安婦,都是判決日本政府不承擔責任的。勞工案因為有一些相同的事實,所以法律應該相同的適用。日本政府根本沒想到會有這個結果。

  主持人:以前為什麼都説日本政府沒有責任呢?他們常説“國家無答責”是什麼意思?

  康:也不是一條法律,很陳舊,日本憲法實施的一個法理,認為國家公務員在執行公務的時候,如果對公民造成一些損害是免於承擔責任。但這個前提是在執行公務的時候,再有一個是對你國民造成損害的時候。而索賠案中是對他國公民,跑到他國領土上實施不法行為。去年東京法院判決雖然判決原告敗訴,兩個地方的法官都認為日本政府當年抓勞工的國策,根本不能視為合法性,所以根本不適合國家無答責的前提和基礎。

  主持人:這次的法官為什麼會有突破?您覺得主要理由是什麼?

  康:其實如果一個法官,真正用一個法律家的視角看待這個案件的話,我認為原告應該。

  是都勝的。能不能突破就在於日本的法官是不是用一個法律家的心態來面對事實。我認為這次法官確實以一個真正法律家的姿態面對這種殘酷的事實。1944年的時候,當年日本軍械港,幾十年來罕見的寒冷,在這種情況下中國員工光著腳,衣服很單薄,在這種情況下幹很繁重的勞動,極不人道的。日本訴訟案律師團要求現場勘驗,法官接受了,在這麼多勞工訴訟中這是獨一例。所以在去年的1月27號請了一個原告來,到了碼頭去。勞工一面説一面哭,法官很感嘆地説這哪兒是現場勘驗,這簡直是又一次原告的證言陳述,他很有感觸。我覺得這是很大的原因。

  主持人:有一點我們非常感興趣,我們知道在1993年之前,這些關於中國勞工的文件是被作為絕密的文件,93年只有外務省的文件披露了相關的事實,即便如此,日本政府和日本企業對這件事情也諱莫如深。你們取證的時候除了受害者的控訴之外,怎麼獲得足夠的證據?

  康:主要的證據實際是來自兩方面的,一個是日本政府和日本企業這方面的,當時的歷史檔案,還有內閣會議的一些記錄。另外還有內閣會議在戰爭結束以後有關這些事件的討論,日本(訴訟案律師團)通過國會,國家圖書館查到了,1958年的時候,政府對待中國勞工問題,他們的意見,他們當時認為反正也沒有資料,我們不予承認。另外我們還有一些倖存者,甚至還能到日本作證的老大爺來作證。比如在(企業的報告書)上面寫的給他們每天定量,有多少肉,還有油、雞蛋,實際勞工説這幾個月,甚至一年多的時間根本就沒吃過肉,很多勞工用大量的事實證明做的是虛假的記錄。法官在判決書中也確認了這點,確認了日本企業和日本政府在戰爭結束以後表現出極為不誠實的做法,而且不誠實的舉動極大地阻礙了中國受害者行使訴訟權力。

  主持人:我們也注意到其實就在幾天之前,在北海道札幌判了一個非常類似的案子,但那個案子原告是敗訴的,當時有沒有造成你們心理上的壓力?

  康:札幌作為一個很糟糕的判決,很不人道的判決,肯定對整個案件是有一定的消極的影響,但是我認為它不可能,不應該形成一個潮流。如果真要形成潮流,要悲哀的不是中國的受害者,而是日本政府和日本司法界,因為它如此地反人性,它有什麼資格再抬起頭來説它是民主國家。

  主持人:這次案子如果有突破,要判日本政府有責任,並且要賠償,對以後的案子有類似的影響嗎?

  康:同樣案例是可借鑒的。我想這個判決應該載入日本司法史的史冊,當然對其它案件會有影響的。不過我們也感受到日本政府肯定會推卸,動用一切力量推卸責任,並不像他在外交上的樣子,並不是對歷史真正的反省。

  主持人:他們會不會繼續地上訴?

  康:很難説。因為我們這方要求日本的法律擇日執行,把應該賠償的錢先交到法院,日本政府拒絕了。

  主持人:您覺得高院會怎麼看這個事?以前有過這樣的嗎,在地方法院勝訴,到高院敗訴?

  康:現在還沒有,在高院的都還沒有判決結果。這個案件99年8月份起訴的,到現在已經5年了,日本也沒有時間限制。但是高院從理論上來講,它不應該,不過很難説。

  主持人:我們知道所有的日本對日的民間訴訟,現在所有打官司的資金是由律師來墊付的,是這樣的嗎?

  康:不光是律師墊付,另外還有日本民間的募集,非常艱難。我覺得你可以想象,每一次人往返的費用應該是幾萬元人民幣,多少次,多少位原告,還有陪同。作為日方,日本友人這方已經為這一類的訴訟案件已經支付了將近一千萬人民幣的數額,這是多麼大的數字。

  主持人:你們接下去打算怎麼做?

  康:我們肯定為了這個,督促日本政府承擔責任這方面,我們肯定要堅持到底,也希望得到各界的支持,不僅是道義上的支持,而且還需要在人力和物力上的實際支持。

  主持人:非常感謝康律師接受我們的採訪。謝謝。

  現在民間對日訴訟的原告大致分成這麼幾類,那就是中國的勞工、慰安婦,當年日軍遺留的化學武器和毒氣彈的受害者,以及日軍侵華細菌戰的受害者。現在這些案子在最近幾年都有所突破,但是他們無疑都面臨著這樣的困難,那就是資金缺乏,舉證困難,以及日本政府不願意輕易證實和承認歷史的事實。對日訴訟可以説已經見到了曙光,但這條道路仍然崎嶇而漫長。

責編:陶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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