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對種糧農民實行直接補貼 每畝補貼11元
央視國際 (2004年03月27日 11:44)
湖南日報3月26日訊 (記者張尚武) 省委、省政府出臺扶持糧食生産、促進農民增收的重大政策,要求各地不折不扣地認真宣傳、貫徹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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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種糧農民實行直接補貼,每畝補貼標準為11元;對水稻生産給予良種補貼,每畝早稻補貼10元,粳稻、中秈稻每畝補貼15元
●降低農業稅稅率3個百分點,4月底前向農民張榜公佈
●按保護價敞開收購糧食,新糧上市起,早秈稻價格不低於每公斤1.4元
一、對種糧農民實行直接補貼。按農業稅計稅面積中的種糧面積對種糧農民實行補貼,每畝補貼標準為11元。在4月10日前,先按每畝8元標準補貼到農戶,其餘部分在7月底前全部補貼到位。
二、對水稻生産給予良種補貼。農民種植早稻每畝補貼10元,種植粳稻、中秈稻每畝補貼15元。4月10日前,將早稻良種補貼足額補貼到戶,粳稻和中秈稻良種補貼也在播種之前補貼到戶。對晚秈稻的補貼,待國家確定後再公佈具體補貼方案。
三、降低農業稅稅率3個百分點。今年我省農業稅稅率降低3個百分點。各市州要儘快測算到縣市區,縣市區要抓緊測算到農戶,確定到戶農業稅及附加稅的減免數額,在4月底前向農民張榜公佈。
四、按保護價敞開收購糧食。從今年新糧上市起,進一步放開糧食收購價格。糧食經營企業隨行就市收購糧食。在早秈稻市場價格低於每公斤1.4元時,省指定糧食經營企業按每公斤1.4元保護價敞開收購。中秈稻、晚秈稻的最低收購價,待國家規定出臺後再公佈。推進糧食産業化經營,鼓勵各類糧食加工企業與農民簽訂糧食訂單,實行合同收購。
五、嚴格執行國家保護耕地政策。嚴禁佔用基本農田栽樹、挖魚塘。杜絕拋荒現象。增加農業綜合開發資金,加大中低産田改造力度,提高耕地質量。抓緊落實提取一定比例國有土地出讓金用於支持農業土地開發的政策。
六、穩定農業生産資料價格。對大化肥實行出廠價和零售最高限價。加強市場監督管理,嚴格控制流通環節加價幅度,真正讓利給農民。進一步規範農資市場,做好化肥、農藥、種子、農膜等農業生産資料打假工作。農資價格和制假售假投訴由各級物價和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負責受理。
七、加大對種糧大戶小額信貸支持力度。各類金融機構特別是農業銀行、農業發展銀行和農村信用社,要切實加強和改進對種糧農戶的金融服務。對種糧大戶提出的小額信貸申請,要簡化手續,降低門檻,優先給予保證。
責編:于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