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會客廳]五年維權:為房抗爭
央視國際 (2004年03月16日 16:20)
CCTV.com消息(新聞會客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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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觀眾朋友大家好,歡迎收看《新聞會客廳》。俗話説,開門七件事,房子是大事兒,為了能夠營造一個溫馨的居住環境,很多人甚至不惜傾其所有,但有時候你痛下決心花了所有積蓄,買回來的可能不僅僅是一套房子,還給你附帶了一堆讓你頭疼的麻煩,面對強大的開發商和物業管理公司,一個普通的小業主要如何來維護自己的權利呢?今天在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裏,讓我們來聽一聽一位來自深圳的業主如何花了五年的時間尋找這個答案。
3月初,深圳的公民鄒家健接到了一紙來自北京的邀請,內容是請他參加今年的3.15晚會。作為2003年度3.15貢獻獎候選人的鄒家健並沒有因此顯得興奮,五年多的維權之路讓他經歷了太多的酸甜苦辣和大喜大悲。
鄒家健是深圳一家通訊企業的普通員工,三口之家的生活本來可以像其他人家一樣安靜。但是,因為五年前買的一套房子卻改變了他的生活軌跡。
1999年,鄒家健搬進了位於景洲大廈的新家,之後他發現這幢大廈存在著諸多問題:合約中的電梯被地産商掉了包;承諾的房産證遲遲未辦,物業管理公司亂收費等共十多個問題讓鄒家健和業主們心煩意亂。不久後的一天,正在運行中的大廈的電梯從25樓直接掉到5樓,爬出電梯驚魂未定的鄒家健意識到再也不能沉默了,之後便跟其他業主一起開始了與開發商的漫長交涉。
2001年,作為被選出的業主委員會主任,鄒家健與幾十戶業主在與開發商多次交涉未果的情況下將開發商告上法庭,使開發商敗訴並賠償業主近千萬元;但喜悅還沒有過去,半年後,開發商反訴鄒家健侵權,索賠的金額是一千萬元。接下來的一週裏,鄒家健的頭髮幾乎全白了。兩個一千萬改變了鄒家健的生活軌跡,也讓他的維權之路沒辦法回頭。
主持人:今天在3.15這一天來到我們演播室做客的客人就是深圳市景洲大廈業主委員會的主任鄒家健,您好鄒先生,非常歡迎。首先是不是該恭喜一下,你們大樓的電梯問題終於給解決了?
鄒家健:對,也就在3.15到來的時候,我們小區的電梯全部都更換三菱電梯。
主持人:你這五年的維權路也就是從電梯那兒開始的吧?就是因為電梯開始?
鄒家健:對,就是從買房以後,貨不對板,還有就是配套不落實,這一系列的問題都有。
主持人:剛才片子裏面提到,這電梯一下子從25樓掉到5樓,是你經歷的嗎?
鄒家健:是我經歷的,當時是這樣的,我們買房的時候,售樓小姐告訴我們是日本三菱電梯,售樓書上寫的是名牌電梯,住進去以後才發現,這個電梯是東莞的一家公司的一個電梯,而且電梯有很多問題。我就經歷過當時從25樓進去以後,電梯就不停地搖晃,最後一下燈就沒了,然後突然就從上邊就墜下去。墜下去電梯那一瞬間,電梯裏的男男女女都抱在一塊,然後等電梯停下來以後,我們把電梯扒開,離地面還有這麼高,那個時候就看到是5樓,已經掉到了5樓,然後我們就冒著隨時可能電梯還會砸下來,把我們劈成兩半的危險,從電梯的井道裏再爬出來,就這樣一個情況。
主持人:這大概是買房的時候萬萬沒有想到會發生的。
鄒家健:是,接下來就是説,我們和房地産開發商進行交涉。
主持人:你們小區維權第一次應該算讓開發商賠了你們一千多萬,應該算是那次吧?是不是算是第一次比較重大的勝利?
鄒家健:對。
主持人:一般來講都很難,你要跟他協調都很難,怎麼能夠就通過訴訟的方法,能夠讓開發商給小區的業主賠了一千多萬?
鄒家健:我們在協調物管的時候,我們就請律師到小區來進行法律的指引,律師就建議我們通過法律訴訟的途徑來解決,最後我們就起訴開發商,買房違約,去賣房産證,因此就敗訴,就賠錢。中間也有很多過程,訴訟也拖了將近一年的時間,但是畢竟我們贏了。在這樣的情況下,因此他就對我進行打擊報復,打擊報復就以民意侵權為由,就起訴我,向我索賠一千萬。
主持人:向你個人索賠一千萬?
鄒家健:對,向我個人索賠一千萬,因為建國以來,作為商家向消費者索賠最高的金額。
主持人:你當時看到這個數字的時候,我估計你可能都愣了。
鄒家健:當時在一次開庭時候,他當庭就提出要賠一千萬,而且在一個月裏邊,另外還有他的法律師主任也向我民意侵權索賠八萬,還捏造了一個假業主來告我,向我每個月3800元的賠償。所以那個時候由於對法律我不是這個專業的,所以説對這方面的知識都不太清楚,因此覺得出手無策,當時覺得壓力很大。有一段時間我精神都要崩潰一樣的。
主持人:怎麼説要崩潰?
鄒家健:因為當時向我索賠一千萬,而且我有這麼大的壓力,我站在28樓,我住28樓,那個時候就特別特別地失落,就感覺到自己買了房以後,覺得好不容易來深圳十幾年,買了房,應該安定下來的時候,惹上這樣的事兒,有的時候如果説我一躍下去,躍下去以後一了百了。有的時候也想過一閃念就想到一種過激的方法,跟他同歸於盡,和他搭調,都有這種一閃念的。但是自己也想,如果我這樣做值嗎?我的家人也受到牽連。所以説那段時間特別特別地痛苦。請律師,比如10%的律師費都要一百多萬,你説再給你打個五折要50多萬,那個時候感覺到特別是沒有心裏準備,遇到這樣的艱難。當時在一個星期左右,我的頭髮基本上就白了,眼睛就老化,看東西昏花,看不見,精神壓力太大,去醫院那個時候,醫生就説,要不然你的眼睛會黑掉,就跟我這樣説。
主持人:你的家人呢?你受到了很多的這種打擊,你的家人他們怎麼樣?
鄒家健:家裏我小孩當時在上小學,我太太當時有些埋怨我,覺得好心又不關你的事兒,為大家的事兒染上這樣的麻煩。有相當一段時間我感到很無助,因為什麼?我一面方我覺得我的行為這種過程是正確的,然後我們向有關的單位,比如説住宅局、國土局,一些部門,主管單位進行反映過,政府也遞交過材料,沒有得到及時的回復和他們的解決。另外,我們尋求法律途徑的解決,有些方面業主委員會不能立案,沒有訴訟權利,就是法律的途徑的保護,這個環境堵死了。然後就覺得有些媒體出於一種利益上的考慮,可能最後也不願意報道這一方面的事情,就感覺到特別地無助。
主持人:感到無助?
鄒家健:對,也很困惑。
這種痛苦的生活讓40多歲的鄒家健一夜間白了頭。鄒家健維權之後遭報復的事件經媒體披露後,一些律師主動站出來,對他進行法律援助。經過多方的協商,最後雙方庭外和解,鄒家健度過了被索賠千萬的難關。然而,在這之後,鄒家健並沒有停止,他仍然以一種平和理性的態度來繼續為小區的維權的事情而奔走,並提出了文明投訴的口號。至此,他已經得到了業主們的信任。
主持人:您為什麼能夠保持這樣一種,我覺得還比較平和的心態呢?你看人家跟你索賠一千萬塊錢,你的父母就因為那破電梯,都不能跟你們來深圳團聚,你受的委屈很多,為什麼還能夠這麼心平氣和地喊出來,要文明投訴,為什麼?你怎麼來調整自己的內心?
鄒家健:可能就是跟自己受的教育和自己的想法不一樣,而且我們覺得有一點,我們一開始就得到了法律的指引,我們請律師來,到社區,律師也給我們指引,就是説如果你們去遊行或者怎麼樣,非法遊行,被拘留起來,吃虧的是你,問題還是沒得到解決,所以説我覺得這一點告訴其他正在維權的業主,就是説我們通過法律的指引,依法來做,能夠最後相信法律的力量,相信政府能夠把這個問題給解決。
主持人:我看你這個維權的過程,你剛才講到一句,你説一開始上這個路有點像是被逼上梁山,實在是逼得沒辦法,你都要讓我破産,賠一千萬的話,可能就得住到街頭去了,是這種感覺,但後來提到文明投訴,包括後面的一系列的非常理性的維權,我感覺到是一種主動出擊的行為,就是從被動維權慢慢轉向了一個主動出擊,你自己有沒有這樣一個感覺?
鄒家健:對。
主持人:真的那麼值嗎?頭髮也白了,錢也花了不少,還受各種恐嚇威脅,真的值嗎,這麼做?
鄒家健:一方面是我這種個性,扛到底的個性,另一方面我也沒有退路,因為怎麼了?當時地産商是一個一個的官司接著來訴訟我,就是剛才我説的逼上梁山,把我逼到了這個絕路,一定要扛,一定要做,就是這樣的。然後做到後來,開始是被動的,後來就是我主動的,我就願意做,你不讓我做也得做。
主持人:為什麼?
鄒家健:因為我覺得既然我已經站到了這個位置上,我就一定要戰鬥到底。
主持人:所以到那個時候已經成為你一個發自內心願意去做,願意去深入的這麼一個工作。
鄒家健:就把維權作為一種事業來做。
主持人:作為一種事業,然後我們就在你這個事業裏面看到你的一次主動出擊,而且是重拳出擊,就是你們自己去選小區的管家,我們來看看這方面的情況。
就在來自開發商的“索賠千萬”事件過去的半年後,2001年9月17日,鄒家健領導的景洲大廈業主委員會便由業主自主投票表決更換物管公司,在全國首開先河。媒體稱,“景洲炒物業事件”推動了中國房地産物管行業的改革,使“老子開發兒子管理”的房地産行業模式在深圳成為終結,引發了物管行業的重新洗牌。
2002年6月3日,鄒家健所在的業主委員會大膽擯棄格式合同,在全國首開先例,採用經濟合同方式約束業主同物管公司的責權利,首次將物管公司責任的條款寫進了雙方所簽訂的物管合同中。2003年9月1日,全國物業管理辦法出臺,景洲合同內容寫入其中,成為全國物管大法的一大亮點。有人説,在其中鄒家健功不可沒。
主持人:小業主炒了大管家,我想這是大家對這條新聞最為關注的一個點。怎麼會有這樣的一種舉措?
鄒家健:當時我們覺得買房,我們是作為物業權人,這是我們的合法權益,最後我們就是在全國率先全體小區業主投票表決,産生就把這個物業管理公司的發展商的物業管理公司給炒掉了,炒掉以後,我們重新選聘了新的管家。
主持人:炒起來,你這一説容易,炒起來不容易炒吧?
鄒家健:很難,因為要更換一家物業管理公司,我們不僅要面臨著和物業管理公司這種糾葛和矛盾,同時也面臨著一些主管單位,比如説住宅主管單位的一些壓力。
主持人:最終是怎麼解決的呢?
鄒家健:最終現在我們選聘的物業管理公司也進來了,而且現在管得也比較好,大家也比較滿意,是業主滿意。
主持人:所以你更看中的是你的業主朋友們,他們對你的評價。你剛才屢次提到了物業管理條例,應該説你今天也拿了,應該説是你現在這個可能是手頭必備的一種東西了,相信你等待它也等待了很久,而且你也有一些你的一些建議,包括經過你們的一些經驗所提煉出來的一些觀點,好像在裏面也有一些反映。
鄒家健:對,像物業管理條例在11條、12條裏邊,它就明確了,就是業主通過業主大會這種形式,三分之二業主就可以更換管家,而且這種業主投票的方式是在2001年,兩年前,我們的小區就這樣做。
主持人:就已經你們是這樣做的了。
鄒家健:對,我們率先在全國這樣做。最後我們這種行為得到了國家建設部的肯定,而且現在寫進了我們全國的法規。
主持人:這是第12條,還有哪一條你覺得也是挺有貢獻的?
鄒家健:還有就是36條。
主持人:什麼內容?
鄒家健:36條是物業管理企業應當按照物業管理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物業管理企業為了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産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主持人:這好像是一條挺引人關注的一條條例,原來是沒有過。
鄒家健:對當時是這樣一個情況,在2001年我們更換了物業管理公司以後,我們就在思考一個問題,因為當時深圳住宅局搞了一個格式合同,合同裏邊直接就寫明,物業管理公司不承擔人身財産安全的問題,當時深圳有一個案例,就是有一個紐扣大王,浙江的紐扣大王在深圳的別墅裏邊被殺害了,當時一審判決是業主勝出,物業管理公司要賠償。二審又改為業主敗訴,物業管理公司不承擔這種賠償責任。當時在全國討論得沸沸颺颺的,也就在這個時候我們小區面臨著簽合同,我們就感覺到我每一個月花了我們工資將近10%的工資來交物業管理費,好幾百塊,如果説物業管理公司沒有這種責任,他就沒有這種壓力,而且還可以監守自盜,又不賠償,因此我覺得權利和義務應該對等,因此我們在和新的我們選聘的物業管理公司的溝通和平等的談判,最終我們率先地把這一條寫進了我們的合同當中。
主持人:他那時候他們同意嗎?他們怎麼看你們一定要加進去的這一條?
鄒家健:他們開始也不同意,也不願意,因為這個畢竟就是説……
主持人:增加了他們的責任?
鄒家健:他們的責任,但是我們就堅持一點,我們跟他進行交流、協商,我們覺得權利和義務應該對等,這才是一個公平的條約,如果説只有收費的權利,沒有這種管理的義務,因此對消費者是不公平的。在這一點我們堅持下來。
主持人:這條跟他們磨了多久磨下來了?
鄒家健:磨了半個月吧,終於這個合同後來簽下來了,簽下來以後,媒體就非常關注,因為正好也發生一個兇殺案的案例,因此媒體在全國報道以後也引起了建設部的注意,當時國家建設部正在制定全國物業管理條例,徵集大家的意見,最後我就自費來北京,我們把我們的情況向建設部的同志遞交了材料,後來建設部有關部門也抽調了我們的合同去北京,最後在物業管理條例出臺以後,終於我們這種主張在全國的物業管理行業法規裏邊得到了體現。
主持人:而且我相信鄒先生自己也挺有一種成就感,因為你和你們業主的這種維權的行動其實是替很多人都保護了他們的權利,尤其像這樣一種條款的寫入,應該説你替很多人把他們應該得到的權利幫他們也保護起來了,而且我發現你還更進了一步,又去參加人大代表的選舉,這個跟你作為業主的維權有關係嗎?
鄒家健:參加人大選舉是這樣一個情況,當時有兩個原因,一個就是説我們希望能夠在更高一個層面裏邊反映這種社情民意。
主持人:為什麼會需要這樣一個平臺?
鄒家健:因為我們發現這幾年物業管理的糾葛當中,除了開發商的不講誠信以外,還有一個原因,就是政府的一些主管部門不作為。因此我們需要能夠反映我們的聲音,反映這種社情民意,引起有關部門的重視。我是看報紙看到,人大代表的提案漸漸有落實,有回復,我們就想到這種議案的方式來提出我們的主張,也是在依法反映我們的問題。
主持人:你覺得這是一條不錯的途徑?
鄒家健:是一條途徑。
主持人:你是以自我推薦的這樣一個形式去參選的。
鄒家健:對。時間很倉促,時間也不夠,就幾天時間,後來也落選。但是畢竟我覺得參與進去。
主持人:還是得了不少票,得了135票。
鄒家健:對,得了135票。
主持人:但是我聽到另外一種聲音,説鄒家健做業主委員會的主任幹得挺風光,又有這個舉措,又有那個舉措,現在又瞄準了區的人大代表,是不是有點政治野心,還是説想要進一步地來出出風頭?
鄒家健:會不會通過這個來出名,實際上我覺得,如果要付出這樣的代價,白頭,這樣大的苦難來換取這種名,我覺得不值,而且在深圳,它是一個比較現實的城市,大家都比較務實,就是説深圳人不太相信你是什麼名人,可能就是説大家不滿,深圳人一般對名人是不買賬的,還是看你為大夥做了什麼事情,這一點很重要。所以説我們小區的業主對我很敬重。有的時候,市裏邊有很多人都經常跟我聯絡,跟我打電話,我遇到什麼問題,向我表示伸冤,有些什麼疑難問題向我諮詢。所以説我好像有的時候擔當起公益事業的維權的人物,包括小區的很多事情,夫妻吵架,離婚,也不是我管,他們都會向我説,一方面覺得這些事情,覺得大夥相信我,也感覺到很高興,另一方面跟我的性格當中比較起來,也覺得蠻煩的,覺得好像特別不想做一個公眾人物,希望平淡一點的生活。
主持人:但事實上維權路下來,尤其是其中有一些非常引人矚目的一些舉措的話,已經算是個名人了,尤其在維權這一塊裏面。
鄒家健:對,在深圳算公眾人物,這幾年生活得不輕鬆。
主持人:生活得不輕鬆也有公眾人物帶給你的壓力。
鄒家健:對,所以説就覺得身上有一份責任。前不久我還向深圳市政府和人大提出來一個建議,就是説在全市範圍內開展法律進社區,因為我感覺到,這種物業管理的糾紛在深圳非常普遍,非常多,在全國也很多,因此在這种經濟轉型期間出現的問題也很正常,就是説大家如果一開始就能得到法律的指引,不採取過激行動,能夠把矛盾消滅在萌芽狀態,或者是直接就在小區裏能夠不出社區,這樣能夠更有效地維護社會的穩定,就這樣比較好。
主持人:我們再來談最後一個問題,五年時間過去了,維權也取得了相當的成績,收到了很好的成效,你覺得這五年過程當中,你最值得跟其他的,全國有好多的小區,也有很多的業主委員會,很多的主任,你覺得最值得跟他們交流的,希望他們借鑒的一點會是什麼?
鄒家健:我跟大家的交流,要跟全國的消費者,因為這種情況還在發生,就是説維權的運動還在進行,我要對正在進行維權的業主,建議他們首先是在法律的框架下和指引下來維權,希望他們能夠爭取在小區,也就是我向深圳建議的,設立法律顧問,在遇到問題的時候,首先向律師請教,而且自己也不妨學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識和房地産方面的知識,多和物業管理商,和地産商進行溝通和交流,希望把問題的解決,一種理性的態度解決消滅在萌芽之中,不要像我這樣,最後就是説白了頭,扛下去幾年,我覺得這樣我是一個悲劇性的人物,不值得學習。
主持人:你覺得很需要成為這方面的專家嗎?法律的、維權的,你很需要成為這樣的專家嗎?
鄒家健:我倒認為,如果説我們消費的環境比較好,我們買房就安居樂業,能夠安心地生活,去學習、工作,有一個安定的環境,是我們最渴望的這一點。有的時候我也認為我自己好像是一個悲劇性的人物,如果每一個買房的業主都要像我這樣被逼得白了頭,要自己去學法律,成為某一個行業的專家,那個時候生活就非常累。所以我倒覺得,如果説我們的消費環境能夠好,制度更完善,主管單位更能夠負起責任來,把這些事情辦好,可能老百姓的生活就會更寬鬆,就不會像我這樣,經歷這樣的風風雨雨,我們渴望這一天。
責編:常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