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志國:捍衛國有資産安全 懲治腐敗行為
央視國際 (2004年03月13日 10:56)
2004年兩會專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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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3月13日電 人大代表金志國向十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提交建議説,政府應當捍衛國有資産安全,懲治國有資産處置過程中發生的種種腐敗行為。
金志國代表是青啤公司總裁。他認為,國有資産流失問題是與目前正在轟轟烈烈進行的國有企業改革相伴産生的,是改革過程中發生的必然現象,但問題必須引起足夠重視,並要採取有效的遏制措施。
據國資委前不久公佈的數據,中國經營性國有資産大約有10萬億元。近年來,在國有企業改革特別是大規模的國有企業重組過程中,出現了嚴重的國有資産流失問題。2002年,審計署查出由於違規擔保、投資和借款以及決策嚴重失誤等原因損失了72.3億元的國有資産。
金志國分析説,國有資産流失的渠道主要有五條:一是將國有資産高值低估,低價轉讓,使國有資産流入個人腰包。如在外資購並國有資産時,低價出售國有資産;利用MBO(管理者收購)的形式,管理者低於正常價格購買國有資産。二是私設“小金庫”或設立“寄生公司”,使大量國有資産在賬外運轉時流失。三是利用行政手段,將國有資産“縮水”“打折”並隱匿,個人非法佔有。四是因投資決策失誤造成損失。五是因企業經營管理不善導致虧損,造成國有資産流失。
“要防止國有資産流失,必須將國有資産的處置過程置於陽光之下。”金志國代表説,“評估要公正,轉讓要公開,操作要透明。”他為此建議,要建立國有資産公開拍賣制度,使國有資産出售信息公開透明,避免轉讓過程中的“暗箱操作”,在買者和賣者的競爭中形成國有資産市場價格,減少乃至消除國有資産低於正常價格出售的現象。國有企業資産清理、評估,重要改制方案等,要及時向全體職工反饋,將企業改制工作置於群眾的參與監督之下,杜絕企業主管部門與原企業經營者或個別人一對一的“暗箱操作”。
金志國代表説,國有資産管理部門負有對國有企業的指導、督查責任,應當強化其監督、審核、查處機制。他認為,卓有成效的審計工作是國有資産強有力的看護者,對國有企業的審計監督應當加強。他説:“今後,應當擴大審計範圍,讓百姓清晰地看到政府捍衛國有資産安全、懲治腐敗的決心和公正透明的勇氣。”(記者丁錫國、翟偉)
責編:白秀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