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面]兩會特別節目:“兩高”説法
2003年中國法院系統出了兩件轟動全國的腐敗大案,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原院長麥崇楷、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原院長田鳳岐因受賄,雙雙被開除黨籍和公職,繼而被追究刑事責任。如此高級別的法官受到刑事處罰,建國以來實屬罕見。
記者:去年給大家印象很深就是麥崇楷的案件,這樣一個位置的法官,居然最後是這樣一個結果,我相信不但是對法官一種震撼作用,更重要是對老百姓感到很意外,你怎麼看待這起案件?
曹:在這個問題上我想作為我們一個基本的要求,就是在這個問題上始終要有非常清醒的認識。儘管我們做了很多工作,但對反腐敗鬥爭,我們必須堅持不懈的,堅定不移的抓下去,決不手軟。
記者:怎麼樣防止這一類現象再度發生,因為法官是社會的最後一道防線。有沒有什麼具體的做法?
曹:具體的做法,從自律機制上,最高法院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職業道德基本準則》;從防範機制上,我們公佈了法官的回避制度,包括規定了案件流程管理辦法,通過流程管理進行制約;從懲戒機制上,我們規定了法官法的懲戒制度的若干規定,進一步細化了法官的違法審判追究制,違法執行責任追究制;在監督機制上,我們規定了一系列制度像法官的警戒談話制度等,包括我們要求加強內部監督和外部監督,我們要求主動接受人大的監督和社會群眾的監督。
記者:但是我也聽到有人在抱怨,法官的待遇太低了。
曹:這個問題,還需要在今後的改革中進一步加以解決。但我想作為一個法官,恐怕在思想上還要有一定的準備。 我今天我做一個法官,我就不可能要求我去拿律師那樣的報酬,即使在國外,當然國外法官的工資、薪水比我們要高,但是國外法官同國外的律師相比,他的差距仍然很大。我想作為任何一個國家的法官,一旦你選擇了這個職業,你就應當有一種犧牲的精神。
記者:您也當過教授,現在也是法官,方便透露一下您的待遇嗎?
曹:我過去是在大學當教授,當大學校長,相比較而言,大學的待遇要比當法官的待遇要好,應該説是我現在法官工資的幾倍。我現在的待遇,我可以講,總共加起來四千多塊錢。
記者:但是法官他也是人,他也生活在社會當中,我很想聽聽您是怎麼處理這些問題的,有沒有因為案件找過您呢?
曹: 我不瞞你説,有時候可能同學、朋友或者哪一方面,會向你反映一個案件,也會説一些比較中性的話,如希望能夠依法處理。最簡單一個要求,希望你把我這個材料轉到有關部門,請他們秉公辦理。這個話看上去也不錯。也沒要求為我徇私,你按照程序辦。但對我來説,就是一種考驗,他是我的同學,我的朋友。我們有一個非常明確的規定,不能私自轉材料,不能私自打招呼,尤其我是處在這樣一個崗位上,我把我的同學、我的朋友的材料轉到哪個部門,並説請你們秉公辦理,承辦這個案件的法官會怎麼想,他會不會想因為是院長的同學、朋友,是不是對我明示還是默示了什麼?本身對他是一個考驗,其實更大的考驗是對我自己。
記者:實際上一邊可能是親情朋友,一邊是你的職業、你的理想。
曹:是。我覺得這是一個法官職業基本道德,是對法官素質最基本的要求。最高法院職業道德基本準則在這條上做了明確的規定。我想社會上現在,包括法院系統少數法官有的時候發生問題,我想恐怕還是主要在這個問題上沒有處理好。要學會拒絕,而且要學會拒絕誘惑,學會孤獨,學會痛苦,學會清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