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報輿論:修憲昭示政治文明 將促經濟發展
央視國際 (2004年03月10日 16:02)
新華網消息:近日,香港媒體評論人大修改憲法,認為修憲昭示中國政治文明進步 ,將激勵經濟進一步蓬勃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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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9日文章:修憲體現國家政治文明的進步
今次修憲,不僅適應了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標誌著國家政治文明的進步;而且體現了中央新領導集體執政為民、立法為民、依法治國的執政理念,開明、開放、與時俱進的施政作風。與國際接軌,是這次修憲的一個鮮明特點。“保障人權”有望通過今次修憲首次寫入中國憲法,這是一件非同尋常的大事。在憲法中作出尊重和保障人權的宣示,既是為了推進中國社會主義人權事業的發展,也有利於中國在國際人權事業中進行交流和合作。憲法修正案草案中將“戒嚴”修改為“緊急狀態”,也是採用國際上通行的做法。這一切,都顯示今次修憲重視與國際接軌,體現了中國法制建設開明、開放、與時俱進的時代特點。
香港《大公報》8日文章:修憲促進社會全面進步
王兆國副委員長就憲法修正案草案作了説明。他表示,修改憲法是國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憲法和法律是中共的主張和人民意志相統一的體現,修改憲法必須有利於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有利於發揮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有利於調動廣大人民群眾的積極性,有利於維護國家統一、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有利於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此次修憲將對中國今後的發展産生重大影響,意義十分重大。
香港《大公報》8日文章:緊急狀態立法是人權保障
全國人大副委員長王兆國今天在所作憲法修正案草案的説明中,將“戒嚴”改為“緊急狀態”,並將制定的《緊急狀態法》列入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立法規劃。在一個國家出現緊急情況時,需要採取緊急措施、非常手段去處理,來恢復秩序,從根本意義上講是為了保障人權。如果緊急狀態不納入法制軌道的話,行政機關在採取特殊手段時,很可能會濫用它的權力,在緊急狀態下也可能會侵犯人權。
責編:劉雅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