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貴玉委員:建立社會救助體系勢在必行
——兩會組稿 社會保障
央視國際 (2004年03月10日 10:38)
新華社北京3月10日電 “要大力推進社會救助體系建設,維護社會公平與穩定。建立一個以低保制度為基礎,政府救濟與社會互助有機結合的社會救助體系勢在必行。”正在出席全國政協十屆二次會議的潘貴玉委員發出上述呼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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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救助力度和救助水平既是一個國家綜合國力的體現,也是社會文明程度的反映。我國社會救助工作近年來取得了長足發展,但與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建立完整的社會保障體系的要求相比,現行社會救助工作仍顯不足。潘貴玉分析指出了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缺乏完整的制度體系,政策法規不健全,管理體制不順暢,基層機構和隊伍薄弱,社會參與不充分……
這些亟待解決的難題如何化解?一個以低保制度為基礎、政府救濟與社會互助有機結合的社會救助體系怎樣建立?為此,潘貴玉提出了具體建議:
首先要針對新情況、新問題以及薄弱環節,完善現有具體救助政策和措施。要加大教育、醫療等救助工作力度,確保處於義務教育階段的低收入家庭子女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防止貧困的“代際”傳遞;城鄉困難群眾因病、因災等造成臨時性特殊困難時,可給予一次性臨時救助。積極鼓勵低保對象就業,對低收入人員,尤其是就業技能低、年齡偏大、殘疾人等實行就業幫扶,開發公益性勞動崗位,推廣以工代賑等辦法,實現救助與就業的有機結合。
二是要建立規範、高效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要加強推進社會互助和社會服務的機制建設,各級政府應積極倡導企事業單位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建立幫困機制,開展職工互助互濟活動,落實幫困措施,解決低收入困難職工的生活問題。還要建立起多渠道、穩定增長的救助資金籌措機制,同時健全社會監督機制,加強對社會救助政策落實的監督檢查,促進社會救助的準確和公平。
三是加強基層社會救助工作機構、隊伍建設。進一步充實基層工作的力量,街道(鄉鎮)的社會保障部門應配備編制內的專職幹部,所需經費納入各級財政預算。鼓勵和支持高等院校畢業生到基層從事社會救助、社區服務等工作。同時加大對基層工作人員的培養、培訓。(記者張景勇、李薇薇)
責編:劉雅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