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原創] 想對兩會代表説幾句
央視國際 (2004年03月02日 16:08)
每年召開兩會,每年都有許多話題,但有些話題好像年年都有,年年還是老樣子。這些年復一年的話題不知代表們在“討論”時有何感想?作為人民的“代表”,在這樣替人民行使權力的會議中,不知你們做了些什麼事?還只是前來“學習學習”,然後投一下票或者舉一舉手,就算完成了人民的重托,如果人民有“重托”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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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看兩會的公報,好像都總是“一致通過”了某某大綱之類的報道。從常理來説,兩會的代表來自各行各業,有的來自黨政機關,有的來自科研院校、有的來自大中型企業、有的來自民主黨派、也有的真正來自民間(如勞動模範等),應該説他們代表著各行各業人群的利益,利益面前不可能沒有一點衝突,而竟看不到衝突,這顯得不正常。
“不正常”的原因在哪?我以為最主要的是代表沒有盡到代表本來應該盡到的責任。上來“開會”,來自群眾中的民間代表可能覺得沒有話語權,所以他們與那些來自黨政機關的代表們一樣,只是“學習來了”(去年廣西代表團在北京下飛機後的第一句話,電視裏直播報道中看到與聽到的)那麼作為權力機關的本義何在?
從理論上説,“人民代表”肩負的責任與義務,是代表人民在這個決定全國人民每年的政治經濟生活大事來“説話”的,但我們從以往那些會議上看到的,卻是一種“學習”的與“傳達”的責任,這與兩會的本來意義背道而馳。這是否屬於代表們的“不作為”,而讓人民的民主權利落了空呢?這是政府的責任還是代表的責任?
我以為應該是代表們的責任。如果因為某種原因,代表不能在這憲法賦予了權力的會議上暢所欲言,不能為人民做喉舌,那麼“代表”還有什麼意義呢?面對我國目前存在的各種各樣問題,兩會代表也不能首先做到有所改革、有所改進、從而理直氣壯起來的話,那麼一切的問題都不可能從根本上得到解決。
都説現在懲治腐敗要從“加強監督”做起,新的黨內兩個《條例》也把“群眾監督”列入監督的兩種形式之一。那麼,人民代表參加兩會,是最起碼的也是憲法賦予了的神聖權力,這權力比一般的監督還要管用。而如果這個權力我們的代表也不能好好用起來,那“群眾監督”豈非越加是一句空話?
世事千頭萬緒,在改革開放帶來的大好經濟形勢下,存在的問題確也不少。有些問題還十分嚴重,比如貪官的權錢交易的腐敗問題、比如人民群眾的正常利益得不到保障的問題(含三農、改制、失業等諸問題)。要從這些千頭萬緒中抓住重要的環節,我以為“代表”是否真正代表人民説了話,是所有問題的重中之重。
如果從這一屆“兩會”開始,能讓人民群眾看到激烈的“爭論”,代表各種利益的代表們為自己所屬的群體爭來了應得的利益,那這兩會才算破天荒地開創了一個新的時代,一個人民群眾真正能有話語權的時代。即使暫時處於劣勢方的老百姓利益不能爭勝,也總比一點也不爭來得好些,因為有了這樣的先例,以後的民主權利就會日漸充分起來。(鷗盟客)
本欄目所載評論純係作者個人觀點,並不代表央視國際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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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