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三月一日開始實施《地質災害防治條例》
央視國際 (2004年02月26日 13:46)
CCTV.com消息(新聞30分):從今年三月一日起,我國將開始實施《地質災害防治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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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質災害,是指由自然因素或者人為活動引發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財産安全的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地面沉降等與地質作用有關的災害。我國是世界上地質災害最為嚴重的國家之一。平均每年造成1000多人死亡,經濟損失上百億元。黨和國家對地質災害工作歷來十分關注。僅1998年以來,全國各地共成功預測、預報地質災害1000多起,至少避免了三萬多人的傷亡和幾十億元的直接損失。條例中明確了違法責任的追究,規定了刑事責任、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
1 記者會:《地質災害防治條例》情況介紹
責編:陳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