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實保證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來治理香港
央視國際 (2004年02月24日 19:44)
新華社發表署名文章:從鄧小平同志有關“港人治港”的界線和愛國者標準的闡述中可以看出,“港人治港”必須以愛國者為主體,而愛國和愛港是相互聯絡在一起的有機整體。這是“一國兩制”的題中應有之義和必然要求,是不容動搖的基本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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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來治理香港,才能體現“一國兩制”的原則精神。“一國兩制”首先要強調維護國家的統一與主權,即“一國”是前提。只有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來治理香港,才能在特區切實維護國家的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防止片面強調“兩制”,忽視甚至不要“一國”的錯誤傾向。
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來治理香港,才能維護“一國兩制”的政治基礎。鄧小平同志曾經指出,“一國兩制”的政策是在國家主體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的基礎上制定的;“兩制”並存的前提是中國的主體必須是社會主義;改變了共産黨領導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香港的繁榮和穩定也會吹的。”四項基本原則是立國之本,也是制定“一國兩制”方針的政治基礎。只有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來治理香港,才能把保持香港的資本主義與堅持國家主體的社會主義統一起來,使“一國兩制”事業沿著正確的政治方向健康發展。
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來治理香港,才能維護“一國兩制”的法律基礎。“一國兩制”能夠行得通,是因為它有我國憲法提供的保證。香港特區的高度自治權來源於基本法的授予,而基本法則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制定的。只有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來治理香港,才能把維護憲法的權威與維護基本法的權威統一起來,使“一國兩制”獲得可靠的法律保障。
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來治理香港,才能維護“一國兩制”的群眾基礎。香港是中國的香港,“一國兩制”事業是全中國人民共同的事業。香港特區成立以後,只有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來治理香港,才能切實地把維護國家和民族的根本利益與維護香港同胞的福祉統一起來,從而使“一國兩制”方針得到包括廣大香港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普遍理解和擁護。
愛國者的標準是客觀明確的
“港人治港”的界線和愛國者標準有很大的包容性,但不是空泛的,而是有著客觀、明確的涵義。
從政治上看,1994年2月中國外交部發言人關於“公佈中英關於香港選舉安排會談中幾個主要問題的真相”的聲明中,闡明了我國政府對香港特區籌委會有關確認港英最後一屆立法局議員的過渡條件所作出的明確解釋,即:作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一屆立法會議員,(1)必須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2)愛國愛港,擁護和遵守基本法,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自1997年7月1日起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致力於1997年的平穩過渡和政權的順利交接以及香港的長期繁榮和穩定;(3)應擁護“一國兩制”方針。如果有的議員有反對基本法的行為,參與或領導了旨在推翻中國中央人民政府、改變內地社會主義制度的活動的話,此人就不能算是擁護和遵守基本法,顯然也違背了“一國兩制”的方針;(4)應符合基本法的有關規定和精神,例如,應是香港永久性居民,不犯有刑事罪行等。這四條實際上就是對愛國者的政治標準的具體化。從法律上看,香港基本法第104條規定,即行政長官、主要官員、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各級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在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這就是愛國者標準的法律化。任何已經站在治港者行列的人和有志於加入這個行列的人,都必須按照上述標準檢查對照和嚴格要求自己。
香港回歸後,在治港者行列中的大多數人能履行基本法規定的就職誓言,符合上述標準。但必須指出的是,在治港者行列中確有少數人未能言行一致地履行自己的誓言,從事與其身份不符的活動;在試圖加入治港者行列的人中,也有少數人的言行明顯背離愛國愛港的要求。
如,有的人繼續參與甚至領導旨在否定憲法、反對中國共産黨的領導、顛覆中央政府的政治組織。他們打著追求民主的幌子,散佈所謂“反對中共不等於不愛國”的謬論。這種騙人的伎倆絲毫掩蓋不了他們反中亂港的真實企圖。
又如,有的人參與有“台獨”背景的活動,在公開場合發表支持台獨的言論,與台灣島內的分裂勢力沆瀣一氣。有的人借推進“民主”之名,挾洋自重,支持甚至引入外部勢力干預中國及香港特區的內部事務。這些都是不認同“一國”,損害國家統一與領土主權完整的行為。
在香港基本法第23條問題上,某些人也充分地暴露出他們敵視國家的真實面目。立法維護國家的安全和統一,是香港作為國家的一個特別行政區應盡的責任。香港社會對此是認同的。一部分港人對這項立法有一個認識過程,中央政府和特區政府也是充分理解和體諒的。但是確實有極少數的人,他們一直在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因而極力地阻撓基本法第23條的立法工作。他們攻擊第23條立法為“惡法”,鼓吹“戰勝23條”,還妄稱要迫使第23條“永不立法”等。他們的行徑與大多數善良的香港同胞是截然不同的,我們要認清他們的險惡用心,絕不能讓這種人竊取特區的管治權。
切實保證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來治理香港
切實保證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來治理香港,就要全面準確地理解和貫徹“一國兩制”方針。“一國”與“兩制”、愛國與愛港絕不能分開。香港特區根據憲法、基本法實現高度自治,社會主義祖國始終是香港特區的堅強後盾。同時,中央政府不干預香港特區自治範圍內的事務;香港特區則要切實維護中央的權威和國家的利益,決不允許極少數人在香港進行針對中央政府和分裂國家的活動。
切實保證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來治理香港,就要全面貫徹落實基本法的各項規定。基本法是全面貫徹“一國兩制”方針的全國性法律。中央政府各部門、各地方以及全國各族人民都要維護基本法,遵守基本法。基本法的法律地位高於特別行政區的其他所有法律。香港各界人士應當自覺地以基本法作為自己的行為規範。站在治港者行列的人或者有志於加入這個行列的人更要嚴格按照基本法的規定辦事,更要忠誠地執行和捍衛基本法。
切實保證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來治理香港,就要努力為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和發展營造有利的社會環境。大多數港人不願意看到香港經濟下滑、更不願意看到政局動蕩,從而錯失新的發展機遇。人類發展的歷史和現實都證明:沒有穩定的社會環境,就不可能實現經濟繁榮和社會進步。站在治港行列的人或者有志於加入這個行列的人都應當注重社會責任,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保持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發揮積極的作用。
責編:楊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