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根本保證》
央視國際 (2004年02月19日 21:35)
新華社北京2月19日電 人民日報2月20日將發表題為《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根本保證》的評論員文章,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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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6月,鄧小平同志發表了關於“一個國家,兩種制度”的著名談話。在即將迎來《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頒布十四週年之際,重溫鄧小平同志的這次談話以及他關於“一國兩制”的一系列重要論述,對於我們全面正確地把握“一國兩制”的精神實質和科學內涵,指導“一國兩制”的實踐是十分有意義的。
鄧小平同志明確指出,“一國兩制”就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國家的主體實行社會主義,香港、澳門和台灣實行資本主義,目的是為了實現祖國的和平統一,保持香港、澳門和台灣的穩定繁榮。這就是説,“一國兩制”是“在一個國家的前提下實行兩種制度”,認同“一國兩制”首先必須認同“一國”,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對中國政府沒有信任感,其他一切都談不上了。”認同國家就是要真心實意地擁護祖國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維護國家的統一和領土完整。這是一條最基本的準則,任何時候都不能有絲毫的含糊和搖擺。認同國家還必須承認國家的主體是社會主義。這也是一個不能沒有的前提,改變了共産黨領導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香港的繁榮和穩定也會吹的。”
鄧小平同志在這篇講話中還鮮明地提出了“港人治港”的界線和標準。這就是“港人治港”必須“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來治理香港。”什麼是愛國者?他説,“愛國者的標準是,尊重自己民族,誠心誠意擁護祖國恢復行使對香港的主權,不損害香港的繁榮和穩定。”這個標準清楚地表明,愛國和愛港是統一的整體,是不可分割的。基本法第104條規定,行政長官、主要官員、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各級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在就職時必須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就是愛國愛港要求的具體體現和法律化。任何已經站在治港者行列的人或者有志於加入這個行列的人都應該按照這個標準來檢查對照自己,嚴格要求自己。只有這樣才能不負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全國人民的厚望。
全面準確地理解和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就必須把“一國”與“兩制”、“愛國”與“愛港”統一起來,把尊重香港的高度自治與維護國家的主權統一起來,把保持香港的資本主義與堅持國家主體的社會主義統一起來。只有這樣,才能切實維護香港同胞的福祉,才能符合國家和全體人民的長遠利益。
香港回歸以來,中央政府堅定不移地貫徹落實“一國兩制”方針,嚴格按照基本法辦事。廣大香港同胞以主人翁的地位,享有前所未有的民主權利。在中央政府和祖國內地的大力支持下,香港戰勝了亞洲金融危機的衝擊等種種風險和挑戰,繼續保持著國際金融、貿易和航運中心的地位。實踐證明,“一國兩制”方針具有強大的生命力。
今天重新發表鄧小平同志20年前的講話,再次向世人宣示了中央貫徹落實“一國兩制”方針的堅強決心,更是為了讓大家全面準確地理解“一國兩制”方針,把“一國兩制”的偉大實踐不斷推向前進。
儘管香港在回歸後走過的道路並非一帆風順,在今後的歲月裏也還會遇到各種風險和挑戰,但有偉大的社會主義祖國作為堅強後盾,有廣大愛國愛港同胞的團結進取,只要我們始終堅持“一國兩制”的基本原則,全面貫徹落實基本法的各項規定,香港就一定能夠戰勝前進道路上的困難險阻,保持長期繁榮穩定。
責編:唐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