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堅決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多發勢頭
央視國際 (2004年02月17日 17:08)
新華社北京2月17日電(記者王雷鳴、楊維漢)入春以來,各地火災增多,造成多起人員傷亡事故。國務院領導對此高度重視,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公安部17日召開全國春季防火安全工作會議,要求全國各級公安機關特別是公安消防部門立即行動,採取有力措施,全警動員,全力以赴,堅決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的多發勢頭,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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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公安部了解到,2003年全國火災形勢總體平穩。從當前的情況看,我國已經進入火災事故多發季節,今年2月份以來,火災形勢嚴峻,特別是2月13日至15日三天,全國接連發生死人火災28起,造成140人死亡,僅2月15日一天之內就發生2起特大火災。
公安部要求:各級公安機關特別是公安消防機關要充分認識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極端重要性,週密部署,迅速採取有力措施,千方百計預防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要與有關部門通力協作,集中開展全面、深入、徹底的消防安全大檢查,發現問題堅決整改;要建立健全消防監督工作責任制,嚴肅責任追究,嚴格實行責任倒查;要堅持把工作重心放在基層,著力提高基層消防部隊的滅火救援能力和實戰水平,針對“滅大火、打惡仗”,採取多種形式,強化執勤訓練;要分類制定具體、實用的滅火救援預案,並有針對性地開展實戰演練;要加強研究,創造性地開展消防工作,提高消防工作的透明度,增強廣大群眾的消防安全意識,提高群眾自防自救能力。
公安部還要求:為確保警令暢通,指揮有力,各級公安消防部門必須嚴格執行情況報告制度;要切實加強值班備勤,確保一旦出現火警,能夠聞警即動,快速反應;一定要把不發生、少發生火災,特別是不發生群死群傷的惡性火災作為工作的落腳點和出發點,將火災損失降到最低限度,特別是把人員傷亡減小到最少程度。
責編:周鐵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