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com - ERROR

對不起,可能是網絡原因或無此頁面,請稍後嘗試。

本頁面3秒之後將帶您回到央視網首頁。

央視國際首頁 > 新聞頻道 > 中國新聞 > 正文

[央視網評] 拒交土地的權利農民享受得起嗎

央視國際 (2004年02月15日 13:49)


  新聞背景:《新京報》2月13日報道,四川省日前出臺省委一號文件,決定從今年起,對因國家徵地轉為城鎮居民的農民,全部實行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失業保險制度。同時文件還規定,徵地補償費用沒有及時、足額到位及拆遷安置不落實的,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可以拒絕交付土地。

   CCTV.com - ERROR

對不起,可能是網絡原因或無此頁面,請稍後嘗試。

本頁面3秒之後將帶您回到央視網首頁。

對失地農民實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失業保險制度,以解除其後顧之憂,這些措施是值得肯定的。但對文件給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一項權利,即在徵地補償費用沒有及時、足額到位及拆遷安置不落實的,可以拒絕交付土地,筆者並不感到樂觀。相反倒認為,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沒有能力拒絕交付土地,這是一項讓農民“享受不起的權利”。


  在徵用土地和拆遷安置關係中,徵地方要麼是當地政府,要麼是得到政府許可和支持的公共單位或企業,它們與被徵地方──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之間根本不存在平等關係,有的直接就是管理與被管理的關係,是不平等的行政管理關係。徵地方既掌握大量的法律政策資源,又擁有國家強制力,不僅可以動用行政權力,在必要的時候他們可以採取強制拆遷手段,強制被徵地者就範,而且有時還可以直接影響和控制司法權力,使受害者求告無門。而作為絕對弱勢一方的被徵地方根本沒有相應的手段來保護自己的土地。他們所能採取的惟一手段只能是向有關部門反映情況,不斷地上訪控告,但他們的合理要求往往由於當地政府已經先入為主而得不到支持和保護。

  需要指出的是,同作為被徵地方的集體經濟組織在許多情況下與農民並非同一戰壕的“戰友”,而成為早已倒戈徵地方的“幫兇”,因為許多時候補償費被集體經濟組織截留而無法最終發放到失地農民手中。這樣以來,失地農民更成為孤立無援的受害者,成為實足的弱勢群體(其實是沒有組織的個體)。面對當地政府和各級組織實體,作為個體的農民更沒有能力拒絕交付土地。近年來,一些地方愈演愈烈的“圈地風”和“拆遷熱”中頻頻上演的悲劇,充分説明了失地農民的無可奈何。不是嗎?可憐的農民即使用自己的生命為代價仍未能有效保護自己的合法利益,很能説明這個問題。


  不可否認,向弱者授予權利是有效保護他們合法權利和利益的重要措施和手段。但有些權利如果沒有相應的制度保障,沒有科學合理的救濟機制,不考慮當事人之間的實際關係,這種權利必然淪為一紙空文,成為美麗的生活“裝飾品”或者戴在臉頰上的“木頭眼鏡”。其實,這種讓人“享受不起”的權利在現實生活中還有不少,如在治理亂收費時,政府往往允諾被管理者有權拒交各種不合理收費,可事實上又如何呢?公眾不僅無法拒絕管理部門的亂收費,就連各級各類學校的亂收費他們都沒有能力拒交。因此,我寧願把這種不切實際的“授權”看做“政策秀”,它只能為執政者贏得政績,而不能為弱者帶來利益。

  總之,農民“拒交土地”的權利如果沒有國家權力作為後盾,對失地農民來説只是一張美麗的“畫餅”,中看不中吃,既不能充饑也不能遮風擋雨。在徵地和拆遷問題上,政府嚴格依法辦事,以身作則,&&保護農民利益,嚴厲懲處任何侵犯農民利益行為,這才是治本之策。它比授予農民一些無力享受的權利要管用得多,實在得多。(網友:李克傑)

  本欄目所載評論純係作者個人觀點,並不代表央視國際立場


  →→進入“網評天下”,發現更多話題!

責編:任今航


[ 新聞發送 ] [ 打印 ] [關閉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