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拆遷新政:出臺政策首次實行社會公示
央視國際 (2004年02月02日 15:00)
新華社南京2月2日電(記者周放)南京市第八部拆遷政策首次實行社會公示程序。通過社會公示的辦法,大約有10萬市民通過各種渠道參加了政策討論,有關部門分類匯總獲得政策修改建議1558條,其中三分之一被採納,是歷次政府拆遷決策參與人數最多的一次,體現了拆遷新政民主決策的鮮明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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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以來,南京市出現空前規模的城市房屋大拆遷,引發的拆遷矛盾愈演愈烈。舊的拆遷政策與房地産市場的迅猛發展和拆遷工作實際日益不適應。12月30日頒布拆遷新政以前,南京市房屋拆遷執行的是2001年制定的南京市政府203號令。特別是2002年以來,依據203號令實施的拆遷工作日益陷入困境。
政策問題突出表現為203號令確定的補償標準與實際房地産市場價格標準差距不斷拉大,實施3年的203號令始終執行1998年的拆遷補償標準。
以南京市一幢五層樓的住宅為例,拆遷補償標準為每平方米1900元,買同樣的二手房需要2400元,商品房價則高達3200元。據統計,2003年上半年南京市備案的10462份拆遷補償協議中,獲得5萬元以下的被拆遷居民佔總戶數的15%以上,10萬元以下的佔46%以上,15萬元以上的佔67%以上,拆遷居民買不起住房的矛盾突出。
拆遷總量過大,時間集中,也增大了拆遷工作的壓力。據房産部門統計,2001年南京市拆遷居民為1.3萬戶,2002年近1.9萬戶,2003年拆遷居民估計為2萬多戶。
有關專家分析,拆遷新政必須要通過民主決策的手段解決這些問題,拆遷居民利益才能得到保障,城市建設才能健康發展。
南京市在公示新的拆遷政策過程中,經過分類匯總,普通市民的建議和要求主要包括7個方面、1558條建議和意見。
南京市依據三個原則對徵集公示意見進行了處理。一是與上位法保持一致;二是集中大多數人意見、符合大多數人利益;三是符合南京市實際情況,具有可操作性。佔公示意見三分之一的12類意見和建議被採納。政府部門對880條意見和建議未採納的原因均作出了明確説明。
責編:楊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