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總畜牧師:我國嚴格依法防治禽流感
央視國際 (2004年01月30日 23:03)
新華社北京1月30日電 農業部總畜牧師賈幼陵30日在接受新華社記者專訪時指出,我國廣西隆安縣一個體養鴨場發生禽流感疫情後,各級政府和農業、衛生等部門嚴格依法防治禽流感,採取了一系列綜合性的防治措施。他認為,我國將完全依法防治禽流感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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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3日,廣西隆安縣丁當鎮一個體養鴨場發生禽只死亡,經當地獸醫部門初步診斷為疑似高致病性禽流感,當地政府立即按規定將病料送國家禽流感參考實驗室進行病原分離和鑒定,同時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對疫區進行了封鎖,撲殺了疫點周圍3公里範圍內所有1.4萬隻家禽,對5公里範圍內的家禽進行了強制免疫。
賈幼陵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規定:一類動物疫病,是指對人畜危害嚴重、需要採取緊急、嚴厲的強制預防、控制、撲滅措施的疫病。禽流行性感冒簡稱禽流感,其中高致病性禽流感對養禽業的危害極大,世界動物衛生組織和我國均將其列為一類動物疫病。《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頒布後,農業部于2001年又下發了《國家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應急預案》。預案規定了幾個方面的措施:一是各地要對禽流感實行定期和不定期監測;二是發現疑似疫情要及時按程序上報;三是疫情發生後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疫區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必須立即劃定疫點、疫區、受威脅區,當地政府要立即頒布封鎖令,並對疫點、疫區的家禽和同群禽採取撲殺、銷毀、消毒、免疫接種、限制流動等措施;四是農業部向有關方面及時通報疫情。
農業部還于2002年下發了《國家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技術規範》,規定了疫點、疫區、受威脅區的劃分標準和預防與控制標準,規定:疫區解除封鎖後,要繼續對疫區進行疫情監測,6個月後如未發現新的病例,即可宣佈該次疫情被撲滅。
去年10月份以來,周邊國家和地區紛紛發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我國進一步加強了禽流感防治工作,全面部署各項高致病性禽流感防疫措施,嚴防境外疫情傳入。從今年1月19日起,要求實行高致病性禽流感每日報告制度和零報告制度。
1月27日,廣西發生疫情及湖北、湖南發生疑似疫情後,農業部立即依法啟動應急預案,並派人到現場指導撲疫工作。3省區也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撲殺了疫點和疫區內的所有家禽,並立即開展對疫區外5公里範圍內家禽的緊急免疫工作,同時開展受威脅區的緊急監測工作。
到1月29日,3省區對家禽的撲殺工作已結束,免疫、監測和疫源調查工作正在有序開展。目前,這3省區尚未發現新的疫情。(記者 徐京躍 姚潤豐)
責編:揚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