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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縣井噴事故再捕三責任人 包括一名副經理

央視國際 (2004年01月16日 15:19)

  中新網1月16日電 重慶市公安局副局長文強今天透露,經檢察機關批准,該市警方十五日又逮捕了三名“一二二三”特大井噴事故直接責任人吳華、吳斌、肖先素,其中吳華為目前警方在此次事故中逮捕的最高職位的犯罪嫌疑人,係四川石油管理局川東鑽探公司副經理、總工程師、公司應急指揮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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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重慶警方已逮捕了六名“一二二三”特大井噴事故直接責任人,六人均涉嫌犯有重大責任事故罪。

  警方稱,犯罪嫌疑人吳斌、肖先素分別為四川石油管理局川東鑽探公司鑽井二公司十二隊隊長、四川石油管理局川東鑽探公司錄井工作人員。

  文強介紹説,一月二日國務院事故調查組宣佈“一二二三”井噴事故是一起特大責任事故後,重慶市公安機關於當日正式立案偵查,抽調四十余名精幹民警展開了偵查工作。

  專案組根據國務院專家組提出的認定意見和解釋,圍繞産生溢流到井噴、導致井噴失控,以及造成重大損失的三個直接原因,對全案進行了分析研究。將四川石油管理局鑽採工藝研究院定向井中心工程師王建東、川東石油鑽探公司二公司十二隊技術員宋濤、川東鑽探公司鑽井十二隊副司鑽向一明、川東鑽探公司鑽井十二隊隊長吳斌、川東石油鑽探公司副經理吳華、羅家十六H井錄井房工作人員肖先素(女)等人列為了此案的重點偵查對象。

  警方還對事發當日當班的井隊工人、鑽採院工作人員、錄井隊工作人員和與此相關的各單位領導管理人員進行了調查訪問,定時、定人、定位,摸清了每個崗位的職責和實施的行為,全面收集和固定相關證據。

  文強介紹,在十余天時間裏,專案民警兵分數路對整個事故現場的概貌、發生事故的中心現場和關鍵部位進行了照相、攝像,製作了規範的現場勘查筆錄,並對涉及井噴事故的重要物證進行了就地封存。同時查閱相關行業標準、專業書籍、規章制度、專家調查記錄等資料一千余份、一萬餘頁,並進行了詳細的分析、篩選,從中收集與案件有關的證據資料,警方調查走訪了二百六十余人,形成筆錄一百餘份。

  文強表示,目前警方還在對與事故責任有關的其他人員作進一步的調查、蒐集相關證據。(鄒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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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唐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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