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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記錄]乙肝歧視第一案(上)(1月14日)

央視國際 (2004年01月15日 09:50)

  CCTV.com消息(社會記錄):中央電視臺新聞頻道《社會記錄》1月14日23:40首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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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來聽一則命案。去年4月,浙江嘉興市招考公務員的考試後的一天,秀洲區勞動保障局辦公室裏發生一起殺人案,一名大學應屆畢業生,用匕首刺死了當時負責錄取工作的人力資源科科長。後來查明,原因是該大學生被勞動保障局拒絕錄用。那為什麼拒絕錄用這名學生呢?因為乙肝!

  這就是當年轟動一時的,乙肝病毒攜帶者週一超殺人案。殺人是嚴重的犯罪行為,週一超一審已經被判處死刑。

  這天下的事情總是無獨有偶。就在週一超被判死刑的時候,在安徽蕪湖,同樣是公務員考試之後,同樣是又一名大學生,同樣也被拒絕錄用,同樣還是因為乙肝。

  那這一次的同樣,又會引來什麼呢?説到這兒大家可能也猜出來了,我今天要説的,就是發生在一個月前,至今尚未結束的,我們國家第一起關於公務員錄取乙肝歧視的那場官司。

  原告張先著,就是那名被拒絕錄用的大學生。今年25歲,畢業於安徽省皖西學院。

  2003年12月,他一紙訴狀將拒絕錄用他的蕪湖市人事局告上了法庭。從而引起了我國第一起關於乙肝歧視的官司。有人預測,這場官司的結果很有可能像孫志剛案件一樣會引起一項制度的變化,而這個制度的變化將會涉及咱們國家上億人的命運。

  乙肝歧視第一案!什麼是乙肝歧視?這官司會影響什麼制度?為什麼又會涉及這麼多人的命運?這麼多人裏麵包含不包含你我?這一串的問題都要從乙肝説起。

  乙肝就是乙型肝炎,是肝病的一種。不過,這歧視針對的還不是乙肝患者,而是另外一群人,乙肝病毒攜帶者,他們不是乙肝病人,只是體內攜帶乙肝病毒。根據統計我們國家每10個人當中就有一個是乙肝病毒攜帶者,也就是説乙肝病毒可能就存在於你我或者我們同事、朋友身上。為什麼會有歧視?就是因為怕傳染。這怕也可以理解,因為乙肝最可怕的地方在於病毒基本上是終生攜帶。所以因為怕傳染,有人就拒絕和乙肝病毒攜帶者一起工作,生活,吃飯等等。那這乙肝病毒會怎麼傳染?我這裡有一些醫學的知識:

  乙肝病毒主要是通過血液傳播、和母嬰傳播,80%的乙肝病毒攜帶者都是通過這兩種途徑傳播的,密切的生活接觸有可能也會感染,例如性傳播等,但是這裡需要説明的是大部分成年人都能夠依靠自身的免疫力,把病毒拒之體外。並且醫學目前已經可以通過疫苗讓健康人不再感染乙肝,讓新生兒剛出生48小時內阻斷傳染,並且這個阻斷率有95%以上。

  如此看來,乙肝病毒並不像大家傳言的那麼可怕。那麼現在我問你,你會接受一個乙肝病毒攜帶者和你同處一個辦公室嗎?其實現在還不是你我選擇的事情,就在現在,就在今天, 我們國家每個省市公務員體檢制度中都有針對乙肝病毒攜帶者的不同程度的從業限制。

  所以您明白為什麼有人預言,張先著,就是蕪湖的這位大學生,要打的這場官司有點像孫志剛了吧。他挑戰的將不僅僅是一兩個部門的問題,而是一項正在執行中的制度。

  2003年9月12日蕪湖市新蕪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

  原告代理人:“被告所做的行為,拒絕原告考核程序,剝奪原告擔任國家公職平等競爭的權利,對原告造成的事實的損害。”

  被告代理人:“蕪湖市人事局根據省委組織部和省人事廳的佈置,進行的招錄公務員的工作,程序合法,依據明確,在張先著不能夠為公務員的過程中,人事局的行為沒有絲毫違法行為。”

  當天的庭審持續了3個小時,在庭審過程中,雙方就人事局停止原告錄用程序的相關依據是否合法等問題展開了激烈的辯論。時至今日尚未宣判。

  案子沒有結果,我們先説説這位大學生張先著。剛才我們説了,據統計咱們國家的乙肝病毒攜帶者佔人口比例的十分之一左右,也就是差不多有1.2億人,相信有他這樣遭遇的人,也不會是個小數字。為什麼這麼多年了,就他站了出來。他有沒有想過將自己的隱私公布於眾的後果?他有沒有想過即使這官司打贏了,歧視就真的會隨之消失嗎?

  張先著從校園出來後作過網吧管理員,也做過營銷員,但都不成功,每月的收入加起來還不到400塊錢,已經畢業兩年的他,不得不經常回家蹭飯,這讓今年已經25歲的張先著覺得很沒面子,他一直希望自己能找到一個穩定工作,但始終沒有機會。去年6月,安徽省在省內公開招考公務員,得知這個消息後,張先著覺得機會來了,所以他立即報了名,並進行了充分的準備,為此他還專門辭掉了他當時的工作。功夫不負有心人,兩個月後考試結果出來,張先著的成績在他報考的職位中名列蕪湖市的第一名。

  張先著:“我當時心情特別高興,他們説你是不是查錯了,我又跑過去查了一遍。還是那樣,所以當時心情特別高興,特別興奮。”

  張先著爸爸:“考第一名舒服,我們全家都知道,他在那網上看到第一名,告訴我們,我們又不懂網,我們都舒服,全家,他的姐姐,全家都歡喜的不得了。 ”

  這個時候的張先著和他的家人,都以為這下張先著就要當上公務員了。成績公佈的第二天,張先著接到蕪湖市人事局打來的電話,讓他三天后到銅陵市人民醫院參加體檢。如果體檢合格,就可以進入下一步的考核程序了。接了這個電話後,張先著感到有些緊張,因為張先著知道自己的體檢很可能會查出問題。

  張先著:“因為我在報名的時候,我看到了安徽省國家公務員體檢標準,我當時也知道我98年在學校體檢的時候是一五陽,當時面試和筆試的時候心理負擔還不太大,但是現在面試筆試過了,就想到體檢,會不會以前一五陽,現在變成小三陽,或者大三陽呢,不正常了,或者肝功能不正常了,首先就想到了我自己先到醫院參加體檢,之前做個準備。”

  您可能糊塗了,什麼是乙肝兩對半?什麼是一五陽?什麼是小三陽大三陽?其實,這小三陽、大三陽一五陽都是乙肝病毒攜帶者。我這裡有個圖表,就是我們平常體檢是乙肝病毒的五項指標,一般來説如果這五項指標都是陰性就肯定是正常的。而第一項和第五項呈陽性就是一五陽,張先著就屬於這種情況。第一項、第四項和第五項呈陽性就是小三陽,而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呈陽性就是大三陽。根據這些不同的指標組合可以大致判斷出病毒攜帶者攜帶的病毒數量和病毒活躍程度。我們國家很多公務員的錄取制度中,對乙肝病毒攜帶者的限制,就包括小三陽和大三陽。

  在蕪湖市人事局組織體檢的前一天,張先著來到蕪湖市人民醫院自己先做了一次體檢,體檢的結果是肝功兩對半一五陽,和五年前自己在大學體檢的結果一樣,張先著再次對照了一下這次公務員體檢標準,他發現一五陽的確不在七項不合格的指標當中的,也就是説他雖然是個乙肝病毒攜帶者,但按照他的理解,他是那七種不合格之外的乙肝病毒攜帶者,他是符合這次公務員錄取的健康標準的乙肝病毒攜帶者。看到這個結果,張先著的心情稍微有些平靜下來,第二天,張先著參加了集體的體檢,隨後,張先著接到了人事局的電話,但這個電話帶來的卻不是好消息。

  張先著:“他當時打電話過來説,他説你體檢有問題,我説體檢哪方面有問題?請你告訴我,他不説,反正你有問題,然後我再追問,我説是不是乙肝方面的,我套他的話,我説是不是小三陽?他説你是小三陽。”

  於是,張先著在9月25號又一次在人事局的安排下,進入了解放軍八六醫院進行復檢。幾天后人事局通知張先著,他的體檢仍然不合格,張先著明確得到答覆:他雖然檢查結果是一五陽,但醫院的評語是一五陽就是小三陽。

  人事局採訪:“我們不管是一五陽還是小三陽,是看醫生的結論。醫生説她合格他就合格。”

  蕪湖市人事局不錄取張先著是有依據的,這個依據是安徽省人事廳1999年頒發的一個紅頭文件,這個文件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人事廳:“國家規定這個公務員體檢標準要身體健康,具體的由我們省級人事部門來確定,我們就相應地和衛生部門聯合製定了這個標準。”

  《社會記錄》記者:“這個細則您認為他合理嗎?”

  人事局:“合不合理,這個不是我們評價的事情,至於將來怎麼樣,那是下一步的事情。”

  《社會記錄》記者:“您個人認為他合理嗎?”

  人事局:“全國三十多個省份都是這樣,這一點不合理,應該講統一起來。”

  張先著接到拒絕錄取的通知以後,心灰意冷,對於張先著來説公務員的落榜就意味著他半年來的努力全都付諸東流,也意味著張先著還得去做推銷員,還得時不時地回家蹭飯。

  張先著:“當時心情特別差,回來的時候,就是28號晚上我跟我爸説,我感覺到好累,很無奈,心情特別差,我當時我做出了我現在都後悔的一個舉動,就是我把我寫了十年的日記一把火給燒了,晚上我打算收拾行李,準備離家出走。

  不過像張先著這樣的乙肝病毒攜帶者咱們國家有1.2億人,大部分人面對這種遭遇往往都在沉默和忍耐中度過,但是第二天,已經打點好行裝的張先著,卻突然改變了主意,他不想走了,他決定要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他首先寫了一份行政復議書遞交給安徽省人事廳,在行政復議書中,張先著認為蕪湖市人事局不錄用自己的行為是不合理的,是對他合法就業權利的歧視,要求安徽省人事廳對人事局的具體行政行為進行糾正,行政復議書是10月18號用特快專遞的方式寄給安徽省人事廳的。

  安徽省人事廳:“很快,我們也找來一些資料、找來條文,感覺從《行政復議法》第六條,他不符合這個受理範圍,我們當時做出不予受理的決定。”

  張先著在接到安徽省人事廳不予受理決定書之後,隨即一紙訴狀把蕪湖市人事局告上了法庭,11月14號上午10點鐘,蕪湖市新蕪區法院立案庭通知他,法院正式對此正式予以立案,張先著在起訴書寫到,蕪湖市人事局侵犯了他作為公民的合法就業權益,請求法院撤消人事局的決定。全國第一例乙肝歧視訴訟案就這樣發生了。

  《社會記錄》記者:“您覺得張先著該不該選擇訴訟這條路呢?”

  人事局:“我沒辦法感受他的做法,我們按章辦事,依法行政,這個是我們應該做的,他應該怎麼做,不是我們考慮的範圍。這個沒有該不該,他維護他的權利,他就是這樣去做,我們是一個被動的接受者,我們是被告,我們不是原告。”

  張先著起訴人事局後,立即引來了全國幾十家媒體的關注,張先著正在由一個想辦法找份工作的待業青年,變成一個每天接受三四家媒體採訪的公眾人物。

  《社會記錄》記者:“你能告訴我,你是以一種什麼樣的心態面對媒體嗎?”

  張先著:“我是來者不拒,多多益善,我希望更多的媒體來關注這個群體。”

  經過媒體的報道之後,不僅僅是張先著,蕪湖市人事局、安徽省人事廳一時間也都成了媒體關注的焦點。

  《社會記錄》記者:“到目前為止,應該是沸沸颺颺的了,您想到過這個結果嗎?”

  人事局:“我覺得人事局沒有錯。”

  《社會記錄》記者:“人事局會不會有感覺到壓力呢?”

  人事局:“壓力當然有。”

  《社會記錄》記者:“壓力在哪?”

  人事局:“這個壓力就是説,就包括周偉律師。不論他是出於什麼樣的考慮,幫助張先著打這個官司,畢竟這麼多家媒體,畢竟他所對外公佈的是代表著幾億人的乙肝病毒攜帶者的利益,所以他以這樣一個名義,把這個事情公布於眾,當然是有壓力的。”

  法庭的審判結果還沒有出來,諸多媒體在訪問張先著的時候也都會問同一個問題,就是要他預測一下審判的結果,張先著表示勝訴的可能性很大。可是法律畢竟是法律,儘管張先著案的意義可能遠遠超過案件的本身。我在這裡也不去預測案件的結果,我想做的是讓您看看一些問題。張先著的一五陽,按1997年制定的福建省公務員錄用標準是不合格的,而在晚幾年後的2002年制定的廣東省的標準裏已經是合格之列,而張先著面對的1999年修訂的安徽省的標準裏,對一五陽是否合格的界定是模糊不清的。那麼如此説來,如果説每個標準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那究竟哪個標準是合理的呢?

  我了解了一下,我國各省市的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多數制定於上世紀90年代中期,而隨著現代醫學日新月異地發展,那麼用舊日的認知水平和醫療防治水平來做今天的判斷,是否有失公允呢?是否會損傷一個標準的權威性和嚴肅性呢?是否會引來更多的麻煩呢?

  張先著仍然在家中等待法院的宣判,和他一起等待的還有很多和他一樣的乙肝病毒攜帶者。張先著的一個朋友跟我們説,如果説張先著是去衝擊去拍打礁石的第一朵浪花,那麼在浪花身後就是整個推波助瀾的大海。我今天最後要跟您説的是,其實張先著走上法庭並不是他的一時衝動,案件整個訴訟過程是被有組織有預謀地策劃出來的,在張先著的背後隱藏著一個策劃群體,您相信嗎?信與不信希望您明天都繼續關注,明天見。

  中央電視臺新聞頻道《社會記錄》週一至週五23:40首播,次日4:40,15:30重播

責編:張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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