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所有單位所用 人才派遣制度在國內興起
央視國際 (2004年01月14日 16:52)
CCTV.com消息(16點新聞):日前,一種新型的用人方式——人才派遣正在國內興起,這種“市場所有、單位所用”的用人方式給用人單位和流動人才帶來了效率和權益的雙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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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人事部全國人才流動中心接到了2004年的第一筆“人才派遣定單”,30余名富有經驗的金融業務人員在與中心簽訂了人才派遣協議後,被派往北京市某金融機構工作一年。與其他用人方式不同的是,用人單位不需與派遣人才簽訂用工合同,而是按協議約定向人才流動中心支付派遣人員的工資和一定的費用,人才流動中心則負責為人才管理檔案、納入保險以及職稱晉級等各種事務。
以前在其他單位遇到過勞動糾紛的杜海琴告訴記者,她覺得現在尋找工作和解決糾紛都很省心。
派遣人員杜海琴:“如果我們跟用人單位有什麼真的協調不了的問題,那可以通過我們的派遣單位(去協商),這樣不用牽扯太多精力。”
人事部全國人才流動中心人才派遣處處長陳永海:“單位使用派遣員工管理非常簡潔,包括發放工資,建立保險都由派遣單位完成,更關鍵的一點,用人單位也有所考慮,人工成本也降低了。”
據人事部全國人才流動中心介紹,他們開展這項業務兩年來,已經派遣了2600多名人才到全國各地,並且與一些單位建立起穩定的用人網絡。派遣人才尤其受到中短期用人和對用人安全要求較高的單位歡迎。
人事部人才流動開發司司長畢雪融:“只用人不養人這麼一個理念的産生,對搞活用人制度,用人制度改革起到了非常大的促進作用。”
目前,我國省級人才流動中心都已開始開展這項業務,並建立了人才庫,廣州、上海、北京等地還出現了高級人才派遣公司和“人才銀行”。據不完全統計,2003年全國有超過3萬人才以派遣方式進入用人單位。
責編:唐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