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賄選敗露 陳水扁接到檢察官的傳票
央視國際 (2004年01月14日 09:36)
環球時報消息:近日,台灣花蓮縣地檢署檢察官李子春發出傳票,傳喚陳水扁以證人身份于14日出庭,在島內引起了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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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涉嫌賄選
此舉之所以受到廣泛關注,是因為如果陳水扁出庭,將是台灣歷史上第一個上法庭的現任領導人。此前李登輝雖然也曾出庭作證,但他畢竟已經卸任了。
説起傳喚陳水扁出庭的原因,還得追溯到2003年花蓮縣長補選期間。當時,民進黨為擊敗泛藍軍亂開政治支票,其縣長候選人遊盈隆公開做出如下承諾:老人免費裝假牙,兒童免費營養午餐以及原住民頭目每月工作津貼5000元新台幣(下同;4元新台幣約合1元人民幣)、增加原住民2000個就業機會等。其中原住民頭目的工作津貼當時就引發爭議,被國、親兩黨指責為“政策賄選”。為此,花蓮縣民眾向地檢署檢舉,控告遊盈隆向全縣200多名原住民頭目“賄選”。隨後,花蓮地檢署立案偵查,並向身為民進黨主席的陳水扁發出傳票。
合夥演雙簧
一時間,民進黨內炸開了鍋,紛紛罵李子春“瘋了、太離譜、太荒謬”。但陳水扁卻出人意料地在第一時間表示將“尊重司法”,出庭應訊。為此,台灣輿論分析,陳水扁和民進黨內其他成員很可能在演雙簧,一個唱白臉,一個扮黑臉。
1月7日,民進黨“立委”邱太三等人召開記者會,攻擊檢察官是“政治糾察隊”、選舉打手,以司法干預政治。在言論攻擊的同時,民進黨還動用行政資源打擊李子春,“法務部長”陳定南公開聲稱要查辦他,其理由是:李子春為防止泄密,自己手寫並親自郵寄了傳喚陳水扁作證的傳票,檢察長事先未被告知,理論上只有李子春知情,結果卻是媒體先披露了此事,李子春明顯違反了“偵查不公開原則”。
檢察官坦然面對
面對民進黨和“台獨”分子的炮火,李子春顯得相當平靜,只是説“請大家包容他們吧”。對於被質疑是“選舉打手”,他表示自己沒有政黨色彩,辦案跟省籍問題也毫無關係。據台灣《聯合報》報道,為賄選一事,早在花蓮縣長補選投票前兩天,李子春就要求“調查局”約談遊盈隆和民進黨副秘書長李進勇。台灣檢方高層通過各種渠道和李子春“溝通”,並表示必要時不排除將案件移交給他人,迫使李子春同意暫緩。
連日來,“傳票事件”使花蓮地檢署在台灣“聲名鵲起”。其實,早在2003年縣長補選期間,它就已經“大出風頭”了。先是民進黨當局以查賄為藉口,調派了數百名檢察人員進駐花蓮,引起花蓮地檢署強烈抗議,憤怒地表示“不需要台北來教我們”。接著,針對“內政部長”余政憲調大批警力在花蓮“查賄”,主任檢察官楊大智以司法官身份向警方下達“指示”,認為余政憲的做法屬“違憲行為”。為此,“法務部長”陳定南批示台北高檢署查辦楊大智。此次李子春傳喚陳水扁,不知道他未來又會遭到什麼樣的報復。
不可能轉為疑犯
正如島內媒體所指出的那樣,花蓮地檢署出名還是因為它和台灣選舉聯絡在了一起,民進黨早已將花蓮縣長補選視為“總統前哨戰”。而此次陳水扁一旦出庭,既可製造他“尊重司法”的假象,必要時還可炒作成省籍悲情的政治遊戲。根據台灣現行法律,除非出現特殊情況,陳水扁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未來他即使承認“知情”,也不可能轉為疑犯,更何況他極可能以“不知情”應付了事。
此外,陳水扁深知,即使上庭,他受到的待遇也會高人一等。據花蓮地檢署透露,開庭地點暫定在面積最大的第一偵查庭,將比照台北地檢署傳喚李登輝的模式,讓陳水扁坐著回答問題。第一偵查庭大樓的周邊工程尚未完工,為迎接陳水扁,地檢署已要求承包商日夜趕工。開庭當天的保衛工作也將極為嚴密,除了地檢署的12名法警外,花蓮警方屆時會給予支援。(劉宏)
責編:唐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