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RS患者原始病歷資料需送衛生部 不得拒交
央視國際 (2004年01月09日 22:53)
新華社北京1月9日電(記者朱玉) 衛生部9日下發通知,要求各地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交保存的SARS臨床診斷病例原始病歷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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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部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要按照統一要求,加緊收集、整理本地區2002年-2003年SARS流行期間所有SARS臨床診斷病例原始病歷資料,完成病歷資料的編號,相關表格填寫等項工作。將原始病歷資料派專人送衛生部。衛生部統一組織人員完成錄入後,將資料和數據庫返回各地。廣東、北京等病例多的地區由當地衛生廳局統一組織收集、錄入,按規定時間將數據庫送交衛生部。
責編:劉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