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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空連線]警情走向透明

央視國際 (2004年01月08日 14:38)


  CCTV.com消息(時空連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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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像預報天氣一樣進行警情通報,把治安形勢等方面的情況告知給老百姓,警方這樣做的初衷是什麼呢?是否能達到預期的效果呢?接下來我們連線兩位嘉賓,第一位是武漢市委常委、武漢市公安局局長黃關春,歡迎您,黃局長。第二位是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副所長陳澤憲,歡迎您,陳教授。我想首先問一下黃局長,對於警方進行警情通報,也有很多好的説法,比如警情通報第一能體現出公眾的知情權,第二,能體現出公眾對警方有效的監督。第三,便於群眾防範,使群眾更安全,保障他們的生命財産安全。第四,有利於協助警方破案。第五,可以遏制小道消息,您能不能把五方面排序,哪個您認為是第一個,或者最重要的?

  黃:我覺得首先讓老百姓有知情權,告訴老百姓這個城市的治安狀況如何。告訴老百姓的目的,就是你説的第二條,如何做好防範,通過防範來減少犯罪,保障人民的生命和財産安全。第三就是接受人民群眾對公安機關的監督,使公安機關在人民群眾的監督下,更好的履行我們的工作職責。第四條應該説是協助警方抓好社會治安,警民互動,最後一條就是你剛剛説的對這些小道消息,怎麼通過權威的報道以正視聽。

  主持人:我想問一下陳所長,針對這五個方面,您能不能給我們做一個排序?

  陳:我基本上同意黃局長的排序,首先是知情權,也是最重要的, 因為社會治安狀況的好壞跟老百姓日常生活是緊密相關的,對於社會治安的知情,對於他們日常的生活,不管是衣食住行還是其他的活動,應該説都是非常有幫助的。首先加強了防範意識。

  主持人:黃局長,剛才咱們提到了,第一,有知情權,第二,使大家能有防範的意識和方法。您覺得像這樣的警情通報告知給普通的老百姓之後,會使他們在哪些方面具體的增加這種防範的意識和措施呢?

  黃:舉個例子,有一段時間,前段時間武漢市騎摩托車飛車搶奪非常厲害,有一個星期我們警情通報發了29起案件,針對這個事情我們告訴老百姓這段時間飛車搶劫很厲害,另外告訴老百姓哪些地段飛車搶劫很厲害,同時我們就從防範這個方面告訴老百姓,女同志上街以後,最好不要走機動車道,要走人行道。第二,揹包最好是不要背在靠路面的方向,靠裏側的方向,同時如果有條件的話,最好是斜揹包。告訴群眾以後,按照我們這個方法去做,最近我們就破獲了一起飛車搶奪的案件,一共在武漢市作案15起。後來他所有作案過程都沒有按照我們的要求做的,有些不知道的,真正按照要求做的都沒有得逞。

  主持人:在排序上排在第三位的是有助於對警方進行監督,您覺得監督能體現在哪些方面?

  黃:我們在警情通報裏,對一些重點部位、重點地段點名,比如説某某區什麼地段發案,這個區的公安分局和相關的業務處室就會高度重視這個事情,如果説我通知了你這個事情,如果分局不採取任何措施繼續發此類案件,分局的領導,分局的工作,從市局黨委來説就應該進行批評,進行通報,甚至採取其他的措施。

  主持人:陳所長,您覺得警情通報對老百姓監督警方會起一定的作用,表現在哪兒呢?

  陳:首先,警情通報公開了警情的客觀情況,必然對相關的警察部門會造成一些壓力,促使他們要儘快破案,老百姓也會關心這些案子到底破了沒有,我想這些對於比如説一個地方,一個領域惡性案件頻發,始終破不了案,肯定有一些社會輿論的監督,對於警方來説有非常大的壓力,也是一種監督。

  主持人:黃局長,如果沒有警情通報,可能有的時候一些小道消息滿天飛,或者謠言四起。以前武漢有過類似的情況嗎?

  黃:過去有過。比如前一段時間武漢市有一起入室強姦殺人案,犯罪分子在外地已經連續殺過七個人,所以在武漢作案以後,小道消息滿天飛,警方又沒有一個正式的渠道去告訴老百姓怎麼回事,在某種程度上確實影響了社會的安定,老百姓有恐懼感。如果現在這件事情發生在武漢市,我們就會正式告訴老百姓是什麼情況,作案手段怎麼樣,怎麼加強防範,這樣就可以起到對類似的小道消息以正視聽的作用。

  主持人:陳所長,我們以前也聽到過公安機關對重大事件的通報,您覺得過去的通報和武漢的通報有什麼不同呢?

  陳:過去的通報僅限一些個案,就是一些零星的,不像武漢這樣已經初步形成制度性的,通常的,有一定時間、規律的通報制度,而且通報的面也比較廣,內容也比較豐富,不僅通報警情,而且包括警方的提示,包括防範措施的指導等等,我想這些都是很不一樣的地方。

  主持人:再有是不是過去都報破案率,或者破了什麼案件,有些什麼案件正在發生,這好像不報。

  陳:過去有不破、不報的情況,有一些惡性案件發生的時候,社會上不一定知道。破案以後給予報道,它的指導思想可能就是有一些顧慮。

  主持人:我們現在再來談一下,可能我們聽到的這種警情通報帶來的問題。有人説警情通報,第一可能會引起社會恐慌,可能會造成群眾對於警方的不信任,再有可能造成這個城市對外的形象上的損害。

  陳:你説的負面影響不排除在個別情況下存在,但是整體來説,是不是存在我是有疑問的。首先是恐慌,我覺得警情通報引起恐慌的可能性非常小。相反,如果警情沒有一個正式的通報渠道,小道消息滿天飛的時候引起恐慌的情況恐怕更多。其次能不能造成對警方的不信任。警情通報恰恰是建立一種能夠使老百姓更加信任警方的可能性,因為恐懼往往來源於無知,最後是形象問題。如果這個地方客觀的治安狀況很差,客觀的如實報道,對於外界的形象,比如説投資,他可能會考慮治安因素,但是這種情況恰恰給警方一個壓力,給當地的政府也是一種壓力,要保一方平安,要維持社會的治安,就要把這個社會的治安搞好。這個負面因素與警情通報所取得的正面效果來説是微不足道的。


  主持人:我想問一個可能普通老百姓覺得是很專業的問題,您搞警情通報,老百姓知道這個情況,假如説犯罪分子也會知道自己作案被警方掌握到了什麼程度,他可能會打一槍換一個地方,這不是降低了破案率了嗎?

  黃:這個問題要這樣認識,警情通報是總體上反映治安狀況,對每一件具體的案件我可能不會説的很詳細,特別是對於我們在偵查過程當中的有些手段,有些環節,我覺得要從有利於破案這個角度,不便於向社會公佈。犯罪分子知道我們在懲治什麼,這個可能他知道,但是我們用什麼方式抓他,他可能不太清楚。

  主持人:陳所長,警情通報在操作方面應該注意哪些方面的問題,從形式、內容上?

  陳:關於是不是能增加破案難度的問題,我想這主要是技術性的問題。警情通報的內容,我想需要有關刑偵專家要把關,不要透露與偵查秘密有關的信息,因為通報只是一種客觀情況,而這種客觀情況不屬於保密的內容,因為犯罪分子最清楚發生了什麼,因此造成案件破案難度的可能是可以消除的。其次我覺得可以改變的地方就是可以集合通緝令、通緝照片之類的內容,使民眾更便於協助警方破案。還可以考慮在將來從單方面的通報警情,能夠逐漸過渡到多種形式的、有交流的,警方的通報例會,對新聞媒體的通報例會等等。

  主持人:黃局長,我們再做一個選擇,假如在破案率和增強老百姓的防範上,讓您做一個選擇的話,您是寧願把破案率降的低一點,讓老百姓能夠把自己保護的更好一點,還是想去追求破案率?

  黃:肯定是保護老百姓的利益,讓老百姓少受侵害,這是最主要的。

  主持人:非常感謝二位接受我們的採訪,謝謝。應該説社會上出現一些不穩定的治安因素並不可怕,可怕的是和他厲害關係最大的老百姓渾然不知,疏于防範,結果導致生命財産的損失。所以説警情通報不僅僅體現出了警方警務的公開,使老百姓有知情權,更主要的它體現出了老百姓的生命、財産高於一切。

責編:張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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