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暫不修改衛生條例 吃野生動物仍被允許
央視國際 (2004年01月08日 09:22)
中國青年報消息:1月7日下午,廣東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委員會主任王旭東在接受本報記者獨家採訪時表示,2003年7月25日通過的《廣東省愛國衛生工作條例》第七條款,不會隨這次大規模滅殺果子狸而修改。他重申:“條例暫時不會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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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條文規定:公民應當養成文明、衛生的飲食習慣,摒棄吃野生動物的習俗,不吃法律法規保護、容易傳播疾病或者未經檢疫的野生動物。《廣東省愛國衛生工作條例》是2003年1月,由廣東省政府提交給廣東省人大審議的,原本沒有涉及野生動物的內容。但在同年5月舉行的廣東省人大常委會會議上,因為非典的原因,有代表提出增加“不吃野生動物”的條款,希望通過立法,促使公眾徹底拋棄吃野生動物的飲食習慣。
廣東省人大還專門舉行了立法聽證會和專家論證會,條文從“不吃野生動物”改為“不濫吃野生動物”,最後改為“摒棄吃野生動物的習俗”,溫和的立法條款在眾説紛紜中落定。但是,社會上對此的爭論聲一直沒有停止。
很多人認為,應當禁吃一切野生動物,因為“不吃野生動物”遵循了國際通行的預先防範原則,徹底阻斷了野生動物傳播疾病的途徑。此外,從保護自然、保持生態環境、愛護動物等幾方面來説,也應當將禁食野生動物列為硬性規定。
王旭東在分析“條例暫時不會修改”的原因時説,目前,國家林業部門所列的可以上餐桌的野生動物名單中,仍然有果子狸,與條例沒有出入,更沒有衝突。儘管事實上很多不明來源的病毒是由野生動物傳播而來的,但原則上,野生動物經過飼養是可以吃的,如鹿、鷓鴣、山豬等。廣東現在所有的野生動物市場都要封閉,野味館也要改名,大部分人主張不吃野生動物,但不能排除有少部分人認為“沒關係”,對此,我們不能拿人家怎麼辦,強令不吃是不行的。
他説,該條例只是一個倡導性的條例,在短期內還應具有相對的穩定性,不能今天説禁吃,明天又放開,這樣沒有嚴肅性,何況修改需要一個過程。
王旭東説,從另一個角度來講,有些農民脫貧致富還是靠飼養野生動物起家的,飼養的野生動物現在都已繁殖兩三代了。在特定的條件下,既要考慮大部分人的利益,也要兼顧少數人的利益。所以,廣東大規模滅殺果子狸,政府方面也給了他們一些相應的補助。
此外,野生動物的概念如何界定?“海陸空”的都算嗎?人工飼養繁殖了幾代的算不算?沒有經過馴養的大自然裏的野生動物也要撲殺嗎?
王旭東説,條例既不是説“不吃”,也不是説“禁吃”,而是“摒棄習俗”,這種説法,倡導的意味多一些,主要是想讓人們養成良好的飲食習慣,淡化執行和懲罰這兩個環節,把它留給其他專門法規。“隨著公眾文化素質、法律意識的提高,相信越來越多的人會從健康考慮,不冒險,逐漸改掉吃野生動物的習慣,達到人與自然的和諧相處。”“如果《野生動物保護法》重新明確禁吃,我們肯定也會修改。”王旭東補充説。(林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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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唐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