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PA實施:充分體現“一國兩制”的優勢
央視國際 (2004年01月01日 16:11)
新華社香港1月1日電 《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于2004年1月1日開始實施。這個充分體現“一國兩制”的優惠安排,標誌著香港與內地的經貿關係進入一個嶄新的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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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CEPA,1日起273個內地稅目涵蓋的香港産品,只要符合原産地規則,進入內地時都可享受零關稅優惠。同時,內地對香港開放18個服務行業的市場準入。
CEPA受到香港社會的歡迎,輿論稱讚這是中央政府送給香港特區的一份“大禮”。香港貿易發展局人士這樣解讀:“香港是全世界最自由的經濟體系,從來沒對任何人作限制。內地給香港送大禮,等於是對全世界送大禮。”
香港與內地經貿關係十分密切。內地是香港最大貿易夥伴和最大出口市場,香港則為內地的第三大貿易夥伴和第三大出口市場;在香港的轉口貿易中,有96%是與內地有關的。實施CEPA以進一步促進香港與內地的經濟融合與經貿合作,充分體現了中央政府對香港特區的關心及“一國兩制”的原則。
CEPA內容涉及貨物貿易、服務貿易以及貿易投資便利化三個方面,為香港的商貿及服務行業帶來前所未有的商機。在貨物貿易方面,零關稅優惠將使香港産品進入內地時,比海外産品在價格上更具競爭力。在服務貿易方面,內地所開放的18個行業,例如金融、電信、物流及專業服務等,都是香港具有優勢的服務行業。
在部分服務行業,例如視聽、銀行、建築、分銷、法律、物流及運輸服務,CEPA給予的優惠大大超越了中國加入世貿組織的承諾,但CEPA作為國家主體和其單獨關稅區之間簽訂的自由貿易協議,並不違反世貿組織的原則,而是在一個國家之內,允許香港特區的企業可以比其他世貿組織成員早2至5年進入內地開拓市場。
這一安排是根據“一國兩制”原則作出的。CEPA對香港的開放體現了“一國”的優勢;而內地和香港作為世貿組織的成員,根據世貿的有關規則建立具有自由貿易性質的安排,實現優勢互補,則是“兩制”的很好體現。
為了使CEPA順利實施,中央政府及內地各有關部門已做了大量準備工作,包括制定相關法規,為CEPA實施提供法律保障;建立網絡專線,加強技術保障等。內地與香港有關部門還合作成立了專門的工作組,建立了相應的對口工作機制;召開了內地與香港聯合指導委員會,檢查落實CEPA的各項準備工作。
香港特區政府也致力於在各項與工商業及人力發展有關的政策上做出配合,鼓勵和協助各界充分把握CEPA帶來的商機。港人充分相信,CEPA的實施將推動香港與內地經濟融合及經貿合作邁上新的臺階,實現兩地共同發展。(羅政 白冰)
責編:唐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