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com - ERROR

對不起,可能是網絡原因或無此頁面,請稍後嘗試。

本頁面3秒之後將帶您回到央視網首頁。

央視國際首頁 > 新聞頻道 > 中國新聞 > 正文

中國第四次修憲的非同尋常之處

央視國際 (2003年12月28日 09:41)

  新華網北京12月28日電 “憲法不是預測未來。”中共著名理論權威逄先知5年前在中國第三次修改現行憲法時對記者説,“修憲是對改革開放實踐和成功經驗的肯定,並把它上升為國家意志。”5年後的今天,由於國家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發生的巨大變化,對現行憲法的第四次修改再次成為必然。全國人大常委會22日起開始討論中共中央關於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並已形成議案,修憲步入法定程序。然而與以前三次憲法修改明顯不同的是,雖然繼續強調憲法的穩定和“可改可不改的不改”,中共中央在建議中仍然提出了14條修改。現行憲法出臺于1982年,1988年第一次修改僅為兩條,1993年修改9條,1999年修改6條。本次修憲涉及的重要問題之多也是前三次沒有的。一位立法人員説;“此次中央修憲建議的一個重要特點是,修改的內容非常全面。”

  事實上,這一特點和新一屆中央領導人充分發揚民主密切相關。與以往不同的是,此次中央確定修憲方針後,不拿方案,由各地提出具體意見,形成草案後,再拿出來徵求各地和各界意見和建議,“自下而上兩下兩上”。黨內黨外和社會各界都提出了許多很好的意見和建議。“充分發揚了民主,同時體現了黨的堅強領導。”

  把“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寫入憲法是此次修憲建議中最受矚目的核心內容。各界人士指出,“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作為中共“立黨之本、執政之基、力量之源”,不僅是全黨的指導思想,而且應成為國家長期堅持的指導思想。將其寫入憲法是中國法治建設進程中的標誌性事件。尤其具有重要意義的是,修憲建議中的其他修改,如在統一戰線表述中增加“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以更廣泛、更充分調動一切積極因素,以及保護合法私有財産等內容,與“三個代表”在精神上一脈相承,密不可分。

  規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産不可侵犯”和進一步明確發展非公有制經濟的方針,在非公有制經濟對國家經濟的貢獻率已達50%,個人財富迅速積累的今天,受到私營企業家的熱烈歡迎。民營企業廣東榕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的總經理、全國人大代表李林楷對此表示:“我心情非常激動,備受鼓舞。”在憲法中規定保護私有財産,不僅保護私有生活資料,而且保護生産資料,用財産權代替原來的所有權,這些將進一步消除非公經濟人士在財産保護上的顧慮,也將有利於增強他們的長期投資信心。事實上,歡迎這一修改的不單是有錢人。一位長期代理拆遷戶利益的上海錦天城律師事務所律師劉為平説,如果有“合法的私有財産不容侵犯”的概念,一些地方政府部門和開發商聯手損害拆遷戶利益時,就不會像現在這樣顯得如此理直氣壯。他説:“私有財産有了憲法保障,對轉變政府作風和保障公民人權將産生深遠影響。”經濟界人士指出,1988年中國第一次修憲在肯定非公經濟時説它是公有經濟的“補充”。1993年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首次寫入憲法。1999年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把非公經濟提升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如今建議增加“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經濟和寫入“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産不受侵犯”的內容,這表明,以産權制度改革為核心的中國經濟體制改革,一直在穩步推進,不可逆轉。

  在北京政壇十分活躍的朱相遠先生説,中共中央建議把“政治文明”、“保護人權”的內容明確寫入憲法,體現了中國新一屆領導人深化政治體制改革的決心和努力。“把政治文明寫入憲法,就使民主政治建設有了根本的保證。尊重和保障人權,説明以人為本成為國家的價值觀,是了不起的事。”

  他説,建設民主政治、保障公民人權,本來就是新中國建設社會主義國家的應有之義,如今將他們寫入憲法,表明了新一屆中央領導層對此的“正視與重視”。修憲建議中其他“與時俱進”的內容還有,將有關“戒嚴”的規定改為“緊急狀態”。這是在中國遭受非典衝擊後,針對可能發生的自然災害、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以及其他包括安全問題在內的重大事故所採取的應對措施。後者適應範圍更寬,與國際通行做法也相一致。完善土地徵用制度同樣來自實際工作的需要和社會各界的共識。憲法乃國家之磐石、九鼎之重器。全國人大常委會在討論中共中央建議的基礎上已形成議案,並在26日以全票通過決定,提請明年召開的十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近3000名代表審議。人們有理由相信,凝聚中國人民改革和發展實踐經驗的新憲法,將為中國未來的發展奠定更加堅實的基礎。(記者 倪四義)

責編:陶柯


[ 新聞發送 ] [ 打印 ] [關閉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