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規定各類傳染病疫情報告的程序與時限
央視國際 (2003年12月12日 13:18)
CCTV.com消息(新聞30分):衛生部規定,執行職務的醫護人員和檢疫人員、疾病預防控制人員、鄉村醫生、個體開業醫生都為責任疫情報告人。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為責任報告單位。
責任報告單位對甲類傳染病、傳染性非典型肺炎和乙類傳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質炎的病人、病原攜帶者和疑似病人,城鎮應于2小時內,農村應于6小時內通過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系統進行報告。對其他乙類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傷寒副傷寒、痢疾、梅毒、淋病、乙型肝炎、白喉、瘧疾的病原攜帶者,城鎮應于6小時內、農村于12小時內通過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系統進行報告。對丙類傳染病和其他傳染病,在24小時內進行報告。
衛生部新聞發言人毛群安:衛生部要求各有關單位發現重大傳染病疫情,重大食物、職業中毒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要在2小時內向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地方衛生行政部門接到報告後,在2小時內報告衛生部。對可能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衛生部將立即報告國務院。
責編:劉雅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