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贈2008年北京奧運 稅收可獲減免
央視國際 (2003年12月12日 10:41)
北京晨報消息:北京市財政局等部門日前聯合發出通知,為2008年北京奧運會捐贈錢物、參與奧運會建設的個人及團體,均將獲得減免相關稅收的優惠。
記者昨天從北京市財政局稅政處獲悉,與第29屆奧運會相關的捐贈、經營行為可獲得減免稅收的優惠。其中,個人向奧組委、中國奧委會、國際奧委會及通過北京市人民政府向建設項目捐贈的資金,未超過其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可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對其他單位在第29屆奧運會體育場館建設中所需進口設備及器材也可根據相關規定進行減免稅。
提供捐贈、贊助的企業、社會組織和團體對第29屆奧運會組委會在銷售所獲捐贈商品和賽後出讓資産取得收入,免徵增值稅;對第29屆奧運會組委會電視轉播權銷售分成收入、國際奧委會全球贊助計劃分成收入實物和現金、市場開發計劃取得的國內外贊助收入、轉讓無形資産如標誌特許收入、銷售門票收入、與國家郵政局合作發行紀念郵票收入、與中國人民銀行合作發行紀念幣收入、來源於廣播、因特網、電視等媒體收入、賽後出讓資産取得的收入免徵營業稅;免徵第29屆奧運會組委會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
另外,對企業、社會組織和團體向第29屆奧運會組委會、中國奧委會、國際奧委會及通過北京市人民政府捐贈的資金、物資支出,在計算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時予以扣除。(記者 朱爍)
責編:劉雅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