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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就實施科技興貿戰略意見等答問

央視國際 (2003年12月02日 15:58)

  CCTV.com消息:2003年11月12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商務部會同科技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信息産業部、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國家質檢總局等八部門聯合起草的《關於進一步實施科技興貿戰略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03]92號)(以下簡稱《若干意見》)。日前,商務部科技司有關負責人就《若干意見》制定出臺的背景、重要意義、起草過程、主要政策內容以及貫徹落實工作等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請您簡要介紹科技興貿戰略的情況。

  答:科技興貿戰略是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要求,從1999年開始由原外經貿部會同科技部、發展改革委、信息産業部、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質檢總局等八部門共同組織實施的。科技興貿戰略的核心就是大力促進高新技術産品出口和利用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産業,優化出口商品結構,提高出口商品的質量、檔次和附加值,增強國際競爭力。

  為了更好地實施科技興貿戰略,1999年初建立了外經貿部、科技部科技興貿聯合工作機制,2000年擴大到信息産業部,下半年擴大到國家經貿委,2002年9月又將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質檢總局吸收進來,聯合工作機制由4部委擴大到了8部門,成立了科技興貿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外經貿部科技司;2003年3月國務院機構調整後,商務部取代了原外經貿部,國家發改委取代了原國家經貿委,繼續由八部委共同實施科技興貿戰略。科技興貿聯合工作機制克服了計劃經濟條件下形成的對外貿易、科技、産業相互脫節的管理體制障礙,以貿易為龍頭、科技為動力、産業為主體,使對外貿易得到科技和産業提供的動力支持,保持發展的後勁,同時充分發揮對外貿易對科技、産業發展的引導、促進和帶動作用。

  為全面貫徹實施科技興貿戰略,密切地方外經貿主管部門和企業的聯絡,我們相繼確定了100家科技興貿重點企業,北京、上海、天津等20個科技興貿重點城市,北京中關村科技園區等25個高新技術産品出口基地;確定了計算機及外圍設備、通訊設備、視聽設備、軟體、中藥等12大類重點高新技術産品;並且積極組織和參與深圳高交會、北京科博會、上海工博會和楊陵農高會等四大高科技會展,搭建我國高新技術成果展示的窗口和交易的平臺。

  通過各方面的共同努力,科技興貿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據海關統計, 1999年我國高新技術産品出口247億美元,到今年前10個月高新技術産品出口額達到845億美元,預計全年將突破1000億美元大關,是實施科技興貿戰略前1998年的4.9倍,年均增長37.6%,佔外貿出口額的比重將從1998年的11%上升至目前的24.2%,高新技術産品已成為我國外貿出口的新的增長點,並已成為拉動全國外貿出口增長的重要力量。

  問:為什麼商務部等八部門要聯合製定出臺《若干意見》?

  答:首先,科技興貿戰略面臨新的任務和要求。當前國內外經濟形勢處在深刻變化之中,以信息技術為代表的科技革命日新月異,經濟全球化步伐不斷加快;國內經濟蓬勃發展,體制改革不斷深入,對外開放日益擴大。在新世紀新階段,黨的十六大提出了國內生産總值到2020年力爭比2000年翻兩番的戰略目標,為實現這一宏偉目標,外貿進出口總額到2020年也要翻兩番,其中,高新技術産品出口必須保持更快的增長速度,這對實施科技興貿戰略提出了新的任務和要求。

  其次,實施科技興貿戰略面臨難得的歷史機遇。本世紀頭20年,是我國堅持走新型工業化道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速推進現代化建設進程的關鍵時期,也是深入實施科技興貿戰略,實現我國外貿出口發展第三次歷史性跨越的關鍵時期。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外貿出口發展實現了兩次歷史性跨越。1986年,紡織服裝産品取代石油成為我國第一大出口産品,標誌著我國擺脫了以資源為主的出口結構,進入到一個以勞動密集型製成品為主的時期。依靠輕紡産品,外貿出口于1989年達到525.4億美元,邁上了第一個臺階,實現了外貿出口從主要依託資源型産品轉變為主要依託勞動密集型製成品的第一次歷史性跨越。

  1995年,我國外貿出口結構又出現了一個決定性的變化,機電産品出口首次超過紡織服裝産品成為最大類出口産品。依靠機電産品,我國外貿出口由1994年的1000億美元邁上了2000億美元的臺階,實現了外貿出口從主要依託勞動密集型製成品出口轉變為主要依託兼具勞動力密集型和資本技術密集型雙重特性的機電産品出口的第二次歷史性跨越。進入二十一世紀,隨著世界範圍內産業結構調整步伐不斷加快以及國際ICT産業向我國進行産業轉移進程的加速推進,我國高新技術産業進入到了一個高速發展的時期。依靠高新技術産品出口的快速增長,將推動我國外貿出口在2020年實現翻兩番的戰略目標,我國外貿出口也將從主要依託機電産品出口轉變為主要依託高新技術産品出口,從而實現我國外貿出口的第三次歷史性跨越。

  第三,實施科技興貿戰略,需要各部門統一思想,加強協調,形成合力。需要明確在新世紀新階段科技興貿工作的新目標和工作原則,營造有利於深入實施科技興貿戰略的政策環境和法律環境,建立符合時代要求的高新技術産品出口促進體系。我們必須緊緊抓住國際高新技術産業向中國加速轉移的歷史機遇,正確處理好近期與遠期、重點與一般的關係,充分發揮重點城市和重點企業的輻射和示範作用,在做好與國務院有關部門相關計劃的銜接工作,集成現有政策的基礎上,採取既符合我國國情又符合國際通行規則的有效措施,綜合運用金融、財稅、物流等手段,建立實施科技興貿戰略的政策促進體系。

  第四,《若干意見》是我國1999年實施科技興貿戰略以來發佈實施的第一個科技興貿工作的綱領性文件,全面系統地提出了今後一個時期科技興貿工作的指導思想、目標、工作原則和工作重點,將真正把科技興貿工作落到實處,把“空心湯糰”變成“實心湯糰”,將對今後一個時期科技興貿工作起到有益的指導作用,將有力地促進我國高新技術産品出口,對實現我國外貿出口發展的第三次歷史性跨越産生積極影響。

  因此,為統一思想,加強引導,解決地方和企業在科技興貿工作中遇到的問題,抓住高新技術産品出口難得的歷史機遇,集中各方面的力量共同推動科技興貿戰略取得新的、更大的成效,商務部會同各有關部門研究制定了《若干意見》。

  問:請您簡要介紹《若干意見》的制定過程。

  答:根據吳儀同志在2002年6月全國科技興貿工作座談會上的指示精神,2002年9月召開的科技興貿領導小組辦公室會議決定,由科技興貿聯合工作機制中的各部委聯合起草《若干意見》。

  原外經貿部&&成立了《若干意見》的起草小組。《若干意見》的制定過程分為三個階段:(1)徵求意見階段,從2002年10月-12月,起草小組通過實地調研、信函調查等多種形式徵求了各地方有關主管部門和企業在實施科技興貿戰略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問題以及相關的政策建議;走訪了各相關部委,掌握了各部委已出臺的有關政策措施及其實施效果,並了解了各部委近期擬出臺的相關政策措施,為起草《若干意見》奠定了基礎。(2)集中起草階段。2003年一季度,起草小組在第一階段工作的基礎上,形成了《若干意見》(徵求意見稿)。(3)修訂階段。2003年二、三季度,起草小組廣泛徵求了各相關部委對《若干意見》(徵求意見稿)的修改意見,並充分採納和吸收了相關部委的具體修改意見,形成了《若干意見》(代擬稿),並於2003年9月正式上報國務院。2003年11月12日,國務院辦公廳以國辦發[2003]92號文轉發了《若干意見》。

  問:《若干意見》主要針對目前科技興貿工作存在的哪些問題和困難?

  答:近年來,我國高新技術産品出口取得了巨大發展,但也存在著一些發展中的問題,存在著一些制約高新技術産品出口的因素:

  一是存在結構性矛盾。主要體現在:(1)在産品結構方面,我國在中低端産品供大於求、生産能力過剩的同時,高端核心電子信息産品主要依賴進口。信息通信技術産品(ICT)佔我國高新技術産品出口的較大比重,約佔九成;電子信息産業以組裝加工為主,缺乏核心技術的研發及産業化能力;(2)高新技術産品出口市場集中在美日歐等發達國家,約佔八成;(3)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高新技術産品出口所佔比重依然較低。

  二是全球新貿易保護主義增強。由於全球信息産業不景氣,國際競爭日益加劇,很多國家和地區為了保護本地市場,大力推行新貿易保護主義政策和措施,貿易摩擦日益增多,安全標準、質量標準、環境標準等技術貿易壁壘開始抬頭,對我國高新技術産品的出口形成了很大障礙,提高了成本。

  三是高新技術産品貿易競爭方式呈多樣化趨勢,國內産品價格優勢減弱。高新技術産品國際貿易競爭的重點正從重視價格競爭轉向非價格競爭;競爭方式從單一的物品出口形式,向多元化、複合型貿易方式轉化。加入WTO後,我國大幅下調IT技術産品的進口關稅,特別是下調進口關稅後出現了整機關稅與元器件進口關稅倒挂現象,致使本地整機産品價格優勢被削弱,並且我國2004年開始的出口退稅改革將增加部分高新技術産品出口企業的成本,對高新技術産品出口將産生不利影響。

  四是科技興貿工作有待進一步加強。主要體現在:(1)鼓勵和支持高新技術産品出口的政策不到位且缺乏可操作性;(2)缺乏對重點科技型企業的扶持政策;(3)缺少能有效推進加工貿易落地生根的機制與具體措施;(4)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困難,需要科技興貿專項資金支持。

  根據這些存在的問題和困難,我們在制定《若干意見》的過程中,總結了實施科技興貿戰略四年來的成功經驗,考慮了進一步實施科技興貿戰略的政策需求,力求較好地解決金融、財稅、物流等方面存在的制約因素以及在知識産權保護、應對國外技術性貿易壁壘方面所遇到的越來越突出的問題,並提出具有針對性的解決措施和政策建議。

  問:在新世紀新階段,我國高新技術産品對外貿易面臨的發展趨勢?

  答:進入新世紀,我國高新技術産品對外貿易面臨較為有利的發展環境,高新技術産品對外貿易將繼續保持穩定快速增長的趨勢。

  首先,以信息技術為代表的世界高新技術産業向我國轉移的趨勢日益明顯。中國豐富而廉價的勞動力,巨大的國內消費市場吸引了大量外資投向我國高新技術産業,使我國迅速融入世界高新技術産業鏈條中,成為世界上重要的高新技術産品組裝加工基地,在高新技術産業方面已形成了我國從日、韓、台灣、東盟進口散件,組裝加工後出口到美國、歐盟、香港的新格局。隨著轉移趨勢的加快,我國高新技術産品新的增長點不斷涌現,進出口規模仍將持續擴大。

  其次,本世紀頭20年,我國對外開放將呈現新的局面。我國在繼續吸引外資投向我國高新技術産業的同時,也將大力實施“走出去”戰略,支持我國高新技術企業開拓國際市場,培育跨國經營的高新技術産品出口企業,推動高新技術産品出口;將進一步降低了企業自營進出口權的門檻,高新技術産品出口主體將進一步多元化,民營高新技術企業出口將得到迅速發展。

  第三,通過長期的積累與創新,我國高新技術産業已具有較強的發展後勁,可以支撐高新技術産品對外貿易的迅速發展。2002年,我國電子信息産業實現銷售收入1.4萬億元,産業規模已經位居世界第三,僅次於美國和日本,成為我國國民經濟的第一支柱産業。同時,我國在信息技術、生物技術和超導技術等優勢技術領域和發達國家處於同一起跑線,並且我們擁有豐富的智力資源和一定的科技基礎,完全可以在具有相對優勢和巨大市場需求的一些高新技術産業取得突破,促進我國産業結構高質化的進程,迅速縮小我國與發達國家之間的産業差距,實現我國高新技術産品出口的持續快速增長,推動國民經濟的跨越式發展。

  問:針對目前存在的問題和發展趨勢,《若干意見》中提出了哪些主要內容?

  答:《若干意見》作為今後一個時期實施科技興貿戰略的綱領性文件,明確提出了實施科技興貿戰略的指導思想、奮鬥目標、工作原則和工作重點,突出強調了促進高新技術産品出口,提出了加快高新技術産品出口促進體系建設、綜合運用經濟手段大力支持高新技術産品出口,提高企業技術創新能力、各部門密切配合共同營造良好的出口環境等多項政策措施。

  《若干意見》提出的指導思想是:以黨的十六大關於堅持走新興工業化道路的要求為指針,把發展高新技術産品出口放在科技興貿的首位,大力支持和鼓勵具有自主知識産權的高新技術産品出口,加快出口促進體系建設,著力優化出口商品結構,加大研發和引進國外先進技術及關鍵設備的力度,積極運用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産業,加速實現出口增長方式的根本轉變。

  《若干意見》中確定的奮鬥目標是:提高出口增長的質量和效益,在五到十年內,培育10家左右高新技術産品年出口額在50億美元以上的大型出口企業和跨國公司;培育100家左右高新技術産品年出口額在10億美元以上的出口骨幹企業;同時要培育一批高新技術産品年出口額在1000萬美元以上的中西部地區出口企業。

  力爭到2020年高新技術産品出口達到4500億美元,年均增長13%以上,佔全國外貿出口總額的比重達到45%左右。

  《若干意見》中確定的工作原則是:一是把促進高新技術産品出口與提高傳統出口商品的技術含量和附加值結合起來,優先扶持具有自主知識産權及高附加值的高新技術産品出口,全面提高企業的研究開發能力和自主創新能力,大力引進先進技術和關鍵設備改造傳統出口産業。二是把保持加工貿易政策連續性和加強對加工貿易的引導結合起來,著力提高加工貿易的本地配套能力。三是把整體推進與重點扶持結合起來,加大對科技興貿重點城市、重點企業、出口基地,特別是中西部地區和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的支持力度,促進高新技術産品出口的可持續發展。四是把全過程支持與重點環節的支持結合起來,將支持政策向源頭延伸,特別要支持高新技術的研究開發、技術引進和技術進步以及建立技術標準。

  《若干意見》提出的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是資金支持政策,這是《若干意見》中的政策重點。(1)要增加對高新技術産品出口的資金支持。每年從中央外貿發展基金中安排一定資金並逐年增加,主要用於支持:出口産品的研究開發、技術改造、引進國外先進技術、加強知識産權保護、應對國外技術性貿易壁壘、發展出口仲介組織以及與國外技術交流等;(2)在高新技術産品出口基地儘快研究建設創業投資機制;(3)中國進出口銀行要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的優惠出口信貸利率加大出口信貸對高新技術産品出口的支持力度,進一步降低出口企業融資成本,推動高新技術産品出口;(4)鼓勵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開展具有融資功能的短期出口信用保險;按照出口信用保險政策規定,對高新技術産品投保出口信用保險的保費費率予以適當浮動;(5)有關部門儘快研究建立出口買方信貸利率風險補償機制,鼓勵商業銀行開展出口買方信貸;(6)有關部門要利用現有渠道繼續加大對符合條件的出口企業研究開發和技術改造的資金支持。

  其次,《若干意見》中對出口企業較為關注的便捷通關和便捷檢驗檢疫提出了兩條政策建議。(1)海關要繼續為出口額高、資信好的高新技術産品生産企業提供便捷通關的服務;對中西部地區給予適當傾斜,中西部地區高新技術産品年出口額在1000萬美元以上的生産企業可以享受便捷通關服務;(2)對高新技術産品出口額大、出口批次多、産品型號變動快、資信好的出口企業,可享受免驗或便捷檢驗檢疫和綠色通道政策。

  這兩條政策分別是在原有政策(《關於大型高新技術企業適用便捷通關措施的審批規定》海關總署〖2001〗86號和《對高新技術産品實行便捷檢驗檢疫措施的通知》國質檢通函〖2001〗498號)的基礎上,擴大了適用優惠政策的範圍,對提高物流效率具有重要意義。

  第三,有關人員出入境政策。隨著我國對外開放的不斷深入,我國企業參與國際市場競爭、開拓國際市場等方面的商務活動不斷增多,迫切需要簡化企業有關人員因公出境的審批手續。因此,《若干意見》中明確提出,繼續簡化重點出口企業因公出境銷售、維修服務人員因公出境審批手續。對出口企業從事國外市場開拓、反傾銷應訴和售後服務的商務、技術人員,簡化因公出境手續,實行一次審批,全年有效的辦法。

  第四,為高新技術産品出口企業營造良好的出口環境方面。商務部等部門一直非常重視為出口企業營造良好的出口環境,在這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若干意見》中在這方面提出的政策主要包括:(1)加強對知識産權的管理和保護;建立和發展各類知識産權仲介機構;重視運用法律手段保護知識産權;鼓勵和促進自主發明和有序的技術轉讓,創造優質名牌産品;(2)加強技術性貿易措施體系建設。建立技術性貿易措施國內協調機制;建立技術性貿易措施諮詢服務體系和預警與快速反應體系。

  此外,《若干意見》在組織領導、信息服務、市場開拓、出口産品檢驗檢測體系建設等方面均提出了一些具體政策建議。

  問:《若干意見》出臺後,如何貫徹落實這些政策措施?

  答:《若干意見》出臺後,一定要加大工作力度,一定要落到實處。將於2004年1月召開“全國科技興貿工作會議”,貫徹落實好《若干意見》,推動各部門、各地方結合各自的實際情況,研究支持出口新的政策措施,並根據《若干意見》有針對性地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儘早出臺貫徹落實的實施意見。同時,我們要通過科技興貿聯合工作機制,進一步加強部門之間的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幫助企業用好政策,用足政策。

  貫徹落實《若干意見》的具體工作主要包括:

  (1) 商財政部落實中央外貿發展基金支持高新技術産品出口的計劃,加大對高新技術産品出口的支持;

  (2) 商中國進出口銀行加大對高新技術産品出口的信貸支持力度;

  (3) 商國家發展改革委對符合條件的高新技術産品出口企業技術改造給予資金支持;

  (4) 商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研究開展具有融資功能的短期出口信用保險;對高新技術産品投保出口信用保險的保費費率予以適當浮動;為高新技術産品出口量身訂做新的險種;

  (5) 商科技部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率先在高新技術産品出口基地推進創業投資機制建設,充分利用社會資金支持高新技術産品的生産和出口;

  (6) 推動海關研究制定擴大便捷通關服務範圍的辦法,研究落實對中西部地區給予適當傾斜的政策;

  (7) 推動國家質檢總局研究制定高新技術産品出口企業享受免檢驗檢疫或便捷檢驗檢疫和綠色通道政策。

  相信隨著《若干意見》的貫徹實施,經過各有關方面的共同努力,我國科技興貿工作將進入一個新的發展階段,高新技術産品出口對全國外貿出口增長的拉動作用將不斷增強,將為實現我國對外貿易到2020年翻兩番的奮鬥目標、實現我國外貿出口第三次歷史性跨越、實現我國由貿易大國向貿易強國的加速轉變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商務部新聞辦公室)

責編:劉雅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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