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年底 又到清欠外來務工人員工資之時?
央視國際 (2003年11月03日 13:50)
工人日報消息:又到年底,又到清欠外來務工人員工資之時了嗎?
提出這樣的問題,是因為這幾乎已是“慣例”。近年來,每年年底,此類報道都摩肩接踵。有宏觀的,如某地區“不完全統計”欠農民工多少多少萬元工資;有微觀的,某某工地塔吊上又有幾名農民工為追討工錢而以生命相脅,等等……
本週二幾乎各報都以顯著版面刊登了新華社的報道《總理為農民追工錢》。報道令人感動——在路上,溫家寶看到公路附近隱約可見幾處農舍,當即要求停車:走,去看看村裏的鄉親們。“老鄉,我們能在你家坐一會嗎?”“鄉親們,快都坐下,咱們一起聊聊!我很想知道你們村子裏的情況。”當得知農民熊德明在外打工的丈夫2000多元的工錢被拖欠了一年時,溫總理把此事記在了心上,並當天為其討回了工錢……我們以為,《總理為農民追工錢》這則新聞,為“又到年底,又到清欠”的話題提供了一些很有意義的啟示:只要我們的幹部心中想著群眾,都能有總理那種“老百姓的很多事情,在一些領導幹部看來都是些不值一提的事,可對老百姓來説,都是大事”的認識,很多看起來“很難”的問題是完全可以得到很好解決的。
我們也應該看到,總理所能直接解決的類似問題畢竟是有限的。這就回到了本文開始時提出的問題——“又到年底,又到清欠外來務工人員工資之時了嗎?”——這問題的針對性在於兩點:一是為何要把清理常年拖欠的工錢堆到了年底,而且成了“慣例”?二是到底怎樣才能徹底解決這一問題?記得去年底、今年初,全國各地的清欠力度十分之大。事實上,這其中部分地區也出臺了一些從制度上清欠乃至從源頭上制止拖欠的很好的規章,比如“凡拖欠工資的施工隊一律取消投標資格”等剛性措施——但從目前“又近年底”的情況看,我們似乎並無把握説此事在今年已得到了較好的解決。這其中的原因可能有兩點:一是大多地方尚無類似“凡拖欠工資的施工隊一律取消投標資格”之類的剛性措施;二是即便定出了類似措施,也只是一時之舉,而並未很好執行——要過年了,上面追得狠,那就辦一辦,並且熱烈地辦,過了年也就過去了——此類心態和做法,即使是從一直為處於相對弱勢地位的外來務工人員合法權益呼籲的媒體報道中,我們也可以看得挺清楚:過了春節之後,又有多少相關報道和呼籲?
另外還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是清欠最熱烈之時,我們也看到不少為欠錢者、清欠不力者的開脫之詞。比如欠錢者稱“我欠錢是因為更大的單位欠我錢”,清欠不力的官員稱“市場經濟了,政府不好干預太多”等等。這無疑是混淆是非:別人欠你錢絕對不能成為你再欠人錢的理由;而政府不宜過多干預市場也並不意味著對損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行為不管不問——説到根本,就官員而言,這還是一個對人民群眾的感情問題、態度問題,是把不把老百姓的事當回事的問題——還就《總理為農民追工錢》這則報道而言,欠了一年,“縣裏負責人”也表示“確有此事”,但為什麼一年沒有解決,而總理一過問,一天就解決了?如果總理不過問、不追討,是不是還不能解決?
全國拖欠問題的解決,當然不能靠總理一件件去過問、去追,最終還是要靠制度去解決。但太多的事實也證明:如果我們各級幹部的心中不是都想著群眾,不能把群眾的事當成大事,那麼,切實可行的好制度是制定不出來的,即使制定出來也執行不好。到年底還有兩個月,我們期待今年的情況能有些好轉,更希望明年能有更大的好轉——“又到年底,又到清欠”的“慣例”實在不是什麼好事,甚至,它已構成了我們的某種恥辱。(孫德宏)
責編:范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