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RS防治消毒技術指導原則 發佈
央視國際 (2003年11月02日 07:08)
CCTV.com消息(6點新聞):1號衛生部發佈了《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消毒技術指導原則》和《預防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通過交通工具傳播指導原則》。
《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消毒技術指導原則》指出,對空氣及有關物品及時進行消毒處理是必要的,消毒必須在當地疾病預防控制部門的指導下進行。在接到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報告後,城市應在6小時內,農村應在12小時內採取消毒措施。對於通風良好的場所,如果間隔時間較長,可以不進行空氣消毒。
《預防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通過交通工具傳播指導原則》,對如何防止非典病毒通過交通工具造成遠距離傳播做了指導。為防止非典型肺炎通過交通工具傳出或傳入,在出入境口岸和國內交通站(場)進行健康登記、申報和衛生檢疫,對交通工具中發現的SARS病例及其密切接觸者要採取應急處理措施具有重要意義。《指導原則》對國境衛生檢疫、國內交通衛生檢疫、交通部門經常性預防控制措施、疫情通報均做了具體詳盡的規定。
責編:柳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