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時評: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
央視國際 (2003年10月30日 16:28)
新華網北京10月30日電 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通過的《關於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指出:“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保證國家糧食安全。”在10月28日召開的全國農業和糧食工作會議上,溫家寶總理再次重申了這一原則。當前各地要貫徹落實這一重要政策,堅決制止一些地方亂批濫佔耕地行為。
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是黨中央、國務院根據我國人多地少、人均佔有耕地量不足的基本國情,為滿足當前和未來十幾億中國人的糧食需求、促進我國經濟和社會穩定健康發展而制定的具有戰略意義的重大決策。人多地少是我國的基本國情,僅在1996年至2002年,我國耕地就年均凈減少1027萬畝,而這一時期我國卻年均增加1000萬人。今後相當長一段時間,我國人增地減的趨勢難以逆轉。如果不把不合理和違法佔用耕地的勢頭遏制住,我國的人地矛盾將會越來越尖銳,並由此引發一系列經濟和社會問題。
糧食是一種具有戰略意義的特殊商品,在我們這樣一個擁有十幾億人口的發展中大國,糧食安全始終關係著國民經濟發展的全局,關係到社會和政治穩定,糧食問題任何時候都不能忽視。耕地是糧食生産的載體,是糧食安全的根本保障。保持耕地總量的動態平衡,保持足夠數量的耕地,穩定糧食産量,保護和提高糧食生産能力,對處於經濟快速發展的中國來説,重要意義顯而易見。不採取最嚴格的耕地保護措施,非農建設用地一旦失去制約,大量的耕地就會被蠶食掉,關乎十幾億人生存的“米袋子”就會受到威脅。
當前我國正處在工業化、城鎮化加快發展的時期,從世界各國的經驗教訓看,這個時期也是耕地減少最快的時期,如果不控制盲目佔地,減少不合理佔地,就有可能犯歷史性錯誤。近幾年,一些地方盲目設立各種開發區、工業園,佔用了大量耕地。一些開發區根本不具備招商引資的條件,造成大量土地荒蕪。據統計,全國開發區土地有43%閒置。各地亂佔浪費耕地的情況相當普遍,有的地方隨意出臺土地批租的優惠政策,減免地價甚至實行“零地價”;一些企業動輒佔地幾百畝甚至數千畝;有的城市建設攤子超大,盲目擴大城區,搞大廣場、主題公園,佔用了大量好地。凡此等等,種種亂佔耕地的行為不能再繼續下去了,對違法佔地行為必須依法懲處。
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要按照十六屆三中全會的要求,落實“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實保護耕地”的基本國策。各級黨委、政府要提高認識,統一思想。要從經濟社會發展的全局、從可持續發展的角度看問題,樹立科學、合理、依法、節約用地的觀念。
要強化土地利用規劃的約束作用,改變一些地方存在的“規劃隨著項目走”和“領導一句話,勝過金規劃”的混亂狀況。嚴格執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嚴格把用地數量限制在規劃數量範圍內,不能隨意突破。因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確需調整用地規劃的,必須嚴格按法定程序進行,不能隨意變更。對不符合土地利用規劃和用途的建設項目,不能立項,不能貸款。要加強對土地徵用的統一審批管理,改變目前多頭審批的狀況。
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要嚴格土地執法,依據土地管理法,嚴肅查處各種土地違法行為。對違反規劃用地、未批先用、邊報邊用、越權批地、擅自改變土地用途等違法違規操作的單位和個人,要嚴肅查處,不能敷衍塞責,不能簡單批評、罰款和補辦手續了事。要一查到底,決不姑息。
“但存方寸地,留與子孫耕”。耕地保護不僅關係糧食生産安全,更關乎經濟和社會持續穩定發展全局。各地務必從國計民生的大局著眼,把“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落實到具體工作中去,依法保護耕地。
責編:劉雅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