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超載運輸嚴禁上路違者重罰
央視國際 (2003年10月29日 08:05)
新華網消息:當前,機動車超載是造成重大交通事故頻發的主要原因之一。剛剛通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對機動車超載特別是營運車輛為追求經濟效益一再超載的違法行為,加大處罰力度。
法律規定,機動車載物應當符合核定的載質量,嚴禁超載。機動車載人不得超過核定的人數,客運機動車不得違反規定載貨。禁止貨運機動車載客。
按照法律規定,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百分之二十或者違反規定載貨的,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百分之三十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有類似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至違法狀態消除。運輸單位的車輛有類似情形,經處罰不改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記者王雷鳴、沈路濤、張旭東)
責編:劉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