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投資基金法獲得通過 2004年6月1日實施
央視國際 (2003年10月28日 17:35)
CCTV.com消息(財經報道):備受關注的《證券投資基金法(草案)》今天下午由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這也是我國專門針對證券市場上的第二部法律。
新通過的證券投資基金法最大限度體現了保護投資者利益的原則,比如基金持有人大會的參會比例由原來的30%提高到50%,以更多地體現多數持有人的意願。另外,法律規定降低了基金髮起人的門檻。除了目前允許的證券公司、信託公司可以發起成立基金外,其他從事金融資産管理的企業只要符合條件,也可以作為主發起人設立基金。對於大家比較關心的私募基金,法律中沒有禁止,而是規定:基金管理公司或者國務院批准的其他機構,向特定對象募集資金或者接受特定對象財産委託從事證券投資活動的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根據本法的原則另行規定。
關於開放式基金是否可以向商業銀行申請短期融資的問題,最終通過的證券投資基金法中刪除了這方面的內容,認為可以在實踐中實驗和探索。這就是説,法律為私募基金和向銀行申請短期融資留出法規上的餘地。據了解,這部新通過的法律將從2004年6月1日開始實施。
※草案三審有六大改動
基金公司大股東必須有從事金融業經驗;恢復一審對基金持有人大會至少有代表基金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持有人參加的規定;允許開放式基金短期融資的規定被刪除;擔任基金管理公司高級職務人員資格年限降低為三年;基金管理人可持有基金;向特定對象募集資金突出基金管理公司。
※ 內容更加嚴謹
草案中對基金公司設立條件、基金能否買賣或者申購其他基金份額、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參加人員比例等問題作出了妥當規定,內容更加嚴謹。
※尚福林:讓機構投資者成為資本市場的主導力量
中國證監會主席尚福林表示:我國證券市場參與投資的大多數主體為個人投資者,承擔風險能力較弱,迫切需要大力發展機構投資者。證券投資基金集合廣大投資者的零散資金,交給基金管理人進行管理運作,既能通過組合投資的方式有效分散投資風險,又能發揮規模優勢,通過長期投資減緩市場價格波動,起到穩定市場的作用。
※未涉開放基金短期融資
業內人士指出,目前,對於基金管理公司自身來説,是否通過向銀行融資來解決贖回款項的支付問題,並不是他們面臨的需要迫切解決的問題。因此,在昨天的審議中,刪去了相關規定。
※基金法期待突破
對於大家關心的焦點——私募基金問題,財經評論員老薑認為:是個利好消息。因為如果完全把私募基金禁止掉,那試圖按上市公司的方針來做,基金業的發展勢必受到限制。而對於基金行業來説,私募這塊兒非常大,像國外最出名的索羅斯下面的老虎基金,包括美國排行第二的巴菲特他下面的公司,都是一種私募基金,而不是公募。
對於三審的焦點,全國人大財經委投資基金立法小組專家王連洲指出,三審焦點問題依然是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保護問題。是保護基金管理人、維護基金的利益為主,還是保護弱勢群體反映他們的呼聲為主,這個問題就像流通股股東和非流通股股東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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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唐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