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財政收入低於100億元 不得建地鐵
央視國際 (2003年10月22日 18:38)
CCTV.com消息(18:00新聞):為遏止個別地方不顧自身財力、盲目建設城市軌道交通的現象,國務院辦公廳日前發出通知,申報建設地鐵的城市地方財政應在100億元以上,且GDP總值達到1000億元。
另外,根據通知要求,申報建設地鐵的城市城區人口必須在300萬人以上,規劃線路的客流規模達到單向高峰小時3萬人以上;申報輕軌的城市地方財政一般預算收入在60億元以上,GDP總值達到60億元。對社會保障資金有較大缺口、拖欠公務員工資、政府投資項目在建規模過大的城市,申報建設軌道交通一律不予批准。
責編:薛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