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com - ERROR

對不起,可能是網絡原因或無此頁面,請稍後嘗試。

本頁面3秒之後將帶您回到央視網首頁。

央視國際首頁 > 新聞頻道 > 中國新聞 > 正文

繁峙礦難:新聞背後的新聞

央視國際 (2003年10月21日 12:41)

  CCTV.com消息:2002年6月22日14時30分,山西省繁峙礦難造成38名礦工死亡。事故發生後,遇難礦工的屍體被運走、掩埋甚至被焚燬。然而,礦主卻編造出2死4傷的謊言,企圖掩蓋事故真相。

  這起礦難引起了國務院領導的高度重視,2002年7月,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公安部等8部委和山西省政府有關部門組成“622事故”聯合調查組進行現場調查,隱藏在礦難背後的黑幕逐漸被揭開。

  經過調查,全部38名遇難礦工除兩名重傷礦工死於醫院以外,其餘36名礦工的屍體都被非法礦主殷三等人藏匿或者焚燬。因為害怕事情敗露,非法礦主殷三、王全全等向縣政府有關領導大肆行賄,並編造謊言共同欺騙上級主管部門。在這起礦難中對事故負有直接責任的非法礦主以及參與隱瞞事故和拋屍焚屍的39名犯罪嫌疑人已全部被依法逮捕,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更多內容

  ★央視記者做客央視國際談“新聞背後的新聞”

  採訪期間,由於礦主以及其他當事人對礦難事故緘口不答,並製造重重假象因而使得採訪過程異常艱難。央視記者表現出了良好的職業素養和道德操守,克服艱險為揭開礦難真相獲得了大量的第一手資料並進行了深入報道。

  焦點訪談《繁峙礦難瞞報的背後 》

  焦點訪談《繁峙礦難 水落石出 》

  新聞調查《繁峙礦難》

  21日15:00~16:30,《新聞調查》記者張天賀、《焦點訪談》記者黃劍將做客央視國際,向廣大網友講述自己的親身經歷,披露繁峙礦難調查中“新聞背後的新聞”。>>進入在線論壇

  ★11名記者在採訪繁峙礦難中違紀被查處

  時隔繁峙礦難發生一年多,2003年9月15日,新華社報道稱:“11名新聞記者在採訪事故過程中收受當地有關負責人及非法礦主賄送的現金、金元寶,存在嚴重的經濟違紀行為。”

  9月26日,新華社再次詳細公佈了11名涉案新聞記者名單。分別是:新華社駐山西分社的鄯寶紅、安小虎、王東平、譚旭,《山西經濟日報》的蘇勇、《山西法制報》的劉玉柱、白建芳、閻珍壽,《山西生活晨報》的魏停、樊武傑、郭龍。11名涉案記者受賄金額合計7.46萬元人民幣。>>更多內容

  因為涉金案的11名記者收受賄金都超過5000元人民幣,已經違法,該案已經轉交山西省檢察機關。11名記者可能受到法律制裁。

  有知情者透露,繁峙礦難發生後,非法礦主在繁峙、忻州甚至太原的長途汽車站、火車站、機場四處佈下眼線,只要是外地記者,一經搭上、議定價碼後,就用金錢和金元寶“打點”。有的外地記者,在太原、繁峙一下火車就被“打點”回去了。權錢交易掩蓋了事件真相。>>詳細內容

  ★媒體以此為警向社會承諾

  中國記協9月29日就11名新聞記者在採訪山西繁峙“622”特大爆炸事故中違紀受到查處一事舉行座談會。參加座談會的首都新聞單位代表認為,新聞單位和新聞工作者都要以此為戒,大力加強思想道德和職業道德建設,加強行業自律,堅決抵制有償新聞、虛假報道等不正之風,樹立新聞隊伍的良好形象。>>詳細內容

  新華社向社會做出承諾:堅持報實情、講真話,維護新聞的真實性、公正性;清正廉潔,公道正派,堅決抵制有償新聞、虛假報道,恪守新聞職業道德。新華社有關負責人歡迎全社會對新華社記者、編輯履行承諾的情況進行監督,並公佈了舉報電話、電子信箱和通信地址。>>詳細內容

  中央電視臺也于近日發佈了關於禁止有償新聞的聲明,歡迎社會各界進行監督。>>詳細內容

  ★違紀事實大白天下 思考回味走向深入

  人民日報的評論認為:2003年9月26日,在中國新聞史上,也許是個值得記下一筆的日子。

  這一天,新華社播發了山西繁峙礦難中的記者違紀案件事實,11名因收受金錢和禮品而“集體失語”的記者及違紀事實,被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一起新聞違紀事件的處理,由國家通訊社來專門播發報道,這是第一次;對案件事實的披露毫不留情,當事者姓名、單位及各自收受禮金的具體數額都一一歷數,也是第一次。而且,此文迅速被全國各大媒體刊用,可見新聞單位對處理記者違紀案件報道的重視和關注。同時,新聞界的自律制度建設也顯露出多方面的迫切要求。>>詳細內容

  署名朽木的作者直言不諱,新聞圈裏,就有那麼一批專事以賣版面以寫“形象”為生且活得滋潤人五人六的所謂“名記”橫空出世,肆無忌憚!“正面”如此,反面,負面的報道,一樣被一些人拿去“經營”。你有醜事,你有問題,你想要我媒體裝聾作啞三緘其口,好,出價吧。於是,心照不宣之中,一些有問題的人和事,乃至一些違法犯罪、作姦犯科者的醜行便也杳無聲息,從原本應當實行輿論監督的媒體中淡出,消失。我們説,這便是新聞界的“權力尋租”。這樣的“新聞尋租”,其危害實在不可小視。>>詳細內容

  新聞學教授時統宇痛心疾首,他説,同樣是《中國青年報》上的一篇評論──《有一種光亮穿透了憤怒和悲哀》(2003年5月24日一版)。同樣是有關礦難的,同樣出自一個記者之手:“上午看到這個消息的時候,不知道是一種什麼力量,促使我發了瘋似的奔走在編輯部的每一間辦公室,向遇見的每一位同事幾乎帶著哭腔地説:看看,看看,他們殺死了一個什麼樣的人啊!”面對39條曾經是那麼鮮活的生命,我真的想象不出會有11名記者不是在采寫中帶著哭腔,而是接過賄金。>>詳細內容

責編:唐峰


[ 新聞發送 ] [ 打印 ] [關閉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