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起旅客購機票必須留下詳細個人信息
央視國際 (2003年10月11日 13:32)
CCTV.com消息(13:00新聞) 民航總局、衛生部、國家質檢總局近日聯合發出通知,本月26日起旅客購機票必須留下詳細個人信息。
通知規定,從10月26日起,民航旅客在各售票網點購票,必須認證填寫購票單,留下姓名全名、國籍、有效證件號碼、聯絡方式等個人相關信息。國際航班還需預先填報機組人員的個人信息。
通知還規定,各售票網點必須在計算機定座系統中輸入旅客的個人相關信息方可定座和售票;各機場在辦理旅客登機手續時要在離港系統中校對旅客個人信息,如發現信息不正確或缺失,必須更正或補全。據了解,這次規定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做出的,是為了更加有效地控制傳染病的傳播。
責編:曉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