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民政廳:廣東200萬夫妻無結婚證
央視國際 (2003年09月09日 16:34)
新華網廣州9月9日電 廣東省目前有近1/10的家庭,即200萬個家庭的夫妻沒有領取結婚證,他們的婚姻是不被法律承認的。這是廣東省民政廳主管婚姻登記的負責人日前透露的消息。
據介紹,沒有結婚證的夫妻主要有三種情況:一是結婚時沒有登記,屬於非法夫妻;二是《結婚證》遺失或損毀;三是以前辦的結婚證與現在的身份證姓名或出生日期不一致,造成事實上無結婚證。
不少人由於沒有結婚證而蒙受慘重損失,民政部門也愛莫能助。廣東一位年近七旬的老太在美國的丈夫因故身亡。根據當地法律,繼承人要出具結婚證明書。這下可難倒了老太,她與丈夫于上世紀50年代結婚,當時並沒登記。幾十年來,雖然政府多次動員他們去補辦結婚登記,但老太不以為然。如今丈夫去世了,已無法再補辦結婚登記。老太只能無緣繼承丈夫在美國的大筆遺産。
王先勝説,不僅在財産繼承方面需要結婚證,凡涉及夫妻婚姻狀況的問題都需結婚證來證明,如辦理離婚登記、離婚時的財産分割;工作調動;小孩的撫養以及夫妻之間的撫養關係等。特別是涉及侵犯婚姻關係的狀況,如夫妻一方在外麵包“二奶”,無過錯方可告過錯方重婚,前提自然是要有結婚證。許多人就是因為不重視結婚證,在有關訴訟中,無法證明婚姻關係而自嘗苦果。
責編:劉雅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