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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網評]“反腐”無意成英雄

央視國際 (2003年08月23日 11:37)


  8年舉報一個省委書記,反腐鬥士郭光允成了英雄。據報道,八年間,為舉報程維高的問題,郭光允被開除黨籍,並蒙受了兩年勞教之災,精神和身體都受到嚴重摧殘,其家人親朋近20人先後受到牽連。這篇新聞筆者看了很多遍,説實在話,傷感的情緒要比被英雄行為感動的情緒大得多。

  “反腐”反成英雄是悲壯的。針對石家莊建築市場混亂狀況,郭光允多次向省、市有關部門反映情況,均無下文。李山林不僅沒有受到黨紀國法的處理,而且通過關係升任河北省建委副主任。 與此同時,郭遭遇的打擊報復卻在升級:在自己的家門口遭受陌生人襲擊;在單位附近出車禍被撞成腦震蕩;在石家莊看守所,他每天被提審兩次,最長5個小時——假如在舉報之初有關部門就認真調查落實,是否還會有這麼多的磨難降臨在孰光允頭上?

  無意成為英雄,無法忍受作惡。類似的還有不明猝死的海南商人何海生。2001年8月,何海生通過自身訴訟的經歷及相關的調查,認為:在海南法院系統,存在著一個以同學、同鄉關係為紐帶,權力互利勾結的“地下網絡”,還有一小批與他們關係密切的律師為他們在社會上作“收錢代理”,他們通過權力攫取個人私利、玷污法律尊嚴。在這張網下,除了同流合污,你只能保持沉默、逆來順受、忍辱負重、聽天由命。出自基本的善惡觀而為的何海生“像瘋子一樣反腐”,幾近偏執,被稱為“反腐狂人”。

  還有個呂凈一,1996年4月,在沒有公開審判、也沒有任何有效證據的情況下,呂凈一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罪名是“貪污公款3000元”。試想,自己一身清白,卻因不願與李長河同流合污而含冤入獄。也難怪呂凈一一齣獄,就一面為自己的冤案向上申訴,同時不斷檢舉揭發李長河的違法問題,呂凈一為了這個抗爭,付出了慘重的代價:妻子被害,自己身受重傷。幾被滅門。

  有識之士分析:腐敗與反腐敗,實質是兩種勢力的鬥爭,越來越多的事情表明,在我們的社會,的確大量存在著一股又一股的腐敗勢力,他們不是個別的腐敗分子,而是若干的腐敗分子結成的惡勢力,窩案越來越多,團夥案也越來越多。這才是民間有正義感的人士被逼成反腐英雄的根源。

  我國憲法明確規定,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但倘若公民在履行這一《憲法》賦予的權利時竟無心插柳地成了反腐英雄,為此付出慘重的代價甚至生命,不能不讓人對社會的深思多過對英雄的歡呼。

  老百姓“反腐”反成英雄,關鍵是執法過程出了問題,同樣,要杜絕腐敗現象,要保護舉報人的生命財産安全,關鍵也在執法。郭光允等“反腐”成英雄的事件,真實反映出了“反腐”當中存在的一系列問題,把這些問題解決好了,相信參與反腐敗鬥爭的人就會越來越多,那腐敗分子的末日也就到了。(網友:謝應輝)

  

本欄目所載評論純係作者個人觀點,並不代表央視國際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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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于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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