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華日軍遺留毒劑受害人向日方索賠勝算多大
央視國際 (2003年08月11日 10:22)
北京青年報消息:
齊齊哈爾侵華日軍遺留毒劑傷人事件已得到控制 有關日本問題專家指出日軍在華遺棄毒氣彈達200萬發左右
■提問:本報記者張艷麗
■回答: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世界發展研究所副研究員呂小慶
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近日發生一起侵華日軍遺棄化學毒劑泄漏致多人受傷事件。目前,受害人數已達36人。
因為不斷的傷人事件,侵華日軍戰敗時來不及銷毀的化學武器在中國被大量發現。那麼,日本政府對於這些遺棄的化學武器是如何處理的?如果這一事件中的受害人向日本政府提起賠償訴訟,勝算又有幾分?對此,記者採訪了有關日本問題專家、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世界發展研究所副研究員呂小慶。
記者:侵華日軍當時在中國遺棄的毒氣彈等化學武器究竟有多少?都分佈在中國哪些地方?北京有嗎?
呂小慶:侵華戰爭期間,日軍到底遺棄在中國多少毒氣彈,恐怕沒人能夠説得清楚,中國方面官方認可的數量是200萬發左右。在戰後,日軍當時曾經侵略過的中國的大部分地方,都先後因為毒氣彈傷害當地百姓的事件而陸續發現日軍的遺留化學武器。這些地方包括東北、湖南、湖北、浙江、北京、廣州、上海等,其中哈爾濱和浙江義烏發現的毒氣彈數量最多。
記者:國際上對這種遺留在別國的化學武器有沒有統一的處理規定或慣例?
呂小慶:中日兩國在1997年4月同時作為締約國加入了聯合國的《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公約》的主要宗旨是規定了對以往遺棄在其他國家的化學武器,由遺棄方負責銷毀。同時還明確了具體的銷毀時間表。根據其規定,日本遺棄在中國的化學武器,必須在公約生效的兩年內開始銷毀,十年內即2007年4月前徹底銷毀完畢。
記者:銷毀化學武器需要大量的資金和特殊的技術。1999年7月中日兩國政府簽署了《關於銷毀中國境內日本遺棄化學武器的備忘錄》,四年過去了,《備忘錄》的執行情況如何?
呂小慶:在《備忘錄》簽訂後,雙方曾經對中國境內的日遺化學武器進行過14次聯合調查。但是,由於一方面對化學武器的處理花費巨大,初步估算需要幾十億美元,另一方面,日本國內曾經有一些勢力和聲音對這件事情不願承認,進行反對和種種阻撓。
2002年9月,日方對黑龍江省孫吳縣挖掘出的大量的遺棄毒氣炸彈進行了第一次實際操作處理,密封後送到專門的設施存放,以待日後由日方統一銷毀。從整體上看,中日雙方的合作還是在向前推動著。
記者:今年5月15日,日本東京地方法院對侵華日軍遺留化學武器傷害中國人一案作出審判,駁回5名中國原告的訴訟請求。那麼,目前齊齊哈爾市的這起毒氣彈事件中受害的36名中國居民如果再跟日本政府打官司,勝算的機會又有多大呢?
呂小慶:日方不予賠償的理由其實非常牽強。近幾年來,日本國內也發生了數起二戰時日軍來不及銷毀而遺棄的毒氣彈傷害老百姓的事件,引起了日本公眾的重視,但是這些受傷害的日本國民迅速得到了日本政府的“救助”,也就是給予了經濟補償。而同樣的事情發生在中國百姓身上,日本方面則表現漠然。所以,是否應該質疑日方在這一問題上,採取了對內對外的雙重標準呢?
如果這次事件的受害人起訴,我認為于情于理雖然都在我們一邊,但要想得到賠償依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目前為止,日方還沒有對毒氣彈傷人的事件做出過賠償判決,他們作出這樣的判決一定會非常慎重,因為這可能會成為以後同類案件的判例。所以,我們在打這種官司時,不能過於情緒化,要儘量全面地收集資料和證據,還要有長期作戰的心理準備。
責編:唐峰